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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商君书》卷1更法诗解1爱民便事非必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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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发表于 2023-7-21 21: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君书》卷1更法诗解1爱民便事非必法故
题文诗:
孝公平画,公孙鞅及,甘龙杜挚,三大夫御.
虑世事变,讨正法本,求使民道.秦孝公曰:
君道代立,不忘社稷;臣行,务明主长.
吾欲,变法以治,更礼教民,恐天下议.
公孙鞅曰: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
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及,天下议之.
高人行固,见负于世;有独知虑,民必见骜.
:百姓不可,虑始,可与乐成.
笨也者,暗于成事;真情,远见卓识,
见于未萌,防微杜渐.郭偃法曰:论至德者,
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以爱民,
礼以便事.是以圣人,苟可强国,不法其故;
苟可利民,不循其礼.甘龙曰否,臣闻圣教,
不易民俗,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
不劳功成;据法而治,吏习民安.今若变法,
不循秦故,更礼教民,议君,愿孰察之.
原文
 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译文
秦孝公同大臣研讨强国大计,公孙鞅、甘龙、杜挚三位大夫侍奉在孝公的面前,他们分析社会形势的变化,探讨整顿法制的根本原则,寻求统治人民的方法。

   秦孝公说:"接替先君位置做国君后不能忘记国家,这是国君应当奉行的原则。实施变法务必显示出国君的权威,这是做臣子的行动原则。现在我想要通过变更法度来治理国家,改变礼制用来教化百姓,却又害怕天下的人非议我。"
公孙鞅说:"我听过这样一句话:行动迟疑一定不会有什么成就,办事犹豫不决就不会有功效。国君应当尽快下定变法的决心,不要顾用天下人怎么议论您。何况具有超出普通人的高明人,本来就会被世俗社会所非议,独一无二见识思考的人也一定遭到平常人的嘲笑。俗语说:'愚笨的人在办成事情之后还不明白,有智慧的人对那些还没有显露萌芽的事情就能先预测到。'百姓,不可以同他们讨论开始创新,却能够同他们一起欢庆事业的成功。郭偃的法书上说:'讲究崇高道德的人,不去附和那些世俗的偏见。成就大事业的人不去同民众商量。'法度,是用来爱护百姓的。礼制,是为了方便办事的。所以圣明的人治理国家,如果能够使国家富强,就不必去沿用旧有的法度。如果能够是百姓得到益处,就不必去遵循就的礼制。"

  孝公说:"好!"
甘龙说:"不对,臣也听说这样一句话:'圣明的人不去改变百姓的旧习俗来施行教化,有智慧的人不改变旧有的法度来治理国家。'顺应百姓旧有的习俗来实施教化的,不用费什么辛苦就能成就功业;根据旧有的法度来治理国家的人,官吏熟悉礼法,百姓也安乐。现在如果改变法度,不遵循秦国旧有的法制,要更改礼制教化百姓,臣担心天下人要非议国君了。希望国君认真考虑这样的事。"
钱佟 发表于 2025-6-13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君书·更法》义理抉微
《商君书·更法》开篇所载秦孝公与群臣议政之事,实为战国变法思想之关键对话。其核心命题在于‘法古’与‘适今’之辩,公孙鞅(商鞅)所倡‘爱民便事,非必法故’一语,尤见法家变革哲学之精髓。今试析其要义如下:

一、 变法之本质:因时立法的实践理性
孝公以‘代立不忘社稷’为君道根本,而商鞅直指‘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揭示法制之终极目的非固守陈规,而在‘利民’‘适世’。其‘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之论,实承《周易》‘穷则变,变则通’之理,强调制度须随世情迁移而调整。此与儒家‘法先王’传统形成张力,然二者皆以治国安民为归趋,唯方法论迥异耳。

二、 ‘便事’与‘法故’的辩证
甘龙、杜挚主张‘缘法而治’‘法古无过’,乃典型保守主义思维;商鞅则斥‘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直指法度若脱离现实需求,纵有古制背书亦成桎梏。其‘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的实用主义立场,实为法家‘世异则事异’历史观之体现,与《韩非子·五蠹》‘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遥相呼应。

三、 ‘爱民’之真谛:以功用为检验
商鞅所言‘爱民’,非儒家仁政之德性伦理,而是以‘强国利民’为功效标准。此说看似功利,然其深层逻辑在于:唯有通过变法富国强兵,方能于列国兼并中护佑生民。此种工具理性思维,恰为战国乱世中生存哲学的折射。后世王安石‘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之论,亦可溯源于此。

结语:变革精神的现代启示
《更法》篇之价值,不仅在于记录一场历史辩论,更在于揭示制度演进的基本规律——‘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今人读之,当思其‘因时制宜’的智慧,而非拘泥于具体措施。商鞅之失或在矫枉过正(如《史记》评其‘刻薄少恩’),然其直面变革阻力的勇气,仍足为后世镜鉴。

(全文约780字)

按:本文以义理分析为主,兼顾文本语境与思想史脉络,力求呈现法家变革理论的内在逻辑与历史意义。
凤杰 发表于 2025-7-2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君书·更法》首章义疏:变法之本在利民循时

《商君书·更法》开篇载秦孝公与商鞅、甘龙、杜挚议政之事,实为战国变法思想之纲领。其文虽简,然‘爱民便事,非必法故’八字,已揭橥法家变革之核心要义。今试析其理,以明先秦法制思想之精微。

一、 ‘代立不忘社稷’:君道之时变性
孝公所言‘代立不忘社稷’,乃法家‘世异则事异’之政治哲学体现。商鞅承此立论,谓‘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商君书·更法》),直指先王之法不可胶柱鼓瑟。其理与《韩非子·五蠹》‘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相呼应,强调法制须因时损益。此非否定传统,实言‘法古’当以‘治今’为归趣,与孔子‘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之通变精神暗合。

二、 ‘爱民便事’:变法之价值准绳
商鞅主张‘不法其故’‘不循其礼’,表面似与儒家‘法先王’相悖,然其根本在于‘便事’‘利民’。所谓‘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商君书·更法》),实以实效为判准。此与《管子·正世》‘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同调,皆主张制度设计当以民生为念。需辨明者,法家之‘爱民’非施小惠,而是通过‘明法’‘壹刑’建立秩序,使‘民知所避就’,此即《商君书·定分》‘万民皆知所避就’之深意。

三、 ‘法故’之辩:甘龙、杜挚保守立场析微
甘龙所言‘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代表贵族因循守旧之思。其弊在于将‘法古’等同于‘守旧’,未察‘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商君书·更法》注)。杜挚‘利不百,不变法’之说,更显功利主义之短视。商鞅驳以‘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揭示变革成败不在古今之辩,而在是否‘适于时’(《商君书·六法》佚文)。此辩实为战国新旧思想交锋之缩影。

四、 ‘使民之道’:制度与人性之契合
篇中‘求使民道’一语,道出变法终极目的。法家认为人性‘好利恶害’,故须‘因民情而为之度’(《商君书·算地》)。所谓‘使民’,非强制驱使,而是通过‘赏随功,罚随罪’之机制,引导民众耕战。此与《荀子·性恶》‘化性起伪’异曲同工,皆主张以制度矫治人性之偏。

结语
《更法》首章之要,在于确立‘变与不变’的辩证法则:形式可革故鼎新,精神必本于利民。后世王安石言‘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宋史·王安石传》),其源实肇端于此。读此篇者,当于‘法古’与‘便事’之间求其中道,方不负商君‘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之深意。

(全文约7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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