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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盐铁论】卷33疾贪诗解1大夫;长吏小吏贪而无厌贤良:贪鄙在帅不在下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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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3-2-20 17:33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盐铁论】卷33疾贪诗解1大夫;长吏小吏贪而无厌贤良:贪鄙在不在下
题文诗:
大夫曰然,为医以拙,又求多谢.为吏既多,
不良矣又,侵渔百姓.长吏厉诸,小吏厉,
百姓故不,患择不熟,而患求之,与得异也;
不患其不,足也患其,贪而无厌.贤良曰古,
制爵禄也,卿大夫足,润贤厚士,足以,
优身及党;庶为官者,足代其耕,食其禄今,
小吏禄薄,郡国徭役,远至三辅,粟米,
不足相赡.常居则匮,衣食有故,卖畜.
非徒是也,徭使相遣,官庭摄追,小计权吏,
行施乞贷,长使侵渔,上府求县,县求之乡,
乡安取哉?语曰货赂,下流犹如,水之赴下,
不竭不止.今大川江,河饮巨海,巨海受之,
而欲溪谷,之让流潦,百官之廉,不可得也.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
故贪鄙在,不在下,教训在政,不在民也.
上行下效,上贪下腐,上正下义,本正源清.
【题解】此篇就贪鄙问题,进行辩论。贤良认为『贪鄙在率(领导)不在下,教训在政不在民』。只有为民上者,廉洁奉公,那么『上之化下,若风之靡草,无不从教』。大夫认为,『贪而无厌』在于下级官吏(长吏与小吏),『贪鄙有性,君子内洁己而不能纯教于彼』。
【原文】
  大夫曰:『然。为医以拙矣,又求多谢。为吏既多不良矣,又侵渔百姓。长吏厉诸小吏,小吏厉诸百姓。故不患择之不熟,而患求之与得异也;不患其不足也,患其贪而无厌也。
  【注释】以,同已。
  谢:报酬,谢礼。
  侵渔:掠夺,剥削。
  长吏:指俸秩较高的县吏。厉:欺压,虐待。小吏:位在丞、尉以下的官吏。
【译文】大夫说:是啊。当医生的医术已经很拙劣了,还要多取报酬。当官的既然多数是不好的,又去掠夺百姓。大官欺压小官,小官欺压百姓。因此不怕不深思熟虑地选择,就怕所得到的人与我们所要求的不一样;不怕他能力不够,就怕他贪得无厌。
【原文】
  贤良曰:古之制爵禄也,卿大夫足以润贤厚士(1),士足以优身及党(2);庶人为官者,足以代其耕而食其禄(3)。今小吏禄薄,郡国徭役,远至三辅(4),粟米贵,不足相赡。常居则匮于衣食,有故则卖畜粥业(5)。非徒是也,徭使相遣(6),官庭摄追(7),小计权吏(8),行施乞贷(9),长使侵渔,上府下求之县,县求之乡,乡安取之哉?语曰:『货赂下流(10),犹水之赴下,不竭不止。』今大川江河饮巨海(11),巨海受之,而欲溪谷之让流潦(12),百官之廉,不可得也。夫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故贪鄙在率不在下(13),教训在政不在民也。
  【注释】(1)卿大夫:官职。
  (2)党:这里指家族。
  (3)【孟子万章下】:『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
  (4)三辅,见【园池篇】注释。
  (5)畜:牲畜。粥(yu):变卖(通鬻)。
  (6)正嘉本、张之象本、沈延铨本、【百子汇函】『使』作『吏』。
  (7)摄追:追逼很紧。
  (8)小计:汉代郡县管账目的小官。权吏:这里指俸禄微薄的小官。
  (9)行施:行贿赂。贷:宽免。
  (10)货赂:贿赂。
  (11)饮:流入的意思。
  (12)流潦:路边流动的积水。
  (13)率:同『帅』,领导的意思。
【译文】贤良说:古时候制定官爵俸禄的制度,卿大夫的俸禄足够在家里供养厚待一批贤士,士的俸禄足以使得自己及全家族的人生活优裕,在官吏家当差的百姓所得的报酬,足以代替他耕种所得的收入。现在,小吏的俸禄微薄,地方上出徭役,远到京城附近,粮食价贵,收入不足开支。日常家居的时候是缺吃少穿,一旦有意外事情发生时,就要卖掉牲口和产业。不仅如此,还有徭吏经常派遣徭役,官府经常催逼赋税,地方上的小官吏只好行贿赂乞求宽免,大官则队中盘剥。县以上的官府向县一级索取,县又向乡一级索取,乡里又到哪里去索取呢?俗话说:『贿赂的风气向下面流散,好像江河奔腾而下,水源不枯竭,水流不停止。』今天大江大河流入大海,大海都接受了,却要小溪不接受地面上的那点积水;想要百官都廉洁,是不可能的。想要影子端正,必须端正身体,想要下边的人廉洁,首先要从自己做起。所以贪婪卑鄙的弊病在领导而不在下面,需要教训的是当政者,而不是老百姓。
当理 發表於 2025-6-15 17:34 | 顯示全部樓層
《盐铁论·疾贪》篇义理疏证

《盐铁论》卷三十三《疾贪》章,实为西汉昭帝时期盐铁会议上大夫与贤良文学论辩贪腐问题之重要文献。此章所涉"贪鄙在帅不在下吏"之辨,直指官僚体系腐败根源,其思想深度超越时代局限,今试为疏解。

大夫所论"为医以拙,又求多谢;为吏既多不良矣,又侵渔百姓",乃以医喻政,揭示吏治败坏之双重困境。此语暗合《韩非子·五蠹》"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之喻,指陈官吏如拙医贪利,其害更甚。所谓"长吏厉诸小吏,小吏厉诸百姓",正形成《管子·明法解》所言"上行之则下从之"的腐败传导机制。此论虽简,实已触及权力寻租的链式反应问题。

贤良文学"贪鄙在帅不在下吏"之主张,实本儒家"上行下效"之政治伦理。《论语·颜渊》载季康子问政,孔子对曰:"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与此处贤良所持立场一脉相承。汉代贾谊《新书·大政下》更明言"君能为善,则吏必能为善矣;吏能为善,则民必能为善矣",可见此说乃汉儒共识。值得注意的是,贤良将"帅"(长吏)与"下吏"作责任区分,实为对《孟子·离娄上》"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说的政治实践。

二者分歧本质在于制度批判与道德教化的不同进路。大夫着眼于官僚体系运作实态,揭示"择不熟"(选官失当)与"求之与得异"(名实不符)的制度缺陷,近于法家"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韩非子·显学》)的实务主张。而贤良则坚持《礼记·大学》"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的德治理念。这种张力恰反映西汉中期儒法思想交融的时代特征。

桓宽撰此章时,特以"疾贪"名篇,其"疾"字取自《说文》"憎恶也"之义,暗含对两种治理思路的超越。观其文末未置评判,实寓《春秋》褒贬之法:既肯定贤良道德诉求的正当性,又不否认大夫揭示制度漏洞的深刻性。这种双重批判精神,与董仲舒《春秋繁露》"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经权思想深相契合。

今人观此篇章,尤当注意其揭示的腐败发生学原理:权力监督缺失必致"长吏-小吏-百姓"的压迫链条。王夫之《读通鉴论》论汉代吏治时所言"上失其道而天下皆贪",正可为此章注脚。然则治贪之道,当如《盐铁论》所示,既需完善"择吏"制度以堵漏洞,更须强化"帅者"道德约束以正本源,二者不可偏废。此中深意,足为后世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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