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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鹽鐵論】卷17貧富詩解1大夫:積浸廢著息耗致富豈必賴民文學:古者思義充位不爲權利充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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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2-9 16:38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鹽鐵論】卷17貧富詩解1大夫:積浸廢著息耗致富豈必賴民文學:古者思義充位不爲權利充私
題文詩:
大夫曰余,結髮束脩,年十三時,幸得宿衛,

給事輦轂,之下以至,卿大夫位,獲祿受賜,

六十餘歲.車馬衣服,之用妻子,仆養之費,

量入爲出,儉節以居,奉祿賞賜,一二籌策,

積浸以致,富成業故,分土若一,賢者能守;

分財若一,智者能籌.白圭廢著,子貢也之,

三至千金,豈必賴民?運之六寸,轉之息耗,

取之貴賤,之間焉耳!文學曰古,事業不二,

利祿不兼,然後諸業,不相遠貧,富不相懸.

夫乘爵祿,以謙讓者,名不勝舉;因權勢以,

求利者入,不可勝數.今食湖池,或管山海,

芻堯不能,與之爭澤,商賈不能,與之爭利.

子貢雖以,布衣致之,孔子非之,況以勢位,

求之者乎?故古大夫,思其仁義,以充其位,

不爲權利,以充其私.官者不商,商者不官.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非義不取,非正不得.

【題解】本篇就貧富問題進行辯論。由於雙方都是屬於剝削階級的成員,因而也就不可能弄清楚『貧富相懸』的根本原因,只能圍繞著如何實現或維護『致富成業』這一問題,來發表自己的意見。

  【原文】

  大夫曰:余結髮束脩,年十三,幸得宿衛,給事輦轂之下,以至卿大夫之位,獲祿受賜,六十有餘年矣。車馬衣服之用,妻子仆養之費,量入爲出,儉節以居之,奉祿賞賜,一二籌策之,積浸以致富成業。故分土若一,賢者能守之;分財若一,智者能籌之。』夫白圭之廢著,子貢之三至千金,豈必賴之民哉?運之六寸,轉之息耗,取之貴賤之間耳!

  【注釋】結髮:即束髮。古代少年用繩子把頭髮結紮起來,即指少年時期。束脩:送給老師的報酬。(古時稱干肉爲脩)。這裡是初上學的意思。
  宿衛:皇宮中值宿禁衛。
  輦轂(nian gu)皇帝乘坐的車子。
  【管子·國蓄篇】:『分地若一,強者能守;分財若一,智者能收。』若一,一個樣。

白圭:戰國時魏人,提出貿易致富的理論,主張採用『人棄我取,人取我與』的辦法經商,掌握時機,運用智謀。廢著:即賤買貴賣。
  運之六寸:指運用算法而言。六寸,古標法。【漢書·律曆志】:『其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爲一握。』
  息耗:就是盈虛的意思。【漢書·董仲舒傳】:『察天下之息耗。』顏師古註:『息,生也;耗,虛也。』

【譯文】大夫說:我少年時上學,十三歲時,幸運地得到侍衛皇上的職位,在京師供職,後來一直做到公卿大夫的官位,得到俸祿和賞賜,如今有六十多年了。我自己車馬衣服的費用,一家老小和奴婢的開支,量入爲出,節儉地過日子,把俸祿和賞賜一點一點地計劃安排,逐漸積蓄起來發家致富。所以,分地是一樣大小,只有能幹的人才能保守得住;分財是一樣多少,只有聰明的人才能安排使用好。白圭從事買賤賣貴的經營,子貢賺錢謀利,三度積財千金,難道一定要取之於民嗎?不過靠運用心計,盤算盈虧,利用物價漲落來牟取大利而已。

  【原文】

  文學曰:古者事業不二,利祿不兼,然後諸業不相遠,而貧富不相懸也。夫乘爵祿以謙讓者,名不可勝舉也;因權勢以求利者,入不可勝數也。食湖池,管山海,芻堯者不能與之爭澤,商賈不能與之爭利。子貢以布衣致之,而孔子非之,況以勢位求之者乎?故古者大夫思其仁義以充其位,不爲權利以充其私也。



