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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漢書·食貨志】上詩解5秦用商鞅耕戰澹欲高祖減賦文帝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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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4-21 20:29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漢書·食貨志上詩解5秦用商鞅耕戰澹欲高祖減賦文帝儉節
題文詩:及秦孝公,用商,壞井田開,阡陌,
耕戰之賞,雖非古道,猶以務本,故傾鄰國,
雄諸侯然,王制遂滅,僭差亡度.庶人之富,
者累巨萬,而貧者以,食糟糠也,有國強者,
域而,弱喪社稷.至於始皇,遂並天下,
內興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賦,發閭左戍.
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衣服.
竭天下財,以奉其政,猶未足以,澹其欲也.
海內愁怨,遂用潰叛.朝初,接秦之敝,
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米石五千,
凡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
就食蜀漢.天下既定,民亡蓋藏,自天子不,
能具醇駟,而將相者,或乘牛車.高祖於是,
約法省禁,輕田租十,五而稅一,吏祿,
官用,以賦於民.山川園池,市肆租稅,
之入,天子以至,封君湯沐,邑皆各為,
私奉養不,領於天子,之經費也.漕轉關東,
粟給中都,官歲不過,數十萬石.孝惠帝與,
高后之間,衣食滋殖.文帝即位,躬修儉節,
思安百姓.時近戰國,背本趨末,賈誼曰:
【原文】
  及秦孝公用商君,壞井田,開阡陌,急耕戰之賞,雖非古道,猶以務本之故,傾鄰國而雄諸侯。然王制遂滅,僭差亡度。庶人之富者累巨萬,而貧者食糟糠;有國強者兼州域,而弱者喪社稷。至於始皇,遂並天下,內興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賦,發閭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政,猶未足以澹其欲也。海內愁怨,遂用潰畔。
【譯文】
等到秦孝公任用商鞅,破壞井田,開闢田問的通道,以耕田和作戰的賞賜作為急迫的事情,即使不是古代的方法,但仍以致力於根本的緣故,傾軋鄰近國家而雄霸諸侯。但王朝的制度便不復存在,超越等級沒有了節制。百姓中富有的人積累了大量的財富,而貧苦的人卻以糟糠為食;強大的國家兼吞州縣,弱小的喪失了社稷。到了秦始皇的時候,便吞併天下,內部大興土木,外面排斥夷狄,收取過半的賦稅,徵發居裏門左側的平民去防守邊疆。男子用力耕種不足以自給,女子紡織不足以供穿着。竭盡天下的資金財產來奉行他的政策,還不足以滿足他的欲望。海內的人悲憤,於是開始逃離叛亂。
【原文】
  漢興,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天下既定,民亡蓋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上於是約法省禁,輕田租,十五而稅一,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而山川、園池、市肆租稅之入,自天子以至封君湯沐邑,皆各為私奉養,不領於天子之經費。漕轉關東粟以給中都官,歲不過數十萬石。孝惠、高后之間,衣食滋殖。文帝即位,躬修儉節,思安百姓。時民近戰國,皆背本趨末,賈誼說上曰:
【譯文】
漢朝建立後,承接了秦朝的弊端,諸侯共同起事,百姓失掉了所從事的工作,出現大荒年。大凡米一石要五千錢,人吃人,死的人過半數。高祖乃命百姓賣掉孩子,到蜀、漢去生活。天下平定後,百姓沒有東西可以儲藏,從天子不能具備純色的四匹馬,到將相有的衹能乘坐牛車。皇上於是頒佈法令約束節儉,減輕田租,收取十五分之一的稅,根據官薪和政府的開支,向百姓收取賦稅。但山川I園池市場租稅的收入,從天子到受封邑者的私邑,都各自自己供給,不向天子領取平常的費用。用水道運輸關東的粟到京師給各官府,一年不超過幾十萬石。孝惠帝、高后的時代,衣物和食物逐漸增多。文帝即位後,親自實行節儉,為百姓安定操勞。當時人民都離戰國時不遠,都背棄根本,趨向末端,賈誼勸諫皇上說:
黃糧大夢 發表於 2025-6-9 07:53 | 顯示全部樓層
【漢書·食貨志】所載商鞅變法與漢初治政之鑑析

