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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商君書】卷1更法詩解1愛民便事非必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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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7-21 21:36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商君書】卷1更法詩解1愛民便事非必法故
題文詩:
孝公平畫,公孫鞅及,甘龍杜摯,三大夫御.
慮世事變,討正法本,求使民道.秦孝公曰:
君道代立,不忘社稷;臣行,務明主長.
吾欲,變法以治,更禮教民,恐天下議.
公孫鞅曰:聞之:疑行無成,疑事無功.
君亟定,變法之慮,殆無顧及,天下議之.
高人行固,見負於世;有獨知慮,民必見驁.
:百姓不可,慮始,可與樂成.
笨也者,暗於成事;真情,遠見卓識,
見於未萌,防微杜漸.郭偃法曰:論至德者,
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法以愛民,
禮以便事.是以聖人,苟可強國,不法其故;
苟可利民,不循其禮.甘龍曰否,臣聞聖教,
不易民俗,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
不勞功成;據法而治,吏習民安.今若變法,
不循秦故,更禮教民,議君,願孰察之.
原文
 孝公平畫,公孫鞅、甘龍、杜摯三大夫御於君。慮世事之變,討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錯法務明主長,臣之行也。今吾欲變法以治,更禮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議我也。』  公孫鞅曰:『臣聞之:'疑行無成,疑事無功。'君亟定變法之慮,殆無顧天下之議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負於世;有獨知之慮者,必見驁於民。語曰:」愚者暗於成事,知者見於未萌。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郭偃之法曰:'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法者所以愛民也,禮者所以便事也。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  孝公曰:『善!』  甘龍曰:『不然。臣聞之:'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勞而功成;據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今若變法,不循秦國之故,更禮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議君,願孰察之。』
譯文
秦孝公同大臣研討強國大計,公孫鞅、甘龍、杜摯三位大夫侍奉在孝公的面前,他們分析社會形勢的變化,探討整頓法制的根本原則,尋求統治人民的方法。

   秦孝公說:"接替先君位置做國君後不能忘記國家,這是國君應當奉行的原則。實施變法務必顯示出國君的權威,這是做臣子的行動原則。現在我想要通過變更法度來治理國家,改變禮制用來教化百姓,卻又害怕天下的人非議我。"
公孫鞅說:"我聽過這樣一句話:行動遲疑一定不會有什麼成就,辦事猶豫不決就不會有功效。國君應當儘快下定變法的決心,不要顧用天下人怎麼議論您。何況具有超出普通人的高明人,本來就會被世俗社會所非議,獨一無二見識思考的人也一定遭到平常人的嘲笑。俗語說:'愚笨的人在辦成事情之後還不明白,有智慧的人對那些還沒有顯露萌芽的事情就能先預測到。'百姓,不可以同他們討論開始創新,卻能夠同他們一起歡慶事業的成功。郭偃的法書上說:'講究崇高道德的人,不去附和那些世俗的偏見。成就大事業的人不去同民眾商量。'法度,是用來愛護百姓的。禮制,是為了方便辦事的。所以聖明的人治理國家,如果能夠使國家富強,就不必去沿用舊有的法度。如果能夠是百姓得到益處,就不必去遵循就的禮制。"

  孝公說:"好!"
甘龍說:"不對,臣也聽說這樣一句話:'聖明的人不去改變百姓的舊習俗來施行教化,有智慧的人不改變舊有的法度來治理國家。'順應百姓舊有的習俗來實施教化的,不用費什麼辛苦就能成就功業;根據舊有的法度來治理國家的人,官吏熟悉禮法,百姓也安樂。現在如果改變法度,不遵循秦國舊有的法制,要更改禮制教化百姓,臣擔心天下人要非議國君了。希望國君認真考慮這樣的事。"
錢佟 發表於 2025-6-13 13:43 | 顯示全部樓層
【商君書·更法】義理抉微
【商君書·更法】開篇所載秦孝公與群臣議政之事,實為戰國變法思想之關鍵對話。其核心命題在於「法古」與「適今」之辯,公孫鞅(商鞅)所倡「愛民便事,非必法故」一語,尤見法家變革哲學之精髓。今試析其要義如下:

一、 變法之本質:因時立法的實踐理性
孝公以「代立不忘社稷」為君道根本,而商鞅直指「法者所以愛民也,禮者所以便事也」,揭示法制之終極目的非固守陳規,而在「利民」「適世」。其「三代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之論,實承【周易】「窮則變,變則通」之理,強調製度須隨世情遷移而調整。此與儒家「法先王」傳統形成張力,然二者皆以治國安民為歸趨,唯方法論迥異耳。

二、 「便事」與「法故」的辯證
甘龍、杜摯主張「緣法而治」「法古無過」,乃典型保守主義思維;商鞅則斥「拘禮之人不足與言事,製法之人不足與論變」,直指法度若脫離現實需求,縱有古制背書亦成桎梏。其「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的實用主義立場,實為法家「世異則事異」歷史觀之體現,與【韓非子·五蠹】「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遙相呼應。

三、 「愛民」之真諦:以功用為檢驗
商鞅所言「愛民」,非儒家仁政之德性倫理,而是以「強國利民」為功效標準。此說看似功利,然其深層邏輯在於:唯有通過變法富國強兵,方能於列國兼併中護佑生民。此種工具理性思維,恰為戰國亂世中生存哲學的折射。後世王安石「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之論,亦可溯源於此。

結語:變革精神的現代啟示
【更法】篇之價值,不僅在於記錄一場歷史辯論,更在於揭示制度演進的基本規律——「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今人讀之,當思其「因時制宜」的智慧,而非拘泥於具體措施。商鞅之失或在矯枉過正(如【史記】評其「刻薄少恩」),然其直面變革阻力的勇氣,仍足為後世鏡鑒。

(全文約780字)

按:本文以義理分析為主,兼顧文本語境與思想史脈絡,力求呈現法家變革理論的內在邏輯與歷史意義。
鳳傑 發表於 2025-7-2 16:28 | 顯示全部樓層
【商君書·更法】首章義疏:變法之本在利民循時

【商君書·更法】開篇載秦孝公與商鞅、甘龍、杜摯議政之事,實為戰國變法思想之綱領。其文雖簡,然「愛民便事,非必法故」八字,已揭櫫法家變革之核心要義。今試析其理,以明先秦法制思想之精微。

一、 「代立不忘社稷」:君道之時變性
孝公所言「代立不忘社稷」,乃法家「世異則事異」之政治哲學體現。商鞅承此立論,謂「三代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商君書·更法】),直指先王之法不可膠柱鼓瑟。其理與【韓非子·五蠹】「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相呼應,強調法制須因時損益。此非否定傳統,實言「法古」當以「治今」為歸趣,與孔子「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論語·為政】)之通變精神暗合。

二、 「愛民便事」:變法之價值準繩
商鞅主張「不法其故」「不循其禮」,表面似與儒家「法先王」相悖,然其根本在於「便事」「利民」。所謂「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商君書·更法】),實以實效為判准。此與【管子·正世】「不慕古,不留今,與時變,與俗化」同調,皆主張制度設計當以民生為念。需辨明者,法家之「愛民」非施小惠,而是通過「明法」「壹刑」建立秩序,使「民知所避就」,此即【商君書·定分】「萬民皆知所避就」之深意。

三、 「法故」之辯:甘龍、杜摯保守立場析微
甘龍所言「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代表貴族因循守舊之思。其弊在於將「法古」等同於「守舊」,未察「禮法以時而定,制令各順其宜」(【商君書·更法】注)。杜摯「利不百,不變法」之說,更顯功利主義之短視。商鞅駁以「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揭示變革成敗不在古今之辯,而在是否「適於時」(【商君書·六法】佚文)。此辯實為戰國新舊思想交鋒之縮影。

四、 「使民之道」:制度與人性之契合
篇中「求使民道」一語,道出變法終極目的。法家認為人性「好利惡害」,故須「因民情而為之度」(【商君書·算地】)。所謂「使民」,非強制驅使,而是通過「賞隨功,罰隨罪」之機制,引導民眾耕戰。此與【荀子·性惡】「化性起偽」異曲同工,皆主張以制度矯治人性之偏。

結語
【更法】首章之要,在於確立「變與不變」的辯證法則:形式可革故鼎新,精神必本於利民。後世王安石言「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宋史·王安石傳】),其源實肇端於此。讀此篇者,當於「法古」與「便事」之間求其中道,方不負商君「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之深意。

(全文約7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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