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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文化――中國政法大學李德順教授的演講

國學新聞| 文化論壇

2012-6-6 09:33| 發佈者: 對酒當歌| 查看: 2282| 評論: 0|原作者: 李德順|來自: 光明日報

摘要: 【蘭亭序】,晉代書法家王羲之在紹興撰寫。其文書法具有極高的藝術價值,與顏真卿【祭侄季明文稿】、蘇軾【寒食帖】並稱三大行書書法帖。 李德順 哲學博士,原中國社會 ...

【蘭亭序】,晉代書法家王羲之在紹興撰寫。其文書法具有極高的藝術價值,與顏真卿【祭侄季明文稿】、蘇軾【寒食帖】並稱三大行書書法帖。

李德順 哲學博士,原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現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學報主編,中國辯證唯物主義學會副會長、中國價值學研究會會長。著有【偉大的認識工具】、【價值論】、【新價值論】、【精神家園――文化建設論綱】、【道德價值論】、【立言錄】、【話語的圈套】、【鄧小平人民主體價值觀思想研究】、【與改革同行】、【哲學概論】和【走向民主法治】等。

始建於北齊,位於河北涉縣的媧皇宮,是神話傳說中女媧補天的地方。

演講人:李德順

時間:20111224

地點:中國政法大學學術報告廳

六中全會提出『文化強國』戰略,使『文化』再一次成為生活中的『熱詞』。這意味着我們對文化的理解和把握,要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曾有地方上的領導幹部問我:文化究竟是什麼?講求文化究竟是要幹什麼?如果文化就是思想理論、宣傳教育、新聞出版、文藝演出、文物管理等等這些屬於文化部門和文化產業的事,那麼,其他行政部門除了給予支持和配合,還能夠做些什麼呢?這類問題表明,我們需要從理論上,也就是從更廣泛全面的意義上,進一步理解文化的本質、特性與意義,才能更有力地建設文化強國。

文化的本質是『人化』和『化人』

『文化』主要是個動詞。梁漱溟說,文化歸根到底也就是『人的生活樣式』。要聯繫人的活動方式和過程,注重人的『生活樣式』來理解文化。總之理解文化就是理解人。

什麼是文化?『文化』這個詞,一向有從小到大、從狹到廣的多種涵義。在中國民間,曾把『識文斷字』,即上過學,受過教育,有知識,就叫做『有文化』。這大概是最狹義的文化概念了;在學術上給文化作界定,又往往把它說成是『人類創造的物質和精神成果的總和』,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等在內,成了一個幾乎無所不包的廣義概念;而我們現實中所強調的文化,則是特指『觀念形態的文化』,即由思想理論、宣傳教育、新聞出版、文藝演出和文物管理等構成的領域,這是介於最『小』和最『大』之間的『中』義文化,實即『精神文化』。而這些都僅僅是從概念的外延方面來說的。

從內涵的方面理解什麼是文化,歷來也表現出很大的模糊性和隨意性。據考證,世界上給文化下定義的權威說法有二百多種。沒有一個公認的精確定義,多是因為下定義的學科本身角度和層次不同;而『文化』又正是一個能夠覆蓋多數學科的視野。

關於文化的本質,在肖前教授等主編的【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一書中,曾給出了一個體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風格的簡要表述:『文化即人化』。這個表述,可以說是總結了歷史上中西文化觀中最重要的核心和實質內容。

從辭源上看,早在【周易】裏,中國古人就有『觀其天文,以察時變;觀其人文,以化成天下』的說法。據此產生的『人文化成』應該是漢語言中『文化』一詞最早的形態。古語『文』字原指『色彩』、『紋理』,引申為事物的『道理』(結構、秩序等);『化』就是『變、改變』,『使……(完全地)變成……』。這樣『人文化成』就可以解釋為:用人文的道理來造就人的世界;『文化』則表示用人的標準和尺度去改變對象的行為過程及其結果。

在英語等外文中,『文化』(Culture)一詞來自拉丁文,它的原始含義是『耕作』。後來用於指稱人工的、技藝的活動及其成果,還擴展及風俗習慣、文明制度等。英國學者泰勒在【原始文化】一書中較早說明,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和任何人作為一名社會成員而獲得的能力和習慣在內的複雜整體』;後來美國克魯克洪和克虜伯概括為:『文化是歷史上所創造的生存式樣的系統』;巴格比將文化定義為『社會成員的內在和外在的行為規則』,但強調其中不包括來自遺傳性的那些規則;德國李凱爾特說得更明白:『文化』是一個用來區別於『自然』的概念,『自然產物是自然而然地從土地裏生長出來的東西。文化產物是人們播種之後從土地裏生長出來的。』總之,儘管有許多不同說法,卻可以看出其中共同的基本意思:文化就是按照『人』的方式和標準,去改變環境和人自己的。

