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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篇小學生作文在網上流傳,作文中提到:『自己就像是爸爸媽媽的「寵物」,每天在房子、車子、教室3個大籠子裡養着,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被「'放生」。』 如今不少家長都把孩子當成寵物來養,在物質上『貴養』孩子,儘量滿足孩子物質上的所有要求;但是在精神上卻『賤養』孩子,沒有尊重孩子『人性』的一面。# m Z/ Q& T& u# u/ @
對此,有關家庭教育專家表示,家長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應該『以孩子為本』,重視孩子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E/ y2 U- C% }# y4 Q
物質上:溺愛、包辦7 ?! Z, t6 L5 X: `! B
寵物:主人給它餵好吃的、洗澡、打扮,它們不必學會獨自求生,由主人包辦一切。4 }1 \% N; s8 j
『寵物孩子』: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缺乏獨立性和生活自理能力。
* t! L% Q2 |+ o+ F 如今很多家庭里,幾個大人整天圍繞着一個孩子轉,對於『雙獨夫妻』的家庭來說,更是如此。比如,留最好的東西給孩子吃,給孩子買名牌衣服穿等。9 Y# _+ `" X) C$ @( \3 x
還有的父母『包辦』了孩子的一切:每天早上父母提前起床,幫孩子把衣服穿好,將牙膏擠在牙刷上;平時孩子也不需要做家務活,所有的家務都由父母包下來。彭女士的女兒都讀小學二年級了,還經常要彭女士餵飯。彭女士說:『我也知道孩子這麼大了不應該再給她餵飯,但是她吃得實在太慢了,一頓飯能吃上一小時,到最後飯菜全都涼了。』" L$ u, l0 t* H
行動上:限制、命令) J. \0 ]2 q+ ^6 ]
寵物:不能輕易撒野尋歡,沒有選擇的機會和權利,行為受到限制和約束。" D2 X; ]4 n" b) f1 m
『寵物孩子』:對父母言聽計從,沒有行動的自由、選擇的權利,失去了個性和創造力。
y3 C# m7 z; V" W 凌女士對五歲的兒子非常保護,以『安全』為由限制孩子的行為:孩子想玩地上的泥巴,她說:『地上太髒了。』;孩子想爬樹,她說:『太危險了,掉下來摔傷了怎麼辦?』;孩子吃完飯想自己端碗進廚房,她說:『不用了,萬一打碎了會割破手流血的』……如今孩子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先看看她的臉,得到她的首肯才動手去做。對此,凌女士的看法是:『現階段,安全和健康應該是第一位的,其他都次要。』' X' r% ]- Q2 U8 m7 o
從孩子出生,很多父母就開始按自己的想法去『規劃』孩子的人生。從吃什麼、穿什麼、用什麼,到讀什麼興趣班、學校,無論大事小事,孩子的一切都必須聽從父母的指揮,父母才開心。如果孩子有任何反抗或者牴觸,就認為孩子『不聽話』、『叛逆』。) n7 D, {( {- Z5 {7 ~- n
精神上:俯視、發泄
5 T; W! R. K4 x( l! c 寵物:主人高興時,摟着它睡覺,讓它表演才能;主人煩躁時,罵它、踢它,它不會反抗也不會記恨。( {9 ^' i0 O( V; f
『寵物孩子』:懼怕家長,容易焦慮。6 I9 @1 h# I9 f8 [* K
初二女生小菲參加了學校的合唱團,每次家庭聚會的時候,父母總喜歡叫小菲表演一下唱歌,她一開始還挺樂意的,後來表演多了就不願意了,每當此時,父母都覺得很沒面子,不停地跟她說:『唱首歌吧,大方一點,不要扭扭捏捏的。』在父母的再三要求下,小菲唱了,雖然親朋好友誇獎連連,宋先生臉上笑開了花,但是小菲卻悶悶不樂。她向記者訴苦:『我覺得自己就像供大人娛樂的高級寵物。』
, A9 b# R' L Y) W% P) l 黃女士平時工作很忙,三歲的孩子交給老人帶,每天晚上下班回家,孩子都喜歡黏着她,要她講故事、做遊戲等。黃女士心情好的時候就跟孩子好好玩,心情不好的時候就容易拿孩子來撒氣,例如當孩子要求講故事的時候,她會說:『我上班都累死了,你自己看吧,都這麼大了還要媽媽講,真沒用!』當孩子哭鬧的時候,黃女士也容易情緒失控,大聲吼孩子:『上班都煩死了,回來還要被你煩,走開!』孩子聽了往往哭得更厲害。
+ u3 }+ j+ @. i+ z7 X 專家觀點:
* b8 j1 H. F! i- s 蹲下來聆聽孩子心聲$ @9 |! I9 ] V! R0 W W, H
廣東省家庭教育研究會理事黃玉華老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如今『寵物孩子』的現象挺普遍的,她曾經接觸過一個家長,就喜歡說『孩子像小狗,不打不聽話』。這位家長把孩子從小交給老人帶,上小學才住在一起,結果孩子不聽她的話,她就打。她以為這樣很簡單,結果後來出大問題了,孩子跟她擰着,不肯上學。還有一位男家長,視女兒為『高級寵物』,通常忙幾個月都見不上一面,有時間了,就抱女兒玩一玩,女兒不肯讓他抱的時候,他還生氣說女兒不乖。黃玉華說:『我身邊就有一個朋友,自己還沒生孩子,她直接就說:「先養個寵物狗,通過養寵物來學習一下怎麼帶孩子!」』1 A5 T7 h5 K1 M ?' v; [
黃玉華說,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闡述了應賦予所有兒童的基本人權:生存的權利;充分發展其全部體能和智能的權利;保護他們不受危害自身發展影響的權利;以及參與家庭、文化和社會生活的權利。
/ g: ?$ c% h8 c0 S 在孩子幼小的世界中,大人往往是高高在上的,這就從心理上造成了大人和孩子無形中的不平等。兒童專家建議,家長跟孩子交流時,應該蹲下來,直視孩子的眼睛,讓孩子有一個和家長平等對視、平等交流的機會。8 K9 D/ n3 Q( b) R2 ]8 o4 I9 }
家長應尊重孩子『人性』的一面
, h" p5 G/ Q) _" n, f2 S 『家長把孩子當成寵物來養,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漠視孩子的權利。一是父母侵害了孩子的生存權。主要表現是過度關注孩子的學習,熱衷給孩子「加碼」;有些父母粗暴管教,家庭失和,成為孩子健康生存和發展的障礙;二是父母習慣「以成人為本」,而不是「以孩子為本」,忽視孩子的發展權;三是剝奪孩子的參與權。只有這三種失當行為得以糾正,才能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此外,只有家長「好好學習」,孩子才能「天天向上」。有很多家長以為自己什麼都比孩子懂,才導致把孩子養成了寵物。』黃玉華說。
! g0 b+ N" u3 p0 F4 [( u 每一個問題孩子的背後,都有一個問題家庭,家長只有時時反省,細心檢點,認真學習,才能尊重孩子『人性』的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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