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大招風,人紅是非多,槍打出頭鳥,類似的詞兒有多少算多少都可以用在一部作品的身上,那就是【舌尖上的中國】。 繼頗具創意的『臘肉』海報深陷『侵權門』之後,同名圖書近來又惹上官司。8月7日,作家馬明博夫婦將光明日報出版社、北京鳳凰聯動文化傳媒公司和中央電視台訴至法院,認爲三被告編著並出版發行的【舌尖上的中國】,侵犯了他們2006年由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的【舌尖上的中國・文化名家話名吃】的著作權,目前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已經正式受理此案。 既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幾家被告的態度都比較低調:『對此事我們決定不作回應,一切以法院判決爲准。』 此『舌尖』是否真的侵權彼『舌尖』?據記者調查,由央視官方授權出版的同名圖書【舌尖上的中國】,主要呈現了整部央視紀錄片的信息,包括解說詞、視頻截圖等。除此之外,編者還提供了30餘種主要食材的相關資料、全書美食地圖以及15篇名家說美食的隨筆散文。而馬明博夫婦的【舌尖上的中國・文化名家話名吃】,則是一本名家說美食的隨筆散文彙編,全書的名家散文篇數達近百篇,被訴侵權的【舌尖上的中國》裡收錄的梁實秋、汪曾祺、鐵凝、古清生等名家撰寫的15篇美食散文也在其中。 如此看來,這個官司的事實並不複雜。據出版界和法律界人士分析,馬明博夫婦這種情況勝算很低,因爲他們並不是這些散文的作者。只要央視【舌尖上的中國】的圖書出版方給著作權協會支付了版權費用,就有權使用這些名家散文;至於兩本書的書名都叫【舌尖上的中國】,這也正是我國現有的著作權保護存在的模糊地帶,單獨的書名不在著作權的保護範圍之內。 其實,『舌尖之戰』一點都不出乎意料。從紀錄片【舌尖上的中國】開播那一天起,商戰的硝煙就已經瀰漫開來。毫無疑問,『舌尖』是一次千載難逢的商機,而出版人對此反應之迅速,也實在令人驚嘆。5月14日22時40分,紀錄片【舌尖上的中國】第一集在央視綜合頻道開播,僅僅5分鐘後,總編導陳曉卿就接到了鳳凰聯動總裁張小波索要圖書版權的電話。此前陳曉卿還一直擔心【舌尖上的中國】的解說詞時空跳躍感與影像蒙太奇手法相結合產生的神奇視聽效果,難以用文字和圖片的形式再現和完整表達。可事實證明了他的多慮。據說當時參與爭奪圖書版權的出版機構有上百家,盛況堪比去年年底出版的【史蒂夫・賈伯斯傳】。 6月19日晚播出的【新聞聯播】中,有16秒鐘的篇幅報導了圖書版【舌尖上的中國】出版的消息。據內部人士稱,此後出版方的電話被訂貨商打爆,圖書訂單已從原先的20萬冊劇增到現在的80萬冊。 儘管從5月31日拿到【舌尖上的中國】的解說詞,到6月11日下廠開印,前後只有10天,可謂神速,但當這本由光明日報社和鳳凰出版傳媒集團強強聯手打造的正統『舌尖』一個月後正式首發,書架上已有數不清的『舌尖』迎候在那裡了。而3個月後的今天,『紙上舌尖』更是呈泛濫之勢。 記者在銷售圖書的知名網站當當網發現,除了兩本對簿公堂的【舌尖上的中國】,被『舌尖』了的圖書可謂比比皆是,而出版日期都是在央視『舌尖』火爆螢屏以後的一兩個月內:【品味舌尖上的中國】、【舌尖上的中國味道:中國名菜的故事】、【舌尖上流轉的四季美味營養餐】、【舌尖上的中國:莊臣味道】、【舌尖上的上海】、【舌尖上的健康】、【舌尖上的英語】,而【舌尖上的世界】同樣有兩個毫不相干的版本。那些沒趕上在書名上『舌尖』一把的,也不忘在腰封的宣傳詞上八仙過海和『舌尖』大套近乎。在另一家知名圖書網站亞馬遜網站搜索『舌尖』竟能得到上百條結果,其中美食類圖書更是不約而同達成共識,似乎談吃必『舌尖』。 如此陣勢,讓很多讀者迷失在『舌尖』里不知所措。而在業內人士看來,對『舌尖』的過度消費,不光預料之中會引發種種版權糾紛,也再一次暴露了出版界創意匱乏的浮躁現狀。沾上『舌尖』兩個字,也許真的可以刺激讀者掏錢,但是絕對成就不了一本書的口碑。與其扎堆『暢銷書』,不如打造『長銷書』。(吳曉東) 來源:中國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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