中西辭源顯現了共同的內涵。說到底,文化就是『人化』和『化人』。『人化』是按人的方式改變、改造世界,使任何事物都帶上人文的性質;『化人』是反過來,再用這些改造世界的成果來培養人、裝備人、提高人,使人的發展更全面、更自由。『化人』是『人化』的一個環節和成果、層次和境界。

『文化』這個詞,無非是用一個整體性的抽象概念,給人類生存發展的這種根本方式、基本過程、基本狀態和總體成果本身,作出了一個概括性的描述。所以恩格斯說,對人類而言,『文化上的每一個進步,都是邁向自由的一步』。

這樣理解文化的本質,要注意兩點:(一)文化是一個最體現『以人為本』的概念。文化並不在人之外而獨立存在,它不是一個『筐』,倒像是『顏色』(任何物體都有顏色)。文化是任何人的活動都具有的『色彩』的,也就是人的思想、感情、活動及其結果中所包含並表現出來的特徵和意義;(二)『文化』主要是個動詞。梁漱溟說,文化歸根到底也就是『人的生活樣式』。不要把它只當做一個名詞,企圖尋找某個現成的『東西』來代表文化,而要聯繫人的活動方式和過程,注重人的『生活樣式』來理解文化。總之理解文化就是理解人。

附帶談談『文化』(Cultura)與『文明』(Civilization)的關係。國內常有人問這個問題,其實是由語境差別所帶來的困惑。在國外很多論述中,這兩個詞並沒有統一明確的分工。有的喜歡用Cultura,有的喜歡用Civilization,也有的兩者並用,但不強調其間的差別,但各種表述的意思大體相同。把不同文本譯成中文後,卻顯得有點亂了。因為在漢語中對這兩個詞歷來是有斟酌的。特別是當我們有了『兩個文明建設』的提法以後,更賦予它們一種當代中國式的分工和界定:嚴格說來,『文化』是相對於『自然、天然、本能』狀態而言的,屬於描述性、中性的概念;『文明』是相對於『蒙昧、野蠻、落後』等狀態而言的,是一個評價性、褒義的概念。也就是說,在當代中國的語境中,『文明』被用來表示文化中積極、有效、肯定性的成果和形態,它與『文化』之間是一種蘊涵關係。我們這樣去約定和使用兩個概念,就不會猶豫含混了。

文化是『體』與『魂』的統一

借用黑格爾的一個比喻來說:文化像洋蔥頭,它的皮就是肉,肉也是皮;如果把皮一層層剝掉,也就沒有肉了。

作為人的『生活樣式』,文化總是有很多顯形的『體』,每一種『體』的形式下都負載着隱形的『魂』。要觀察和理解文化,不僅要見其有形之體,更要識其無形之魂。體載魂、魂附體,魂體統一構成了生機勃勃的文化體系。古往今來,世界上各地區、各民族乃至各行業都形成了自己的文化體系,每一文化體系都是它自己的『魂體統一』。

廣義文化之『體』,簡單說就是人的社會生活本身。構成文化之體的形式,如同生活本身一樣極其繁複。經過抽象概括,我們可以把它扼要表述為:以主體為『原點』,由『四個層面』構成,按『兩大環節』運行的系統。

四個層面。指一個文化體系的靜態構成,通常包含四個基本的層面。按照由表及裏,由淺入深,由顯到隱的順序來說,這四個層面大體是:

1)社會風俗、行為習慣、實踐風格層面,即通過人們的共同行為表現出來具體面貌,包括在器物、飲食、服飾、宗教、藝術等日常生活習俗方面表現出來的具體樣式和特徵。這是每一個文化體系自身歷史地形成的實際形象;

2)規則規範體系層面,即在人們的思想感情和行為中被認同和遵循的導向、分寸和界限,如道德規範、法律體系、經濟和政治方面的政策措施等。它通過要求和引導人在任何事情上『怎樣去做,不怎樣去做』,來顯現和保持一種文化體系的性質和特徵;

