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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詁學] 印字甲骨文的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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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氏意學 發表於 2019-11-27 09: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現代人可能會想當然地認為,『印』字的本義就印刷,即印製平面性的圖案。其實從甲骨文字形看,『印』字最初與印刷毫無關係,因為『印』字最初所指,壓根就不是平面性的東西,不是二維的,而是實物,是三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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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的甲骨文字形,為手持卩。『卩』即為結繩的右繩。在結繩機制中,結繩是一對完全相同的繩子,主要包括繩結的個數、大小、間距的相同。繩結個數指代標的財產的數量。契約簽訂後,債務方持左繩,債權方持右繩。因此,其實就是最早的借據,是對債務方責求權、求償權的憑證。

甲骨文『印』的字形含義就是,手持信用憑據,或者直接說,信用憑據。

很多人不免疑惑,既然一對結繩是完全相同的,又為何有左右之分。

結繩和書契是春秋之前中國所盛行的兩種契約的原始形態,結繩最早,書契次之。結繩是一對繩子,書契是一對木片。長期和結繩和書契實踐中,逐漸形成了一套流程和機制。其中就是包括在方位上,以債權人為右方,以債務人為左方,以及以債權人為東方,以債務人為西方。

左方右方主要體現在一對結繩和書契在比對時的排列書序,債務人所持的結繩或書契放在左邊,債權人所持的結繩或書契放在右邊。關於這種擺放順序,有三方面證據。

一方面是,資料的直接記載。【禮記·曲禮上】:『獻粟者執右契。』鄭玄註:『契,券要也。右為尊。』【戰國策·韓策三】:『安成君東重於魏,而西貴於秦,操右契而為公責德於秦魏之主。』鮑彪註:『左契,待合而已;右契,可以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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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對文字含義的記錄。在關於『卩』和『卯(此字為卿字去掉中間的部分,輸入法打不出,暫用卯代之,本字見上表)』解釋中,許慎保留極為重要的信息。

許慎【說文解字】:『卩,瑞信也……象相合之形』。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瑞者,以玉為信也。【周禮·典瑞】注曰:「瑞,節信也」;「節猶信也」。五玉皆王使之瑞卩』。對許慎說的『象相合之形』,徐灝在【說文解字注箋】中說:『蓋以卩為符之半體。楚金云:象半分之形。析之為半分,對全體而言則曰相合。』

前面關於玉器的討論文章中已經指出,所謂的瑞信、瑞玉之類,實質上是玉質書契,是新形態的書契,也是新形態的契約,而且這一新形態的契約主要應用於政治領域,是堯舜至春秋這個期間中國政策政令的發佈工具。許慎說卩是瑞信,從基本功能上說這是沒有問題的,因為瑞信也是契約,但是把卩字直接等同於瑞信,把瑞信當成卩字的字源,就有問題了。瑞信是玉質書契,主要是玉璋、玉圭之類,從字形上,看不出卩字與玉瑞有關聯。儘管左右契或兩塊玉瑞相合是書契機制和玉瑞的重要機制,但是,把許慎直接把卩字說成是對玉瑞的『象相合之形』,顯然是牽強附會。

事實上,卩更只可能是指結繩,而且是結繩之右繩,而非瑞信。前面已經指出,瑞信是新形態的書契,新形態的契約,而書契又是在結繩的基礎上所產生。契約符號首先在結繩中產生,此後又在書契中產生。卩字就是在結繩中所產生的結繩符號。進一步說明這一點的是卯(音卿)。右邊是卩,而左邊則是反轉的卩,這樣就是一個左右對稱結構,其甲骨字形很象兩個人相互跪拜。這個字與卿同音,實質上,其字形就是卿字去掉中間部分。

許慎對卯(音卿)字的解釋是:『事之制也』。徐灝的進一步補充是:『許以卩為符節之合形。凡官守以符節為信,故曰事之制也』。

卯(音卿)字所描繪的是一對結繩在比對時的擺放形態,而非後來的玉瑞和符節。結繩是契約,是內涵加密機制的,其密碼包括一對結繩的繩結的大小,繩結之間的距離等。一對結繩的兩根繩是完全一樣的,當信用兌現時,代表債務或類債務的左繩的持有者,會對前來求償和索取的債權人所持的右繩,與其左繩進行比對,查看是否相同。為了更和的比對和檢測,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程序和規範。這一程序和規範,就是許慎所說的『事之制也』,包括在比對時繩子的擺放形狀,以及代表債權的繩子在右,代表債務的繩子在左。

因此,許慎說卯(音卿)是『事之制』實際是指這個字本身,是指其始源結繩的機制本身,而非以符節為工具的政治制度,徐灝的解釋是牽強附會。

第三個證據是,以卩為基本結構的其他字例,如上表所列出。以及『左、右』這兩個字的義項本身。

綜合所有的資料,再使用字形解釋的『三通分析法』,可以確認,卩就是結繩的右繩。三通分析法:通義項、通字例、通義理。即所一個字形結構的解釋,要對字所有的義項都能解釋通,對以該結構為基本結構的所有字例都能解釋通,同時,還要符合【五經】義理。

『印』的初始含義是以結繩為形態的信用憑據。在現代漢字中,『印』的信用憑據的義項依然存在,只不過由三維變成了二維,由實物變成了圖案,即印章、大印。『印』的印刷之義,正是伴隨着印章、大印的出現而出現的。最初的印刷就是蓋印、蓋章。

