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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孔子家語】卷16辨物詩解3天子失官學在四夷禮觀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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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1-8-31 17: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題文詩:
郯子朝魯,魯人問曰:少昊氏何,以鳥名官?
對曰吾祖,我知之昔,黃帝以雲,紀官故爲,
雲師雲名.炎帝以火,共工以水,大昊以龍,
其義一也.高祖少昊,摯之立也,鳳鳥適至,
紀之於鳥,故爲鳥師,而鳥名也.顓頊以來,
不能紀遠,乃紀於近,爲民師而,命以民事,
則不能故.孔子聞之,遂見郯子,而學之焉.
既而告人,曰吾聞之,天子失官,學在四夷.
吾猶信乎.邾隱公朝,於魯定公,子貢觀焉.
邾執玉高,其容高仰,定公受卑,其容俯也.
子貢是曰:以禮觀之,二君者將,有死亡焉.
夫禮生死,存亡之體,左右周旋,進退俯仰,
將於是取;朝祀喪戎,於是乎觀.正月相朝,
而皆不度,心以亡矣.嘉事不體,何以能久?
高仰驕也;卑俯替也.驕也近亂,替也近疾,
若爲君主,其先亡乎?是夏五月,魯定公薨,
邾子出奔.孔子曰賜,不幸言中,是賜多言.
郯子朝魯,魯人問曰:『少昊氏以鳥名官,何也?』對曰:『吾祖也,我知之,昔黃帝以雲紀官,故爲雲師而雲名。炎帝以火,共工以水,大昊以龍,其義一也。我高祖少昊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是以紀之於鳥,故爲鳥師而鳥名。自顓頊氏以來,不能紀遠,乃紀於近,爲民師而命以民事,則不能故也。』孔子聞之,遂見郯子而學焉。既而告人曰:『吾聞之,「天子失官,學在四夷」。猶信。』
注釋郯子:郯(tán)國國君,爲少昊後裔。
魯人:王肅註:『魯人,叔孫昭子。』
少昊:王肅註:『少昊,金天氏也。』
黃帝以雲紀官,故爲雲師而雲名:王肅註:『黃帝,軒轅氏。師,長也。雲紀其官長而爲官名者也。』紀,記識。
炎帝:王肅註:『神農氏也。』傳爲古之帝王,姜姓。
共工:王肅註:『共工霸九州也。』
大昊:王肅註:『包犧氏也。』大,tài。包犧,fúx。
其義一也:王肅註:『火師而火名也,龍師而龍名也。』
高祖:遠祖。
顓頊氏:zhunx,傳說中的古代帝王,號高陽氏。
爲民師而命以民事:【國語·楚語下】:『少昊之衰也,九黎亂德,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民事,即政事。
不能故:王肅註:『言不能紀遠方。』
天子失官,學在四夷」。猶信:王肅註:『郯,小國也。故吳伐郯,季文子嘆曰:「中國不振旅,蠻夷之伐,吾亡無日矣。」孔子稱「官學在四夷」,疾時之廢學也。郯,少昊之後,以其世則遠矣,以其國則小矣;魯公之後,以其世則近矣;以其國則大矣,然其知禮不若郯子,故孔子發此言,疾時之不學也。』這是說,周、魯俱衰,典章闕壞,而小國之君乃知前古官名之沿革。
譯文郯國的國君朝見魯國,魯國的叔孫昭子問道:『少昊氏用鳥來命名職務的官名,爲什麼?』郯國的國君回答:『少昊氏是我的祖先,我知道這是爲什麼。古代黃帝用雲記識官職,所以百官之長用雲來命名。炎帝用火來命名,共工用水來命名,太昊用龍來命名,其中的道理都是一樣的。我的祖先少昊摯立國的時候,正好有一隻鳳鳥飛來,於是就用鳥名來命名職務的官名。自從顓頊氏以來,不能用遠來的天瑞命名,就用就近的民事開命名,於是設立了百姓的長官,他的職位用他所從事的民事來命名,所以就不能像古代那樣記識遠方的天瑞了。』
孔子聽說此事,就去拜見郯國的國君,向他請教學習。學明白後,孔子對他人說:『我聽說「天子那兒百官的典章制度已經闕壞了,想要學到,只能到四邊的諸侯小國中去。」這話我信。』
邾隱公朝於魯,子貢觀焉。邾子執玉高,其容仰,定公受玉卑,其容俯。子貢曰:『以禮觀之,二君者將有死亡焉。夫禮,生死存亡之體,將左右、周旋,進退、俯仰,於是乎取之;朝、祀、喪、戎,於是乎觀之。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以亡矣。嘉事不體,何以能久?高、仰,驕也;卑、俯,替也。驕近亂,替近疾,若爲主,其先亡乎?』夏五月,公薨,又邾子出奔。孔子曰:『賜不幸而言中,是賜多言。』
注釋邾隱公:邾(zh)國國君,名益,曹姓。鄒國本來叫邾,周朝武王所封,後爲魯國附庸。在今山東鄒城境內。
定公受玉卑,其容俯:王肅註:『玉所以聘子王。』
死亡:死或者亡。亡。逃亡,出奔。
體:根本。
左右、周旋:左右,折旋揖讓;周旋,儀容舉止。
不度:王肅註:『不得其法度也。』
以:通『已』。
嘉事不體:王肅註:『朝聘,亦嘉事也。不體,不得其體。』
驕也:恣意驕橫也。
替也:頹廢衰敗也。
若:猶『我』。參見【書·盤庚下】『若否罔有弗欽』蔡沈集傳。四庫、備要、同文本和【左傳】作『君』。(【孔子家語通解】)
薨:hng,古代稱諸侯死去,或指封王的貴族之死。
不幸:指魯定公死亡和邾隱公出逃這兩件事。
譯文邾隱公到魯國朝見魯定公,子貢觀看了朝見之禮。邾隱公高高地拿著玉,高高地仰著臉;魯定公低下的接玉,低下地俯著臉。子貢說:『依照禮制分析他們,二位君主有將要死亡或者出逃的徵兆。禮制,是生死存亡的根本,折旋揖讓、儀容舉止,進退有度、俯仰有節,從這裡可以得到上面的推測。朝會、祭祀、喪喪、軍旅,也是從這裡觀察成敗。現在,正月里朝會,雙方都不合禮制的法度,他們的心中已經喪盡禮制。如此的朝見都不符合禮制,怎麼能夠長久呢?高持仰視,這是恣意驕橫;卑下俯視,這是頹廢衰敗。恣意驕橫就會導致禍亂;頹廢衰敗就會導致急速敗亡。我國國君作爲主人,大概會首先危亡吧!』
當年夏天的五月,魯定公死了,繼而邾隱公出奔。孔子說:『子貢說中了這兩件不幸的事,這是子貢多說話了。』
【論語】11·18章,子曰:『回也其庶乎,屢空。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子貢豈止貨殖,政事亦『億則屢中』!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江決 發表於 2025-7-24 13:33 | 顯示全部樓層
【郯子論官制與禮觀存亡發微】