3)社會(共同體)的組織制度和運行機制層面,即人們怎樣組織起來,怎樣分擔生活的權利與責任,如何行使並監督權力的整套方式和程序。這實際是人們的社會地位、利益關係的結構和秩序的體現,主要表現於經濟和政治的基本制度、體制層面;

4)核心價值或基本理念層面,主要是指一個文化體系最終『為了誰、為了什麼』的定位與導向。它處於文化體系最深層內核的位置,向外展現為制度和規範體系的制定,並經過長期反覆的實踐,最終落實為一定的風俗習慣。

兩大環節,是指文化的『生產』與『消費』。這是一切文化體系必有的動態結構。馬克思說,人類每天都在重新生產自己的生活。這裏不僅指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產,也包括精神生活的生產和人本身的生產。生產出來的東西最終供人來消費,消費也是一定意義的生產。文化生產和消費的循環前進,必然推動上述四個層面不斷地更新。所以,文化從來不會停止不動,而是總在不斷地發展更新。

從這個角度理解文化建設,要特別注意文化生產與消費的互動關係。對於所謂『高雅文化、精英文化』與『通俗文化、大眾文化』,要把它們看做是同一文化體系自身生產與消費過程的必要形式和環節,並努力通過它們之間良性的互動和循環,來實現文化的發展繁榮。決不應將它們割裂開來,人為地加劇人與人之間社會地位、精神權益的分化對立。一個原點,即主體的自我認同和定位。一種文化體系的主體是什麼人,作為主體的人們怎樣認同自己的社會地位、權利、責任和使命,以及自己與其他主體的關係,等等,這是最深層的、根本的定位。主體定位,就像坐標系的原點決定着整個坐標系一樣,決定着整個文化體系的社會性質和歷史命運。只有站在這個立場上看待中華文化的過去、現在和未來,才能正確總結歷史的經驗和教訓,認清當下的形勢和任務,明確自己的權利與責任,從而作出振興中華文化的正確選擇。反之,如果在主體意識方面不清醒,或有意無意地將中華民族主體分解、虛化,就會導致整個價值體系錯位,陷入文化迷失狀態。

總之,每一個文化體系都是以其主體的存在為基礎,以主體定位和定向為核心,通過主體思想和行為在若干基本層面的動態表現所構成的。要想文化之體更健,就要使上述要素都得到充分、和諧的發展,包括人們的文化生活充實,服務於它的文化產品豐富,文化體制和規範健全,也包括文化的主體精神鮮明,文化之魂『正』。

魂在體之內,不在體之外。『魂』是指人在文化活動中所追求、所把握的方向和尺度,其核心是價值和價值觀念體系。例如對於一個精神文化體系來說,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教育、傳播、文博、旅遊、休閒娛樂等精神活動的領域和形式,是體;而其中所遵循和追求的『精神』,即理論觀念、思想方法、價值導向、趣味境界等,則是魂。一般來說,我們要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面對什麼樣的人、物和環境,處理什麼問題,動用什麼資源等,屬於『體』的問題;而『為誰做』、『為何做』、『怎樣做』等等,即做事的目的、原則、方式等可統稱之為『做法』的精神,則是它的『魂』。

魂具有『潛在性』或『隱形性』。猶如戲劇表演中的『潛台詞』決定台詞的表達一樣,文化之魂決定着文化之體的形態和走向。我們生活中的『潛台詞』,聯繫着人的思維方式、生活模式、情感取向等,決定着人們具體行為的『做法』和效果。從大的方面可以說,有史以來人類所做的『有形之事』都大體相同,無非是生產生活、社會交往、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但是,正由於『做法』不同,才造就了各種不同的文化樣態和傳統。可見『做法』比『做什麼』更能代表靈魂,『做法』造就文化的特質和面貌。

談文化時,牢記『魂在體之內,不在體之外』是非常重要的。借用黑格爾的一個比喻來說:文化像洋蔥頭,它的皮就是肉,肉也是皮;如果把皮一層層剝掉,也就沒有肉了。這個特點,告訴我們要善於從每一層具體的事物和形式入手,去體會和把握『魂』之所在,通過自覺的實踐去尋求『魂正,體諧』。也就是說,無論做什麼事情,越是懂得從端正『潛台詞』入手,把功夫下到『隱形』的層面,校正路徑,講究做法,才越是有利於增強自覺,提升素質,走向高境界。