  【注釋】

      芻蕘(ch*rao):指割草打柴的人。
     【論語·先進篇】:『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

 【譯文】

文學說:古代人不從事兩種職業,經常謀利就不能做官享祿,這樣,各行各業差別就不大,貧富就不會懸殊。那些高官厚祿又能謙讓的人,名聲就一天天高起來了;利用權勢去謀利的人,財富就一天天多起來了。如今,太不一樣了,有人獨占湖池,壟斷山海,連拾柴割草的人也不能得到一點好處,行商坐賈的人也不能和他們爭錢財。子貢以普通人身份經商致富,孔子還責備他,何況利用權勢地位去追求財利呢?所以,古時候當官的只想到施行仁義來保住他的官位,不是爲了權力來滿足他的欲望。
esgrhyr236 發表於 2025-4-1 06:08 | 顯示全部樓層
【鹽鐵論·貧富】第十七章析義

大夫之言,以『積浸廢著』爲富國之本,謂智者籌策、賢者守業,白圭、子貢皆以商賈之術致千金,非必取於民。此論承襲管仲『輕重之術』,主張國家當通權變、操息耗,以調貴賤而足國用。然其弊在混淆公私之界——官吏既掌山海之利,復爭商賈之途,則民何以堪?

文學則恪守儒家義利之辨,申明『事業不二,利祿不兼』。古之仕者,以仁義充位,不因權勢牟私利。子貢雖富,孔子猶警其『貨殖』;況以官營商,與民爭利,豈非背棄『君子憂道不憂貧』之訓?其言深契【大學】『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之旨,揭櫫『官商分立』乃社會公平之本。

要之,雙方交鋒實爲『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之爭。大夫重實效而輕倫理,文學崇道義以制功利。然漢代鹽鐵專賣之弊,恰印證文學之憂——權力一旦資本化,則『謙讓者寡,求利者眾』。司馬光【資治通鑑】論桑弘羊『民不益賦而國用饒』終致怨讟,可爲此章註腳。

(全文498字)
琪思亂想 發表於 2025-4-7 08:48 | 顯示全部樓層
【鹽鐵論·貧富】析義:論經濟倫理與爲政之道

【鹽鐵論】第十七卷"貧富"章所載大夫與文學之辯,實爲漢代經濟思想之重要文獻。雙方就財富積累之道展開論爭,大夫主張智術經營,文學強調義利之辨,二者立論各有淵源,茲析其要義如下:

一、大夫之"智術致富論"
大夫自述"結髮束脩年十三"至"卿大夫之位"的仕途經歷,提出"量入爲出,儉節以居"的理財原則。其核心論據有三:
1. 財富分配後的管理能力差異:"分土若一,賢者能守;分財若一,智者能籌",強調智術在資源配置中的關鍵作用。
2. 援引白圭"廢著"(賤買貴賣)與子貢三致千金之典,論證"運之六寸,轉之息耗"的商業智慧,否定必須依賴民力的傳統觀念。
3. 提出"取之貴賤之間"的市場規律認識,體現漢代新興的商業意識。

二、文學之"義利之辨"
文學則立足儒家經濟倫理,其說可概括爲三點:
1. 古制原則:"事業不二,利祿不兼",強調社會分工的倫理意義,反對權力與商業的勾結。
2. 批判現實:"食湖池,管山海"指斥權貴壟斷資源,使"芻堯不能與之爭澤,商賈不能與之爭利"。
3. 樹立典範:以孔子非議子貢爲例,主張"思其仁義以充其位,不爲權利以充其私",提出"官者不商,商者不官"的政治倫理準則。

三、思想史意義
此辯論折射出漢代兩大思潮:
1. 大夫之說反映法家"輕重之術"與新興商人階層的結合,代表中央集權下的經濟統制思想。
2. 文學之論承襲孔子"義然後取"(【論語·憲問】)的儒家傳統,延續孟子"王何必曰利"(【梁惠王上】)的義利觀。

四、當代啟示
1. 大夫所言揭示經濟活動中智術與管理的重要性,其"積浸致富"說與現代資本積累理論暗合。
2. 文學強調的"權利不充私"原則,對防範權力尋租仍有警示意義。
3. 二者之爭實爲效率與公平、市場與倫理的永恆命題,漢代學人之思至今不失其鑒照價值。