郯子朝魯一事,實爲三代官制演變之重要見證。【左傳·昭公十七年】與此篇互證,揭示上古職官命名之制實含天人相應之理。黃帝以雲紀官,炎帝以火正名,少昊鳥師爲號,非徒表象,實乃"天垂象,聖人則之"(【易·繫辭】)之具體實踐。郯子所述"自顓頊以來不能紀遠"之變,恰與【尚書·呂刑】"絕地天通"記載相呼應,反映神權政治向民事管理之轉型,此中可見三代制度損益之大端。

孔子"學在四夷"之嘆,尤具深意。【周禮·春官】載"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而周室衰微,典章散佚。郯子作爲少昊後裔,能述其祖制,正合【漢書·藝文志】"仲尼思存前聖之業"的學術搶救運動。此非僅關官制記憶,實乃"禮失求諸野"(【漢書·藝文志】)的文化傳承範式,後世鄭玄注【周禮】多采民間遺說,即承此脈。

子貢觀禮之論,深得【周禮·春官·大宗伯】"以禮觀邦國"之精要。玉器執持之高低,容止俯仰之度數,皆【儀禮·覲禮】所嚴辨者。其"高仰驕也,卑俯替也"的判斷,與【禮記·曲禮】"敖不可長,欲不可從"的修身之要相通。魯定公之薨、邾子出奔的應驗,非子貢善卜,實因"禮者,履也"(【說文】),外在儀節即內在德性之徵驗。

【孔子家語】此章雙線並敘:前段言文化記憶在邊緣諸侯國的保存,後段論禮制實踐對政治命運的預示。二者皆指向"禮"作爲文明基因的根本價值——既是歷史認知的載體,又是現實政治的鏡鑒。太史公言"觀孔子之遺言"(【史記·孔子世家】),此章正可作如是觀。學者當於此領悟:古典學問非徒考據之事,實爲貫通古今的生存智慧。
高里永 發表於 2025-7-25 12:53 | 顯示全部樓層
【郯子論官制與孔子禮觀發微】

郯子朝魯一事,實爲三代官制演變之重要見證。【左傳·昭公十七年】載此事甚詳,而【孔子家語】此章尤具深意。郯子所述少昊氏"鳥名官"制度,實爲上古圖騰崇拜與職官體系結合之遺存。黃帝雲紀、炎帝火紀、共工水紀、太昊龍紀,皆屬"物象官制"範疇,此乃先民"觀象制官"之明證。鄭玄注【周禮】云:"古者記事,遠取諸物",正與此相發明。

少昊氏以鳳鳥至而立鳥官,其制有"五鳩"司民、"五雉"司工、"九扈"司農,實爲後世六官制度之雛形。顓頊"紀近命民"之變,標誌著神權政治向民事政治轉型,與【尚書·呂刑】"絕地天通"記載互爲表里。孔子"學在四夷"之嘆,非僅傷周室衰微,更揭示文化傳播之規律。章太炎【國故論衡】謂:"官守之學散爲百家",正是此理。

子貢觀邾魯之禮一節,深合【周禮·春官】"以儀辨位"之旨。【禮記·玉藻】明言:"執玉高卑以徵信",邾公執玉高仰,顯違"天子執冒四寸"之制;定公受玉過卑,又失"諸侯執信"之度。子貢據【儀禮·覲禮】"平衡曰拜"之文,斷其"驕替近亂",實得禮學精微。鄭注【周禮】云:"禮者,體也。體不備,君子謂之不成人",二君失禮之甚,故子貢預判其亡。

考【春秋】定公十五年"五月壬申,公薨於高寢"之經,與邾隱公奔魯之事相合,足證子貢洞見。孔子"不幸言中"之評,非責子貢,實嘆禮崩之禍。【荀子·禮論】曰:"禮者,人道之極也",二君之失,非獨儀節之過,實乃人道之虧。此章合觀,可見孔子學派"禮以觀政"的思想體系,與【漢書·藝文志】"仲尼沒而微言絕"之嘆,適成呼應。

今人讀此,當悟三代制度演變之跡,明禮制存亡之鑑。昔王國維【殷周制度論】謂:"周之制度典禮,實皆爲道德而設",觀此章可知制度與道德相須爲用之妙。學術之傳在野不在朝,禮制之存於心不在器,此乃華夏文明歷劫不磨之真精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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