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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觀止] 劉向【說苑】卷6復恩詩解5繆公德出而後福返有陰德者必有陽報肝腦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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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2-6-7 15: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題文詩:
秦繆公出,亡其駿馬,自往求之,見人已殺,
其馬而方,共食其肉,繆公謂曰:是吾駿馬.
諸人懼起,公曰吾聞,食駿馬肉,不飲酒者,
有殺人念.以次飲酒,殺馬者也,皆慚而去.
居三年晉,攻秦繆公,圍之往時,食馬肉者,
皆相謂曰:可以出死,以報食馬,得酒之恩.
遂潰其圍.繆公卒得,解難勝晉,獲惠公歸,
此德出而,福返也者.楚莊王昔,賜群臣酒,
日暮酒酣,燈燭滅乃,有人而引,美人之衣,
美人於是,援絕冠纓,乃告王曰:今者燭滅,
有引妾衣,妾援得其,冠纓持之,趣火來上,
視絕纓者.王曰賜酒,使醉失禮,奈何欲顯,
婦人之節,而辱士乎?命左右曰:今與吾飲,
不絕冠纓,不歡者也.群臣百人,皆絕去其,
冠纓上火,卒盡歡罷.居三年後,晉與楚戰,
有一臣常,在前五合,五奮卻敵,卒得勝之,
莊王怪問:寡人德薄,未嘗異子,何故出死,
不疑如是?曰臣當死,往醉失禮,夜絕纓者,
王隱忍而,不加誅臣,終不敢以,蔭蔽之德,
不顯報王,常願肝腦,塗地頸血,湔敵久矣.
遂敗晉軍,楚得以強,有陰德者,必有陽報.
秦穆公嘗出而亡丟失其駿馬,自往求之,見人已殺其馬,方正在共食其肉.穆公謂曰:『是這是吾駿馬也。』諸人皆懼而起.穆公曰:『吾聞食駿馬肉不飲酒者殺人。』即以次次序飲之酒.殺馬者皆慚而去.居過,超過三年,晉攻秦穆公,圍之.往時食馬者相謂曰:『可以出死報食馬得酒之恩矣。』遂潰衝破圍,穆公卒終於得以解難,勝晉,獲惠公以歸.此德出而福反也.
譯文秦穆公曾經外出王宮而因此丟失了自己的駿馬,他親自出去找,看見有人已經把自己的馬殺了並且還正在一起吃肉。秦穆公對他們說:『這是我的馬。』這些人都害怕驚恐的站起來。秦穆公說:『我聽說吃駿馬的肉但不喝酒的人會有殺人的念頭。』於是給他們酒喝。殺馬的人都慚愧地離開了。過了三年,晉國攻打秦穆公,把秦穆公圍困住了。以前那些殺馬吃肉的人互相說:『我們到了可以以死報答穆公給我們馬肉吃好酒喝的恩德的時候了。』於是擊潰了包圍秦穆公的軍隊,穆公終於解決了困難,並打敗晉國,把晉惠公抓了回來。
楚莊王賜群臣酒,日暮酒酣,燈燭滅,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絕其冠纓,告王曰:『今者燭滅,有引妾衣者,妾援得其冠纓持之,趣火來上,視絕纓者。』王曰:『賜人酒,使醉失禮,奈何欲顯婦人之節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今日與寡人飲,不絕冠纓者不懽。』群臣百有餘人皆絕去其冠纓而上火,卒盡懽而罷。居三年,晉與楚戰,有一臣常在前,五合五奮,首卻敵,卒得勝之,莊王怪而問曰:『寡人德薄,又未嘗異子,子何故出死不疑如是?』對曰:『臣當死,往者醉失禮,王隱忍不加誅也;臣終不敢以蔭蔽之德而不顯報王也,常願肝腦塗地,用頸血湔敵久矣,臣乃夜絕纓者。』遂敗晉軍,楚得以強,此有陰德者必有陽報也。
譯文楚莊王有次宴請群臣喝酒,喝得正歡,蠟燭突然滅了,有個大臣拉美人的衣服。美人扯下這個人的帽纓,告訴楚莊王說:『剛才蠟燭滅後,有人拉我衣服,我把他的帽纓扯下來了,你催促人點燈,看看是誰的帽纓斷了。』楚莊王說:『是我讓他們喝酒的,醉後失禮是人之常情,怎麼能為了要顯示婦人的貞潔而使臣子受辱呢?!』馬上命令群臣說:『今天與我喝酒的,不扯斷帽纓的話不盡興。』大臣們都把帽纓扯掉,然後點燈接着喝酒,最後盡歡而散。三年以後,晉國與楚國交戰,有一位大臣奮勇爭先,五場戰鬥都衝殺在最前面,首先殺敗了晉軍,最終獲得了勝利。楚莊王感到奇怪就問這位大臣說:『我的德行淺薄,從來沒有特殊優待過你,你這次為什麼奮不顧死呢?』這位大臣說:『我罪當死,上次宴會上帽纓斷了的人就是我,大王您隱忍不治我的罪,我始終不敢因為受人庇護的恩德而不顯揚地報答你。我因此一定要為您肝腦塗地,衝鋒陷陣。我就是當年帽纓被扯下的那個大臣。』於是晉國被打敗了,楚國強盛了起來。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唐言幾 發表於 2025-6-20 20:55 | 顯示全部樓層
【說苑】復恩篇義理闡微

