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視角下的古代民俗分類與動物考古研究芻議】
董寧寧先生【古代民俗分類法與動物考古研究】一文,以跨學科視野鈎沉稽古,實為近年來難得之佳作。筆者試從國學傳統出發,對此議題略陳管見。
一、民俗分類的經學淵源 【周禮·春官】所載"以五禮防萬民之偽"的體系,實為最早民俗分類範式。太史公【史記·貨殖列傳】按地域劃分民俗,班固【漢書·地理志】更創"風俗篇",皆體現"觀風知政"的儒家傳統。今之動物考古所見祭祀用牲(太牢、少牢之分)、骨卜習俗,恰可印證【禮記·祭義】"犧牲不成"的等級規制。甲骨文中"豕""犬""兕"等祭牲記載,正與考古遺存形成互證。
二、動物考古的文獻印證 【詩經·豳風·七月】"獻羔祭韭"與二裏頭遺址羊骨堆積可相參證。【逸周書·世俘解】載武王狩獲"麋五千二百三十五",與殷墟獸骨數量級驚人吻合。尤為可貴者,考古所見商周青銅器紋飾中"饕餮""夔龍"等母題,恰是【呂氏春秋·先識覽】"周鼎著饕餮"的實物註腳。
三、分類方法的當代啟示 傳統"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周易·繫辭】)思維,與今之類型學暗合。如【爾雅·釋畜】按功能將家畜分為"祭祀""膳羞""戎事"三類,與考古所見祭祀坑、庖廚垃圾、車馬坑形成對應。馬王堆漢墓【相馬經】與出土馬骨測量數據的比對,更展現文獻與實物的雙重證據效力。
四、研究路徑的反思 建議未來研究可注意三點:其一,重視【古今注】【荊楚歲時記】等民俗專著中的動物記載;其二,關注【本草綱目】所載動物藥用習俗與考古病理學關聯;其三,挖掘書畫題跋、地方志中的動物圖像志資料。
要之,動物考古研究若能與傳統考據學相結合,必能開創"二重證據法"新境界。董文已開其端緒,然其中三禮註疏、類書筆記等材料尚可補充,若能融貫經學訓詁與科技考古,則庶幾可成"格物致知"之現代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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