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115|回复: 1

[已解决] 夏商周时期是民兵制,兵民合一,军事力量来自于人民的归附。战国开始出现募兵制,兵民分离,但军事力量仍然依靠国家财政生存,魏晋时创新的府兵制,军事力量完全可以自力更生,更不将社会民生当一回事。请结合历史上军事制度的演变,论述中国政治从王道到霸道,以及五胡乱华及五代十国的成因。

[复制链接]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延章 发表于 2026-10-7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本文以华夏军事制度之演变为经,以王道—霸道之政治精神升降为纬,上溯夏商周兵民合一之民兵制,中经战国募兵之兴、魏晋府兵之立,下逮五胡乱华与五代十国之乱局,考其因果,辨其得失。核心论旨在于:军事制度一旦脱离人民而自为孤立之力量,则政治必由王道堕入霸道,而霸道之极致,非惟不能保境安民,反为异族入侵与长期分裂之渊薮。文末归结于《周易》“重门击柝,以待暴客”与《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之义,申明兵制之善否,系于其能否与民共生、与道相合,此为华夏政治智慧之根本。

关键词:民兵制;募兵制;府兵制;王道;霸道;五胡乱华;五代十国

一、兵民合一与王道之世:夏商周民兵制探源

(一)三代兵制之基本形态

夏商周之世,兵制之根本精神在于兵民合一。其制之立,非出于后世所谓“国防”之抽象观念,而出于封建宗法与井田生计之自然结构。《周礼·地官·小司徒》云:

出处:《周礼·地官·小司徒》: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贡赋。

此制之要义,在“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二语——军事组织与生产组织同构,兵即农,农即兵,无专业常备军之独立存在。《尚书·费誓》载鲁侯伯禽誓师之辞:

出处:《尚书·费誓》:嗟!人无哗,听命。徂兹淮夷、徐戎并兴。善敹乃甲胄,敿乃干,无敢不吊!备乃弓矢,锻乃戈矛,砺乃锋刃,无敢不善!

此非临时征召之象,乃平日已具武装、战时即行集结之民兵体制。其所以能如此者,实因土地公有、宗族共居、守望相助之社会组织使然。

(二)王道之政治精神

三代之政治精神,可一言以蔽之曰“王道”。《尚书·洪范》曰:

出处:《尚书·洪范》: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

王道非软弱之谓,乃以德服人、以理统众之政治方式。民兵制之所以与王道相配者,盖民兵之主体即为人民,战争之目的在保境安民,而非扩张私欲。兵民不分,则君民一体,上下一心。《孟子·公孙丑下》云:

出处:《孟子·公孙丑下》: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

此即三代民兵制之精神基础。兵役之负担与政治之权利相表里,人民之所以肯执干戈以卫社稷者,因社稷即其自身之生存依托也。

二、兵民分离与霸道之兴:战国募兵制之登场

(一)战国变法与募兵之起

春秋以降,井田渐坏,宗法松弛,战争规模扩大,三代民兵之制不足以应之。于是募兵制兴。募兵者,以国家财政为支撑,招募壮丁为职业军人,兵与农始分。此制之成,以秦之商鞅变法为集大成。《史记·商君列传》载:

出处:《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

商鞅以军功爵制激励战士,以严刑峻法驱民为兵,名曰“农战”,实则将人民工具化,军事力量始脱离人民之自然归属,而变为国家暴力机器。

(二)霸道之政治本质

霸道与王道之别,非仅在手段之激烈,而在根本目的之转移。王道以民为本,战争为不得已而用之器;霸道以国为体,战争为扩张权力之常道。《孟子·告子下》辨之甚明:

出处:《孟子·告子下》: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

霸道之兴,使军事力量成为国家财政之负担,亦使人民与国家之关系,由共生变为对立。战国之际,动辄“带甲百万”,而民力已竭。此非兵之罪,乃兵制失其本根之罪也。

三、兵农再合与私兵化之弊:魏晋府兵制之两面性

(一)府兵制之创立及其自力更生之特点

魏晋南北朝之世,战乱频仍,财政枯竭,募兵制难以维持。于是有府兵制之创制。府兵制始于西魏、北周,其法:以军府统兵,兵士另立军籍,不属州县;平时屯田,战时出征;兵器马匹自备,不费国家之财。《北史·齐本纪》虽言北齐事,然可反证其时兵制之通例:

