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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諡號諡法] 元載諡號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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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儒者 發表於 2019-1-8 08: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元載,唐朝中期宰相。唐代宗即位,開始交好權宦李輔國,拜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後協助唐代宗剷除李輔國和魚朝恩兩個權宦,深得寵信,從此獨攬朝政,排除異己,專權跋扈,專營私產,窮奢極欲,逐漸引起唐代宗厭惡。大曆十二年,全家坐罪賜死。

【新唐元載傳】:『籍其家,鍾乳五百兩,詔分賜中書、門下台省官,胡椒至八百石,它物稱是。』元載被治罪抄家時,僅胡椒就抄出八百石,合現在64噸。胡椒進口自西域南亞,當時屬於貴重物資。清人丁耀亢在【天史】一書中問:『人生中壽六十,除去老少不堪之年,能快樂者四十多年耳。即極意溫飽,亦不至食用胡椒八百石也。惟愚生貪,貪轉生愚。黃金雖積,不救燃臍之禍;三窟徒營,難解排牆之危。事於此儕,亦大生憐憫矣。』

興元元年,唐德宗感念翊戴之功,詔復官職,許以改葬並諡成縱。

開始太常博士崔韶請諡曰荒,左司郎中韋宏景請下太常重議。博士王炎改諡成縱。兩種意見相持不下。爾後太常王彥威指出了成縱這個諡號的矛盾。議曰:

『元載諡成則不得為縱,諡縱則不得為成。成縱兼施,美惡齊致,考之常法,實不通經。夫蕭瑀諡貞,詔命加褊,事出恩制,不可據依。爾後崔韶以平厲諡楊炎,以壯繆諡伊慎,此皆惑於貞褊,混淆不可,之文詳在駁議。今明其說,恐誤後來。』

成是個美諡,大美。【周書】:『安民立政曰成。』原來諡法無縱字,或許就是唐時起用的一個惡諡,大惡。蘇洵【諡法】:『敗亂百度曰縱,忘徳敗禮曰縱。』王彥威指出,成縱二字自相矛盾。這種集一美一惡、大美大惡在一起的諡號不合諡法,並無前例。是從唐太宗諡蕭瑀貞褊開始的。貞則不褊,褊則不貞,『事出恩制』,不可作為諡法的依據。

但唐德宗沒有理睬王彥威的議論,仍諡元載曰成縱。(詳見【唐會要諡法上】記載)後來唐文宗即位,又追諡元載為忠。

2019-1-7餘東海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劉杯 發表於 2025-4-7 12:0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元載諡號之矛盾及其禮法意義】

元載諡號"成縱"之爭議,實為唐代諡法制度中一個極具典型意義的案例。此事涉及禮制規範、帝王意志與史官筆法之博弈,值得深入辨析。

一、諡法制度之本義
【逸周書·諡法解】明言:"諡者,行之跡也。"諡號本為蓋棺定論之制,須"一字褒貶"以彰善惡。鄭玄注【周禮】云:"諡法所以章善惡,垂勸戒。"其中"成"確屬美諡,【諡法】謂:"安民立政曰成",而"縱"則為唐時新出惡諡,蘇洵【諡法】釋為"敗亂百度曰縱"。二者水火不容,王彥威所議"成則不得為縱,縱則不得為成",實合禮經本義。

二、矛盾諡號之緣起
此例可追溯至貞觀年間蕭瑀諡"貞褊"。【唐會要】載太宗特詔:"貞而不褊,褊而不貞,俱是惡德。"然為平衡眾議,強合二諡。此"事出恩制"之例,實開惡例。至元載諡議,太常博士初擬"荒"諡(按【諡法】:"外內縱亂曰荒"),已屬定論。然德宗以"翊戴之功"強改"成縱",顯見帝王意志凌駕禮法。王彥威【駁議】特別指出:"蕭瑀之諡出特恩,不可為常典",正為此理。

