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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 【韓非子】卷15亡征詩解3矯法臣專弗誅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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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1-9-9 20:16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韓非】卷15亡征詩解3矯法臣專弗誅兩主
題文詩:
以智矯法,雜公,法禁變易,號令數下.
無地固,城郭惡破,國無畜積,財物寡乏,
無守戰備,而輕攻伐.種類不壽,主數即世,
嬰兒爲君,大臣專制,羈旅爲黨,割地待交.
太子尊顯,徒屬眾強,大國,威勢蚤具,
可亡也.變褊心急,輕疾易動,發心悁忿,
不訾前後,主多怒,而好用兵,本教,
而輕戰攻,可亡也.貴臣相妒,大臣隆盛,
外藉敵國,內困百姓,以攻怨讎,人主弗誅,
可亡也.君不肖而,側室賢能,太子,
而庶子伉,官吏弱而,人民,如此國躁,
國躁可亡.弗發,懸罪弗誅,群臣陰贈,
而愈憂懼,久未可知.出軍將重,邊守太尊,
專制擅命,徑爲無請,可亡也.後妻淫亂,
主母畜穢,外內混通,男女無別,是謂兩主,
兩主可亡.妻賤婢貴,太子卑,而庶子尊,
相室輕,而典謁重,則內外乖,可亡也.
【原文】
好以智矯法,時以行雜公,法禁變易,號令數下者,可亡也。無地固,城郭惡,無畜積,財物寡,無守戰之備而輕攻伐者,可亡也。種類不壽,主數即世,嬰兒爲君,大臣專制,樹羈旅以爲黨,數割地以待交者,可亡也。太子尊顯,徒屬眾強,多大國之交,而威勢蚤具者,可亡也。變褊而心急,輕疾而易動發,心悁忿而不訾前後者,可亡也。
主多怒而好用兵,簡本教而輕戰攻者,可亡也。貴臣相妒,大臣隆盛,外藉敵國,內困百姓,以攻怨讎,而人主弗誅者,可亡也。君不肖而側室賢,太子輕而庶子伉,官吏弱而人民桀,如此則國躁;國躁者,可亡也。藏而弗發,懸罪而弗誅,使群臣陰贈而愈憂懼,而久未可知者,可亡也。出軍命將太重,邊地任守太尊,專制擅命,徑爲而無所請者,可亡也。後妻淫亂,主母畜穢,外內混通,男女無別,是謂兩主;兩主者,可亡也,後妻賤而婢妾貴,太子卑而庶子尊,相室輕而典謁重,如此則內外乖;內外乖者,可亡也。
【譯文】3
君主好用智巧改變法制,常用私行擾亂公事,法令不斷改變,號令前後矛盾的,可能滅亡。地形不險要,城牆不堅固,國家無積蓄,財物貧乏,沒有防守和打仗的準備卻輕易去進攻別國的,可能滅亡。王族短命,君主接連去世,小孩子當了國君,大臣專權,扶植外來游士作爲黨羽,經常割地來換取外援的,可能滅亡。太子尊貴顯赫,黨徒人多勢強,與許多大國交往密切,而個人威勢過早具備的,可能滅亡。性情偏激而急躁,輕率而容易衝動,積忿易怒而不思前顧後的,可能滅亡。
君主容易發怒而喜歡打仗,放鬆農耕而不注重軍事的,可能滅亡。貴臣互相嫉妒,大臣權重勢盛,在外憑藉敵國,在內困擾百姓,以便攻擊冤家對頭,而君主不誅戮他們的,可能滅亡。君主無能而他的兄弟賢能,太子勢輕而庶子勢強,官吏軟弱而百姓不服管教,這樣的話國家就會動盪不安;國家動盪不安,可能滅亡。君主懷恨而不發作,擱置罪犯而遲遲不動刑,使群臣暗中憎恨而更加憂懼,因而長期不知結果如何的,可能滅亡。帶兵在外的統帥權勢太大,駐守邊疆的長官地位太高,獨斷專行,直接處事而不請示報告的,可能滅亡。妻子淫亂,太后養奸,內外混雜串通,男女沒有分別,這樣就形成了兩個權力中心;形成兩個權力中心的,可能滅亡。正妻賤而婢妾貴,太子卑而庶子尊,執政大臣輕而通報官吏重,這樣就會內外乖戾;內外乖戾的,可能滅亡。
順天道化 發表於 2025-3-26 01:48 | 顯示全部樓層
【韓非子·亡征】所論亡國徵兆,其理甚明。今觀「矯法臣專」「兩主並立」諸條,尤見法家洞察之深。

「法禁變易,號令數下」者,乃法治之大忌。韓非子言「以智矯法,以私雜公」,正道出人主失柄之由。法者,國之權衡也。若因私智擅改,朝令夕改,則臣民無所措手足。管子曰「法者天下之儀」,當使「民知所避就」。今法禁數變,是自亂其制,焉能不亡?