【漢書·食貨志】所述秦孝公用商鞅變法一節,實為華夏制度嬗變之關鍵節點。商君"壞井田,開阡陌"之策,表面觀之乃田制改革,實則深蘊法家"耕戰"思想之精髓。其制以"急耕戰之賞"為樞機,使民務本於農,兵精於戰,確收"傾鄰國而雄諸侯"之效。然班固以"雖非古道"論之,正揭示其與三代王制之根本悖離——井田之廢,非僅土地制度之變,實乃"王制遂滅,僭差亡度"之始,終致"庶人富者累巨萬,貧者食糟糠"的階層裂變。

考商鞅之法,其弊有三:其一,以"澹欲"(即抑制民欲)為名行專制之實,將百姓異化為耕戰工具;其二,徹底瓦解周代"均地安民"之制,使財富聚斂失去制度約束;其三,建立軍功爵制雖打破世卿桎梏,卻以新的等級差序取代舊制。此正如晁錯【論貴粟疏】所云:"民貧則奸邪生",秦制雖強而根基已腐。

反觀漢初治政,高祖"減賦"之策非僅恤民之舉,實為撥亂反正之要道。據【漢舊儀】載,高祖定田租"十五稅一",較秦"泰半之賦"減損逾半,此乃以黃老之術矯秦法之弊。至文帝時,"躬修儉節"更臻極致,除田租稅、減徭役、罷露台之費,遂成"文景之治"的治世典範。班固將二者對舉,暗含"暴政—仁政"的二元敘事,其深意在於揭示:治國之道,不在聚斂而在養民,不在強權而在節用。

今觀【食貨志】此章,可見史家筆法之精微:商鞅變法雖收富國強兵之效,然"務本"實為"務末"(指聚斂),終致"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董仲舒語)。而漢初輕徭薄賦之政,恰是對秦制的歷史反撥,其核心在於重建"藏富於民"的王道政治。太史公言"善者因之,其次利導之",漢初治政可謂得"因之"之妙,而商君之法終陷"利導"之偏。此中治亂興衰之理,足為後世資鑒。
風扇跳舞 發表於 2025-6-12 13:28 | 顯示全部樓層
【漢書·食貨志】所載商鞅變法與漢初治政之比較析義

【食貨志】此段以"秦用商鞅耕戰澹欲,高祖減賦文帝儉節"為綱,揭示兩種治國範式之異同。商君變法"壞井田,開阡陌",其核心在於重構經濟基礎與軍事動員體系:

一、商鞅之法:以制度激揚民力
"急耕戰之賞"實為法家"利出一孔"思想之實踐。通過廢除井田制,打破貴族經濟壟斷;確立軍功授田,使民"得務本之實"。太史公言"行之十年,秦民大悅",正見其制度設計之效。然其弊在"僭差亡度",賈誼【過秦論】所謂"務進取之利而忘守成之規",終致"庶人富者累巨萬,貧者食糟糠"的社會失衡。此乃法家"強國弱民"思想必然結果。

二、漢初之政:以節制涵養元氣
高祖"十五稅一"、文帝"躬修儉節",實承黃老"與民休息"之旨。班固特書"歲勸民耕桑",可見其政策重心在恢復生產倫理。晁錯【論貴粟疏】云"務民於農桑,薄賦斂,廣蓄積",正是對此政策精神的闡釋。與秦制相較,漢初治道更重社會均衡,【食貨志】後文載"民人給家足"之效,足證其法之善。

三、制度與治道的辯證
商鞅變法以"破"為先,漢初政策以"立"為本。前者如【商君書·算地】所謂"利出於地則民盡力",後者則如【淮南子·主術】言"上足用則下不匱"。二者皆重農耕,然秦制為擴張性動員,漢政為修復性調節。班固將二者並置,實暗含"霸王道雜之"的治術思考。

要之,【食貨志】此節通過對比秦漢經濟政策,揭示治國當兼顧效率與公平。商君之法雖收效於一時,然"王制遂滅"終釀禍端;漢初"約法省禁"(【史記·呂后本紀】語)反成持久之基。此中深意,足為後世資鑒。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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