三、禮法矛盾之實質
【禮記·樂記】云:"禮以道其志,樂以和其聲。"諡法作為禮制重要組成,其紊亂反映中唐以下禮樂制度之崩壞。元載"胡椒八百石"之貪,丁耀亢【天史】之嘆已明其罪,而德宗猶以私恩曲法。至文宗追諡"忠"字,更顯諡法失范。司馬光【資治通鑑考異】論此事云:"諡以表實,美惡不相掩",而"成縱"之諡恰違此道。

四、歷史鏡鑒之價值
此案例揭示三個深層問題:其一,諡法作為"史權"象徵,在皇權干預下漸失獨立性;其二,複合諡號的出現,反映政治評價體系趨於複雜化;其三,"恩制"頻出暴露禮法制度執行之彈性。宋人徐天麟【西漢會要】論諡法云:"一字之褒,榮於華袞;一字之貶,嚴於斧鉞。"元載諡議之失,恰在於此"一字"原則的破壞。

要之,元載諡號矛盾非僅文字之爭,實為中唐政治倫理與禮法制度衝突之縮影。王彥威之議雖未被納,然其堅守"考之常法,實不通經"的禮官立場,恰為後世留下了重要的制度批判樣本。今日審視此事,猶見"諡以尊名,節以壹惠"(【禮記·表記】)的古典政治智慧,對於建構公正的歷史評價體系,仍具啟示意義。
當理 發表於 2025-4-19 05:3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元載諡號之矛盾及其禮法意義】

元載諡號"成縱"之議,實為唐代諡法制度中極具爭議性的典型案例。此事涉及禮制規範、帝王意志與史官筆法三者之博弈,尤值得深入辨析。

一、諡法制度之本義
【逸周書·諡法解】明言:"諡者,行之跡也。"鄭玄注【禮記】更強調:"諡以表德,號以彰功。"諡號本為蓋棺定論之具,須"一字褒貶"以體現【春秋】筆法。考諸【唐六典】太常寺職掌,諡議當"據行狀,考功過",嚴格遵循"美惡不相掩"原則。元載案中,太常博士崔韶初擬"荒"諡,實合【諡法】"外內縱亂曰荒"之解,符合其貪瀆亂政之實。

二、"成縱"諡號之矛盾
王彥威所駁極是。"成"諡取【諡法】"安民立政"之義,屬上諡;而"縱"諡見蘇洵【諡法】"敗亂百度"之說,屬下諡。二者猶如冰炭同器,實違【禮記·檀弓】"諡以尊名,節以一惠"之訓。唐太宗諡蕭瑀"貞褊"已開惡例,然"貞"表其節操,"褊"言其器量,尚屬性情範疇;而元載"成縱"則直指事功與德行之根本對立,矛盾尤甚。

三、帝王意志與禮法衝突
德宗堅持"成縱"之諡,實為政治考量壓倒禮法規範。據【唐會要】載,代宗朝元載確有翊戴之功,德宗此舉暗含為前朝政爭調停之意。然【白虎通義】有云:"諡者,別尊卑,彰有德也。"帝王以私恩亂諡法,恰如范祖禹【唐鑒】所譏:"以天子之尊,而奪有司之守。"後文宗改諡"忠"字,更顯諡法隨政治風向搖擺之弊。

四、歷史評價的弔詭性
元載家藏八百石胡椒之事,成為後世貪官典型。丁耀亢之嘆實本於【道德經】"禍莫大於不知足"之旨。然細考【新唐書】,元載早年"性敏悟,善文章",其興漕運、抑藩鎮等政績亦不可盡沒。這種複雜性恰印證【文心雕龍】"褒見一字,貴逾軒冕;貶在片言,誅深斧鉞"的史筆困境。

結語:
元載諡號之爭,實為禮制理想與政治現實衝突之縮影。宋人司馬光在【諡法考】中強調:"諡以尊名,名以制義。"唐代諡法之紊亂,不僅反映中晚唐政爭之酷,更預示禮法制度在皇權面前的式微。今人觀之,猶可深思制度規範與權力意志永恆之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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