那麼印章在中國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從理論上來說,是在春秋戰國時期,是與漢字開始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是同步的。商周時期儘管有甲骨文、金文,但都是僅應用於祭祀目的,並不在實際生活中使用。漢字脫離祭祀,而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則是『禮崩樂壞』的結果。

隨着漢字開始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政令的發佈也逐漸文字化、書面化,替代了此前的玉瑞系統。在玉瑞系統中,圭璋等玉器的作用與書契和結繩等同,也是信用憑據,而政令內容本身則是口耳相傳的語言。語言加玉瑞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政令。

當政令書面化後,與文字相配套的書面化的信用憑據,就是印章,天子皇帝的印章叫玉璽。沒錯最早的印章應該是玉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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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一些考古學家看到中國的印章與西亞的印章存在一些聯繫,而就武斷地說,印章在中國出現是西亞印章東傳的結果。這是很膚淺無知的。或者在技術上,中國的印章的確受到西亞印章的印象,但是就其信用憑據的本質這一點上,則完全是本土化的,與歷史更為悠久的結繩一脈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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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本原理上,中國的印章與西亞的存在質的不同,中國的印章是基於契約的,是個人的信用憑據,而西亞的印章則是基於神學的,在西亞文明中壓根沒有獨立的個人信用一說,因為對他們而言,人是不可信的,唯一可信的是神。唯有神才有真正的信用,人只能依附於神而存在。因此,西亞有印章,而沒有個人信用,更無個人信用憑據。

悟空不如丫 發表於 2025-4-12 18:33 | 顯示全部樓層
【釋"印":從甲骨文看契約信用本義】

"印"字甲骨文作"手持卩"之形,其本義實為上古契約信用之憑證,與後世印刷之義相去甚遠。考"卩"字本象結繩之右繩形,乃殷商時期重要信用憑證。結繩制度中,債權方持右繩(卩),債務方持左繩,二者繩結數量、間距完全對應,實為最古之債務憑證制度。此制於【禮記·曲禮】"獻粟者執右契"及鄭玄注"右為尊"之說可相印證,足見右契(卩)之信用屬性。

許慎【說文】釋"卩"為"瑞信",段玉裁注引【周禮】"瑞,節信也",皆指向其契約憑證本質。然需辨明者,"卩"非專指玉質瑞信,其源當更早於玉器時代。徐灝【說文注箋】謂"卩為符之半體",正合古代契約"半分而合"之制。甲骨文"印"字所從之"卩",實為結繩時代債權憑證之遺存,後衍化為玉質書契,再演變為璽印製度。

考"印"字演變,其軌跡清晰可循:結繩右契→玉質符節→行政璽印→文字印刷。此演變過程折射出中國古代信用體系的三次躍升:從實物契約(結繩)到權力象徵(瑞信),再到行政工具(官印),最終發展為文化傳播媒介(印刷)。【戰國策】"操右契而為公責德"之載,尤見右契(卩)在先秦政治經濟中的核心地位。

今人易惑者,在於結繩既為完全對稱之物,何以區分左右?此實源於古代方位尊卑制度。【韓非子·外儲說左下】載"契券之所合,右契在右,左契在左",鄭玄注【周禮】云"右契所以督責",皆表明右契(卩)的主動追索權。這種空間方位編碼,正是中國古代"尚右"觀念在契約制度中的具體體現。

"印"字本義的澄清,不僅關乎文字訓詁,更揭示出中華文明早期信用體系的成熟程度。從甲骨文"手持卩"的會意構造,到後世"印信"連稱的語義延續,皆昭示着契約精神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深遠影響。明乎此,則知今日"印刷"之"印",實為上古信用憑證制度在文化傳播領域之延伸與發展。
懶人不懶啦 發表於 2025-6-8 05:28 | 顯示全部樓層
【釋"印":從甲骨文看上古契約制度與信用憑證之嬗變】

考"印"字源流,當溯至殷商甲骨。觀其初文,實為"手持卩"之象,此形制絕非後世印刷之義,乃上古契約制度之活化石。今就字形演變與制度內涵,析而論之。

一、字形本義考
甲骨文"印"字從又(手)從卩,會手持符節之意。卩者,瑞信也,【說文】所謂"象相合之形",實為契約對合之制。段玉裁注引【周禮】"瑞,節信也",揭示其信用憑證本質。徐灝【注箋】"析之為半分"之說,正合結繩契約"分執左右"之制。此字形凝固了上古"合券為信"的契約形態,較之後世封泥印章,早逾千年。

二、契約制度探微
【禮記·曲禮】"獻粟者執右契"鄭注"右為尊",與【戰國策】"操右契而為公責德"互證,可見右契為債權憑證乃三代通制。考古所見商周玉璋、牙璋之剖分現象,恰與"卩"字"相合之形"暗合。殷墟出土骨柶刻辭有"左""右"對貞之例,足證左右分執制度之古老。許慎謂卩為"瑞信",實指此類剖符為信的玉質書契,乃政治契約之物化。

三、信用體系演變
從結繩到書契,再至玉瑞,"印"字所載信用體系有三變:其一,載體由纖維而竹木而玉石,體現權威升級;其二,形制由繩結而刻齒而紋飾,漸趨符號化;其三,功能由經濟契約擴展至政令傳達。西周金文中"印"字已見按捺痕跡,如大盂鼎"王令印"之"印",顯示由持符向鈐印過渡之端倪。

要之,"印"字初形實為上古信用制度之縮影。其從三維信物向二維印記之轉變,恰反映華夏文明從"執契"到"用印"的治理技術演進。明乎此,則知文字不僅是符號,更是制度變遷之見證。今人若囿於印刷之見,豈非以今律古之失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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