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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郝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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懋基 发表于 2016-9-27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国官员:郝普,先后效命蜀国与吴国后因隐蕃叛变之事而死

郝普,字子太,三国时期人,义阳(治所在今湖北枣阳东南)人。刘备入川时,留郝普为零陵太守。后来他被吴国名将吕蒙所骗,投降吴国,刘备割让长沙、桂阳二郡后,吴国将他送还刘备。后来吕蒙再次袭击荆州,击败关羽,郝普再次归顺吴国,最终官至廷尉。与隐蕃亲善,隐蕃蓄谋叛变事情败露,他受到牵连,因此自杀。

历史事迹

建安二十年(215年),孙权派吕蒙率两万兵士去攻取长沙、零陵、桂阳三郡。吕蒙传檄长沙、桂阳,二郡望风归附,惟零陵太守郝普守城不降。刘备闻后,见形势危迫,匆忙从蜀郡赶到公安,令关羽争夺三郡。

孙权当时住在陆口,指挥诸军。孙权一面派鲁肃率万人屯驻益阳抵抗关羽,一面传递紧急文书给吕蒙,让他放弃零陵,立即回师增援鲁肃。当初吕蒙平定长沙,率兵赶赴零陵,路过酃县时,顺路找到了零陵守将郝普的旧友邓玄之,把他带在军中,想让他诱降郝普。吕蒙得信后,他并未公布,而是连夜招集将领,布置方略,说天亮就要攻城。布置完毕,他对邓玄之说:“郝子太闻世间有忠义事,亦欲为之,而不知时也。左将军在汉中,为夏侯渊所围。关羽在南郡,今至尊身自临之。近者破樊本屯,救酃,逆为孙规所破。此皆目前之事,君所亲见也。彼方首尾倒悬,救死不给,岂有余力复营此哉?今吾士卒精锐,人思致命。至尊遣兵,相继于道。今子太以旦夕之命,待不可望之救。犹牛蹄中鱼,冀赖江汉,其不可恃亦明矣。若子太必能一士卒之心,保孤城之守,尚能稽延旦夕,以待所归者,可也。今吾计力度虑,而以攻此,曾不移日,而城必破,城破之后,身死何益于事,而令百岁老母,戴白受诛,岂不痛哉?度此家不得外问,谓援可恃,故至于此耳。君可见之,为陈祸福。”(《[wiki]三国志·吴书·吕蒙传" title="‘三国" title="‘[wiki]三国’百科词条" target="_blank">[wiki]三国志·吴书·吕蒙传’百科词条" target="_blank">三国" title="‘[wiki]三国’百科词条" target="_blank">[wiki]三国志·吴书·吕蒙传》)。

邓玄之会见郝普,把吕蒙的意思转述给他。郝普信以为真,心中恐惧,准备投降。邓玄之先出城报告吕蒙,说郝普一会儿便至。吕蒙预先命令四领,各选百人,待郝普出城,马上抢入,守住城门。不久,郝普出城,吕蒙迎上去,拉住其手,跟他一起上了船。寒暄之后,拿出孙权的紧急文书给他看,拍着手大笑。郝普接过文书,知刘备已到公安,关羽已到益阳,方知中计,“惭恨入地”(《三国志·吕蒙传》)。吕蒙智取郝普后,留下孙皎处理后事,自己即日率部赶赴益阳。

按吕蒙本传记载,孙权在将零陵交还给刘备的同时,也把郝普等不愿为东吴效力的三郡官员一并遣归旧主;但是在《吴书?胡综传》里,却说郝普在东吴官至廷尉,之后廷尉监隐蕃谋叛事败被诛,郝普以与隐蕃亲善遭受牵连,‘见责自杀’,同在《三国志?吴书》中两处说法似乎有所抵触。不过,《三国志辞典》(张舜徽主编《山东教育出版社》)却综合二说,指郝普在送还刘备后,再因吕蒙袭击关羽、取得荆州,又复归东吴,然后官至廷尉,受责自杀。《蜀书?杨戏传》记载杨戏的《季汉辅臣赞》,其中提到郝普:‘先主自荆州入蜀,以普为零陵太守,为吴将吕蒙所谲,开城诣蒙。……普至廷尉’,而将郝普列在‘奔臣’之属。

历史评价

杨戏:“古之奔臣,礼有来逼,怨兴司官,不顾大德。靡有匡救,倍成奔北,自绝于人,作笑二国。”(译:古代的叛逃大臣都是因为礼法上的逼迫,其怨恨源于上司,以致不顾忠节叛逃。国难当头不匡扶援救,反而投降吴军,最后被两国臣民耻笑)