至於「大臣專制」「羈旅爲黨」,實爲君權旁落之象。韓非特舉「嬰兒爲君」之例,恰如漢昭帝時霍光專權故事。人主幼弱,權臣必起;割地待交,更損國本。昔鄭莊公克段於鄢,正因「庶子伉」而幾危社稷。故【商君書】云「權者,君之所獨制」,權分則國危。

「兩主」之論尤爲精警。後妻干政,主母亂宮,乃「牝雞司晨」之禍。韓非將「男女無別」與「內外混通」並提,實指宮闈失序必致政令多門。呂后臨朝、武曌稱制,皆足爲鑒。至若「太子卑而庶子尊」,尤違嫡庶之辨,晉獻公廢申生立奚齊,終肇驪姬之亂。

韓非所列諸征,皆圍繞「法」「勢」「術」三綱。法禁不壹則威勢分,臣道專擅則君術失。其警示後人:治國當明法度、壹威權、慎嗣續。司馬光謂「天子之職莫大於禮」,禮法既壞,亡征必現。讀此篇者,可不戒哉?
趙就改的 發表於 2025-4-6 05:18 | 顯示全部樓層
【韓非子·亡征】篇治國理亂警鑒詮析

【亡征】所列諸端,非徒危言聳聽,實乃集法家政治智慧之大成。其文如犀照牛渚,直指政權傾覆之機微,今擇要而論之:

一、法度隳壞,國本動搖
"好以智矯法"四句,揭示法治崩壞之象。韓非素重"法莫如一而固"(【五蠹】),若君主以私智變亂成法,號令朝夕數改,則官吏無所持循,百姓不知所守。商鞅"徙木立信"之要義,正在法令劃一。觀秦二世"更爲法律"而速亡,足證法禁數易實取亂之道。

二、內政不修,輕啟戰端
"無地固"至"輕攻伐"者,乃兵家大忌。管子云"倉廩實而知禮節",韓非承此經濟基礎論,謂國無蓄積而妄動干戈,猶無薪而求火。戰國時燕王噲以"市丘之鼎"虛名伐齊,終致子之亂政,正此征之驗也。

三、權力失衡,主少國疑
"嬰兒爲君"六句,直陳主弱臣強之禍。韓非在【難勢】篇強調"勢位足以屈賢",若主幼而權臣"樹羈旅爲黨",則如田氏代齊故事。史載漢昭帝時霍光專權,雖未致亡,亦險象環生,恰證"大臣專制"之危。

四、儲貳威重,蕭牆禍起
"太子尊顯"五句,警示君儲權力博弈。韓非在【說疑】痛陳"孽有擬適之子,配有擬妻之妾"之害。唐太宗立承乾而復寵魏王泰,終釀玄武門之變,此即"威勢蚤具"之讖。

五、將帥專命,邊陲坐大
"出軍命將太重"四句,預見藩鎮割據之虞。安史之亂前夕,唐玄宗使安祿山兼領三鎮,恰如韓非所戒"專制擅命"。法家主張"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顯學】),正爲防此弊。

六、宮闈失序,嫡庶相傾
"後妻賤而婢妾貴"六句,揭露內廷干政之險。韓非在【八奸】特列"同床""在旁"之患。觀漢末何進與十常侍之爭,實"內外乖"之典型。其"兩主"之喻,尤見陰陽失調乃亡國之兆。

要之,【亡征】四十八事(註:實四十七條)皆以"矛盾"說爲綱(【難一】),凡君臣、內外、法令與私智、儲副與庶孽等對立關係失衡,即埋禍根。韓非之智,不在預言精準,而在構建系統化的政治風險預警體系。今人讀之,當思"冰炭不同器而久"(【顯學】)的治理智慧,於現代國家治理中平衡法治與權變、集權與制衡,或可免"可亡"之患。

(全文798字)

【注釋】
1. "市丘之鼎"典出【戰國策·燕策】,喻虛名誤國
2. "田氏代齊"指田常弒齊簡公,後其家族篡齊
3. 引文未注出處者均出自【韓非子】本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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