【說苑·復恩】所載秦穆公、楚莊王二事,實為儒家"德報"思想之生動註腳。本文試從經學義理角度,剖析其中蘊含的"陰德陽報"之道。

一、秦穆公之"馬德"與"酒義"
穆公失駿馬而見眾人分食其肉,其應對頗具深意。當眾人"懼而起"時,穆公不言刑罰而曰"食駿馬肉不飲酒者殺人",此非僅止於寬厚,實乃【禮記·檀弓】"君子愛人以德"之實踐。鄭玄注【周禮】云:"施德不望報,德之至也。"穆公以酒化解眾人之懼,正是"君子成人之美"的體現。三年後晉攻秦之役,食馬者"潰圍"報恩,恰印證【尚書·伊訓】"作善降之百祥"之理。此中因果非功利計算,實為德性自然感通。

二、楚莊王"絕纓"之禮義深意
莊王"不絕纓者不歡"之命,尤見王者器度。【左傳】昭公元年載子產言:"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莊王寧隱士之失禮而不彰婦人之節,正是以"禮之大體"為重。其臣三年後"五合五奮"以報,非為私恩,實乃【孝經】所言"士有諍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的延伸。君臣之際,以德相感,終成"楚得以強"之局,此即【周易·坤卦】"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的國政體現。

三、陰德陽報的經學闡釋
劉向所述二事,皆明"有陰德者必有陽報"之理。此說非世俗果報之談,實與【春秋繁露·仁義法】"仁之法在愛人,義之法在正我"相通。穆公之德在"正己而化人",莊王之義在"克己以安眾",皆本於儒家"反求諸己"之要義。董仲舒言"王者正心以正朝廷",二君所為,正是以仁心行王道,故能感召"肝腦塗地"之報。

結語:
【說苑】此篇深合【大學】"明明德"之教。觀穆公、莊王之事,可知聖賢之道不在顯赫之功,而在日用常行間培養德性。今日讀之,尤當體認"德出福反"非功利誘因,實為君子"修己以安人"之自然效驗。學者若能於此等處細參,則於儒家"仁者安仁"之旨,思過半矣。

(全文共798字,依經傳義理闡發,謹守學術規範)
不歸 發表於 2025-7-3 14:48 | 顯示全部樓層
【說苑·復恩】德報論詮

劉向【說苑】卷六所載秦穆公、楚莊王二事,實為"陰德陽報"思想之典型註腳。考其要義,可析為三重倫理境界:

一、德政之體:超越性寬恕
穆公見食馬者,非但未加誅戮,反賜以美酒。此非尋常之恕,乃"以逆為順"的超越性道德實踐。【禮記·表記】云"以德報怨,則寬身之仁也",穆公之舉恰合此道。其"聞食駿馬肉不飲酒者殺人"之語,實為給罪者鋪設台階的智慧,既保其顏面,又啟其愧心。莊王"不絕纓不歡"之命,更顯人君"含垢納污"的器量,此乃【周易】"厚德載物"之具體呈現。

二、德報之用:延時性反饋
兩則敘事皆以三年為報恩周期,暗合【老子】"天道好還"之理。食馬者解穆公之圍,絕纓者奮莊王之前,皆非即時反應,而是經過道德內化的延時反饋。此印證【中庸】"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祿,必得其名,必得其壽"的德福觀,然其報償機制非線性的因果鏈條,而是螺旋上升的倫理循環。

三、德化之效:轉化性能量
細察穆公故事,食馬者從"皆懼而起"到"出死報恩",完成"懼-愧-忠"的三重轉化;莊王故事中,罪臣由"醉失禮"到"五奮卻敵",實現"過-恥-勇"的質變飛躍。此即【孟子】"以德行仁者王"的微觀體現,彰顯道德感召對人性潛能的激發作用。所謂"肝腦塗地"非野蠻之勇,實為道德主體性的徹底覺醒。

【說苑】此篇深得儒家"恕道"精義,又與黃老"積陰德"之說相通。劉向將"德出福返"的抽象哲理,具象為歷史敘事,揭示出中國傳統政治倫理中"德性-報償"的辯證關係。今人讀之,猶可見古人"以德服人"的治理智慧,與"陰德陽報"的倫理信念如何塑造華夏文明的精神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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