出处:《北史·齐本纪》:始立六府,分置六军,兵民分治,不相统摄。

府兵制之初衷,在于使军事力量自力更生,不依赖国家财政,亦不牵动社会民生。从经济角度观之,此似为妙法;从政治角度观之,则暗藏巨大危机。

(二)府兵制与民生之疏离

府兵制之根本问题,在于兵民分籍。兵士自成阶层,与普通编户齐民相隔绝。军事力量既不需国家财政供养,则国家对其控制力亦渐弱;兵士既自成集团,则其效忠对象由“国家—人民”之共同体,逐渐转为“军府—将领”之私人关系。此即府兵制向私兵化、军阀化演变之内在逻辑。陈寅恪先生论关陇集团时已发其覆,而验之史实,北周、北齐之亡,皆与军府势力膨胀有关。至隋唐,府兵制虽经整顿,然安史之乱一起,藩镇之祸遂不可遏,其源皆可溯于此。

四、五胡乱华与五代十国之历史因果

(一)五胡乱华之兵制根源

五胡乱华,非单纯异族入侵,乃内政失序、兵制崩坏所招致之结果。西晋之亡,表面在于八王之乱,实质在于兵民分离之极致——诸王各拥私兵,司马氏骨肉相残,国无可用之民,而边地胡族已渐次内迁,或为佣兵,或为佃户,皆游离于华夏政治秩序之外。一旦中央权威瓦解,彼等自然乘隙而起。《晋书·刘元海载记》载:

出处:《晋书·刘元海载记》:元海谓颖曰:当为殿下以二部摧东嬴,三部枭王浚,二竖之首可指日而悬也。

刘渊(元海)初为成都王颖所倚重之匈奴雇佣兵首领,此正兵民分离、军事力量为他族所据之明证。华夏之兵制既不能使汉民自卫,则异族之兵自然取而代之。此岂非霸道政治必食之果乎?

(二)五代十国之藩镇割据

五代十国,乃唐季藩镇之延续,其根亦在兵制。唐之府兵既坏,代之以募兵,而募兵之权渐入节度使之手。安禄山一人兼三镇节度使,其兵皆私兵也。《旧唐书·安禄山传》载:

出处:《旧唐书·安禄山传》:禄山既兼领三镇,赏刑己出,日益骄恣。

“赏刑己出”,即财政权、军事权、人事权皆归私门,中央徒有虚名。此与先秦募兵制之“国家财政养活军队”已大不相同——募兵制尚有其国家性,藩镇兵制则完全私人化、地方化。五代十国诸国,皆此类军阀之产物。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盖因兵制既以私利为纽带,则其聚散皆系于一人之存亡,无根之木,岂能久乎?

五、结论:兵制之道与天人治平之归

综观华夏兵制之演变,可得一根本律则:兵制之善否,不在其技术之精粗,而在其是否能与人民共生。民兵制,兵民一体,故王道可行;募兵制,兵民分途,故霸道乃兴;府兵制,兵民异籍,故军阀之祸潜伏;藩镇兵制,兵为私有,故分裂之局遂成。此非偶然之历史现象,乃政治哲学之必然。

《周易·系辞下》曰:

出处:《周易·系辞下》: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

豫者,备也。备之道,在众志成城,非在私兵之众。三代之民,自备其兵,故能御暴;后世之兵,自成一势,故反为暴。此理至明。

《孟子·离娄上》云:

出处:《孟子·离娄上》: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

得民心者,兵民一体,虽无百万之师而不可胜;失民心者,兵民相离,虽有府兵、藩镇之众,而一击即溃。五胡乱华、五代十国之祸,非兵不利、战不善,乃兵制失道,政治失民之必然结果。

故曰:兵者,国之大事,然其道在民。兵制与民合一,则王道可复;兵制与民相离,则霸道亦不能久。此华夏数千年血泪所凝之教训,后之治国者,可不慎欤?
我知道答案 回答若采纳将获得10 银币已有1人回答

本文来自以下《文集》

已绑定手机
0557 发表于 2026-10-11 15: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国学资料,我们要好好学习这文化

关于我们| 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机版|举报|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