要之,此章辯論雖未觸及階級本質,然於經濟倫理與爲政之道之探討,已臻相當深度。大夫重術而文學重道,二者相激,正顯中國傳統經濟思想之豐富性。明乎此,則知【鹽鐵論】之價值,非僅史料而已,實爲治國理政之思想寶庫也。
湯勺 發表於 2025-4-7 11:58 | 顯示全部樓層
【鹽鐵論·貧富】章句析義

大夫與文學之辯,實爲漢代經濟思想之重要文獻。大夫言致富之道,文學論義利之辨,二者立場迥異,然皆反映當時社會思想之衝突。今就文本要義析論如下:

一、大夫之經濟實踐觀
大夫自述"結髮束脩"至"卿大夫位"的仕途經歷,強調"量入爲出"的理財原則。其致富邏輯有三:
1. 資本積累:"積浸以致富成業"體現漸進式財富觀,符合【管子】"智者能收"的理財思想
2. 商業智慧:引白圭"廢著"(賤買貴賣)與子貢三致千金之典,揭示"運之六寸"(商業計算)的微觀操作
3. 資源分配:提出"分土若一,賢者能守;分財若一,智者能籌"的差異論,暗合【史記·貨殖列傳】"富無經業"之說

二、文學之倫理經濟觀
文學以古制爲據,構建"事業不二,利祿不兼"的理想模型,其要義有三層:
1. 制度約束:主張"官者不商,商者不官"的職業倫理,源自周代"工商食官"傳統
2. 道德批判:指斥"因權勢以求利"現象,以子貢"布衣致之"仍遭孔子非議爲例,強化【論語】"義利之辨"
3. 社會均衡:追求"諸業不相遠,貧富不相懸"的均平理想,體現儒家"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政治倫理

三、思想史意義
此辯論實爲兩種經濟思想的交鋒:
1. 大夫代表的新興商業資本主張,與【鹽鐵論·力耕】篇"富在術數"說相呼應
2. 文學秉持的儒家倫理經濟學,延續孟子"何必曰利"的德性傳統
3. 雙方對"鹽鐵官營"的立場差異,折射出漢代國家資本與民間經濟的深刻矛盾

要之,此章雖言貧富,實關王道。大夫所言乃經濟理性之發用,文學所持爲道德理性之伸張。二者相激相盪,恰構成中國傳統經濟思想之張力結構,其影響綿延至今。讀此篇當知:古人論經濟必關聯倫理,言貨殖不忘及仁義,此中華商道之特質也。
余出 發表於 2025-4-19 08:28 | 顯示全部樓層
【鹽鐵論·貧富】篇義理探微

大夫與文學之辯,實爲漢代經濟思想之重要文獻。大夫所述"積浸致富"之理,乃承襲【管子】輕重之術,其言"運之六寸,轉之息耗",實指運用籌算之術把握物價漲落。白圭"廢著"之法(【史記·貨殖列傳】作"廢居"),子貢三致千金,皆屬"與時轉貨"的商賈智慧。此中暗合【周易】"變通趨時"之理,然過分強調智術運作,確有"與民爭利"之嫌。

文學所倡"思義充位"之說,本於【禮記·儒行】"見利不虧其義"之訓。其引古制"利祿不兼",實指周代"士不通貨殖"(【白虎通義·商賈】)之制。所謂"官者不商",在漢代語境中直指鹽鐵官營之弊。孔子責子貢"不受命而貨殖"(【論語·先進】),正可見儒家"義利之辨"的深層矛盾——君子當以"義"爲利(【大學】),非謂絕利,乃謂不以勢位奪民利。

二者分歧實爲兩種經濟倫理的碰撞:大夫持"工具理性",強調財富增殖的技術性;文學守"價值理性",注重分配正義。然細察之,大夫"量入爲出"之說暗合【禮記·王制】"冢宰制國用"之法,文學亦未全否商賈流通之效,可見漢代經濟思想已呈現儒法交融態勢。今日觀之,其辯論核心仍在"政府調控"與"市場倫理"的平衡,具有超越時代的啟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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