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的概念與所指的概念在綜合性語言中常常出現一種疊加,而這種概念疊加在語符編碼時的直接表現,就是單複數概念的語法化――以固定的顯性的標記『黏着』在表現事物概念的名詞或代詞上。在語法層面上,數的概念也要有所表現。以英語為例,有三種形式:
①單複數形式與概念一致;
②單數形式,複數概念;
③複數形式,單數概念。
第一種情況無疑是普遍的,有代表性的,而其他兩種則是對一般功能的補充,即用人為的單複數的形式,使不可數的功能變成『可數』,或者相反。這種涉及語言使用者習慣的表達方式,是一定量的交際功能因素語法化現象,仍然屬於內化的、非語境化的語法範疇,或者也可稱之為『習慣法』。請看例句:
(1)I have two news t。tell you.
(1」)l have two good news t。tell you.
(2)I’ve bought two shirts and two trousers.
(2」)I’vc bought two shirts and two pairs oftrousers.
句(1)中的『two news』不合語法,可句(1」)中『two good news』則語法正確;句(2)中的『twoshirts』合乎語法,『two trousers』卻是錯誤的,只能說『two pairs of trousers』。一樣的名詞,不一樣的表達,我們可以明顯地感覺到一種人為的『約定俗成』。無論是概念的疊加,還是這種人為的『置放』,正是由於這種單複數概念上的對立關係,才在某種特定語言中建立了數的符號標記。這種符號標記,即語法上的數(grammatical number),又與實際所指(referential number)存在着一種對應或不對應的關係:有時是複數形式,單數概念,如英語的『trousers』和法語的『fiponsailles』;有時是單數形式,複數意義,如英語的『everybody』,法語的『tout le monde』。
語法化與詞彙化、顯性與隱性,是語言表達形式和內容形式之間關係的不同表現,是在歷史、文化、思維方式等因素的制約下長期形成的。『在語言表達中,涉及到數的概念時,無非有兩個方向,一是要求表達準確,一是要求表現模糊。』
漢語缺乏嚴格意義上的數的對立形式,表達傾向會模糊一些。以『昨天我和朋友約會去了』為例,相應的英語為:
(3)Yesterday,I made a date with one of myfriends.(或Yesterday,I madeappointments with my friends.)
就兩種語言中涉及的兩個名詞『約會』和『朋友』而言,漢語無標記、無數的概念;而在英語中,則必須體現『date(appointment)』、『friend』的數:或為單數,或為複數,即約會和朋友的概念與數的概念必須疊加在一起,以詞彙意義與語法意義相結合的形式來表現內容。在這個層面上,英語的兩種意義做到了高度的一致,而漢語則是分離的,模糊與清晰的表達傾向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