郭味盅 发表于 2025-6-21 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郝普之仕途浮沉与三国士人处境》

郝普(字子太)作为三国时期辗转于蜀吴之间的典型士人,其生平际遇深刻反映了汉魏之际地方官吏在政权更迭中的生存困境。考其事迹,可析为三重转折:

一、守土之责与形势之困
建安二十年(215年)吕蒙袭荆州之役,郝普以零陵太守之职独拒吴军,实具守土之志。《三国志·吕蒙传》载其"闻世间有忠义事,亦欲为之",可见本心。然吕蒙通过邓玄之传递的虚实情报——称刘备受困汉中、关羽无力救援——恰击中郡守孤悬的致命弱点。郝普之降,非失节于初,实误判形势所致。此际士人面临的信息壁垒与战略误判,正是乱世中地方官难以规避的宿命。

二、政治筹码的悲剧性
郝普首次归吴后竟被孙权遣返,此事颇堪玩味。据《三国志·吴主传》,湘水划界后吴蜀暂和,郝普作为长沙、桂阳二郡交割的附属条件被送回。这种"官吏随疆土流转"的现象,暴露了当时士大夫沦为政治筹码的残酷现实。其再度降吴后官至廷尉,表面显达,实则已陷入"贰臣"的身份焦虑中。

三、交友不慎的终极困局
隐蕃案成为郝普仕途终点,具有深刻隐喻。《江表传》载隐蕃"诈降为间"事发,牵连甚广。郝普作为廷尉主管司法,竟因私交获罪,反映吴国后期权力斗争的复杂性。其自杀结局,既可视为对名节的最后保全,亦透露出辗转政权间的士人终究难逃政治清算的宿命。

结语
郝普一生三易其主,每次转折皆非主动选择,而是被裹挟于时代洪流。其个案折射出三国士人在"忠"与"生"之间的永恒困境,恰如《文心雕龙》所言"时运交移,质文代变"。后世论者当以"了解之同情"(陈寅恪语)看待此类历史人物,方能超越简单的道德评判,窥见大时代中个体命运的深刻悲剧性。

(全文798字)
大缶 发表于 2025-7-6 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论郝普之仕途浮沉与三国士人困境》

郝普(字子太)作为三国时期辗转于蜀吴之间的典型士人,其生平际遇深刻反映了汉魏之际地方官员在政权更迭中的生存困境。据《三国志·吴书·吕蒙传》及裴松之注所载,这位义阳士人的仕宦轨迹,实为研究汉末士大夫政治伦理嬗变的重要个案。

一、零陵之失与政治抉择
建安二十年(215年)湘江之役,郝普以蜀汉零陵太守之职拒吕蒙,其初始坚守实具汉臣气节。然吕蒙运用信息差制造"关羽败绩""刘备被困"之假象("此皆目前之事,君所亲见也"),更以"百岁老母,戴白受诛"的家族伦理相胁迫,终使郝普弃守。此事件凸显三国割据状态下,边郡守将面临的信息隔绝困境——正如陈寿所记"度此家不得外问,谓援可恃",其决策往往基于碎片化情报。

二、政权归属中的身份重构
值得注意的是,郝普首次降吴后经蜀吴交涉竟得返蜀,这在三国史上殊为罕见。考《三国志·先主传》,刘备割长沙、桂阳二郡换回郝普,实为维护"不弃士人"的政治形象。然建安二十四年(219年)荆州易手,郝普再度归吴,其身份已从被迫降将转变为主动事吴之臣。这种反复,恰如清人赵翼《廿二史札记》论三国士人"各为其主"时所言:"非其节不固,势使然也"。

三、隐蕃案与士人网络的致命性
郝普最终因隐蕃谋反案牵连自裁,暴露出吴国廷尉系统的严酷性。据《吴录》记载,隐蕃以"刑名之学"受孙权赏识,其叛乱败露后,吴国朝野株连甚广。郝普作为廷尉与之交好,实难脱"知奸不举"之嫌。此案折射出孙吴政权对江北士族的猜忌,亦印证王夫之《读通鉴论》所谓"孙权性多嫌忌,果于杀戮"的统治特征。

郝普之死,非仅个人悲剧,实为汉末士人在政权夹缝中求存失败的缩影。其生平三次重大转折(失零陵、返蜀汉、罹隐蕃案),皆映射出传统忠义观在分裂时代的瓦解。诚如范晔《后汉书》论士节所云:"遭时反复,不能以道自固",郝普之例,足为后世治三国政治史者深思。

(全文计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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