但在現實中卻有一種偏向,就是往往更在意文化的『體』,只急於找到能夠看得見、摸得着、抓得住的東西,以為有了『抓手』就一定能有所作為;卻不注意它的『魂』是什麼,為了體現這個魂,更應該注意什麼,怎樣做。在這種情況下,往往越是『重視』文化,就越是容易導致文化浮躁、形式主義和急功近利。浮躁本身是一種魂不到位或『魂不守舍』的文化,它往往越是想在文化上做出成績,就越是顯得『沒有文化』。這是因為,體和魂並不是固定不變的,二者之間更不是自然地一一對應的。一體多魂、一魂多體的現象很常見。

例如,近年來關於是否要重建某些古蹟文物(如圓明園)的爭論,就很能夠顯示體與魂關係的現實性、複雜性和深刻性。有些人熱心在遺址上大搞重建,其想法,或者是要通過『重現昔日的輝煌』來『弘揚傳統文化』,或者是利用文化資源來『發展旅遊(文化)產業』,拉動經濟。有些人則表示反對,他們或者認為,與其耗費大量資源去重建已經消失的東西,不如保護好現有的遺址,保護文物和弘揚傳統文化,可以有其他更合理有效的載體和形式,不宜大搞形象工程;或者認為,輝煌並不在於奢華,應將資源更多投入民生;更有文化學者指出,時下對某些古蹟的直接重建,往往忽略了中間一段世事滄桑,並不是尊重真實的歷史。為了眼前功利而割斷或掩飾歷史,這種膚淺和草率,恰恰顯得更『沒有文化』,等等。

這種爭論表明,同樣的體可以載不同的魂,一樣的魂也可以附多樣的體,『閃光的不都是金子』。問題在於,我們究竟要以什麼樣的魂去附什麼樣的體?在這個關乎文化層次和境界的問題上,特別需要保持清醒的自覺、明確的方向和不渝的執著。

文化建設貴在固『本』強『基』

在每一種文化形式、每一個文化環節、每一項文化工作中,都有一個是否敢於和善於以人的生存發展尺度去衡量和選擇的問題。

要使國家成為『文化強國』,使人民『更有文化』,就要理解文化的本性和規律,自覺地、嚴格地遵循它的本性和規律去『強魂,健體』,使之『根深葉茂,本固枝榮』。

根據文化的本質,可以說人本性和主體性、實踐性和歷史性是文化的主要特性。理解和把握這些特性,可以成為我們文化自覺的起點,並為文化建設提供必要的原則和尺度。

人本性和主體性是文化的根本特性。『人本性』是說,文化從根本上就是屬人的,談文化就意味着,在世界萬物中,我們永遠要以人為本,面向人,理解人,為了人,而不是以人之外或之上的什麼『神』、『物』、『原則』、『絕對觀念』等等為本。人本性的進一步現實表現是『主體性』。主體性是說,現實中不同的人群(民族、國家、階層、行業等)有不同的文化,每一文化都呈現其主體的生活樣式,關繫着主體的權利和責任。主體定位,既是文化體系的『原點』,又是其『魂中之魂』。

按照文化的人本性和主體性,我們一方面必須理解尊重世界上多元主體的文化權利和責任;另一方面必須增強自己的主體意識,自覺地擔當起對自己文化的權利和責任。

實踐性和歷史性是文化建設的切實根基。『實踐性』是說,文化是由人『活』出來的,靠人『做』出來的,不是單憑『想』和『說』就能造就的。任何文化體系的形成和改變,都以其主體的生存發展實踐為根基,貴在心口如一、言行一致的堅守、探索和創造。『歷史性』是說,一種文化的形成和演變,歸根到底是其主體實踐過程不斷自我凝聚、升華、積累的產物。社會發展史上的遺傳和變異、繼承和改造、經驗和教訓,多以『凝聚態』或『沉澱物』的方式保存於它的文化之中。所以『傳統』往往最能顯示文化的連續性與變動性。

人本性、主體性、實踐性、歷史性等是構成文化之『魂』的主要因素和特徵。看一種文化的強弱興衰,或考察一個文化體系的生命力,首先要看它這些『魂』的要素是否端正、充實、到位。例如:它是否真正保持了以人為本?以什麼人為本,這些人是否是實踐的主體,是否屬於人民大眾?它是否深深地紮根於主體的歷史和實踐,從而有足夠的資源和底蘊?這種文化在『顯』的和『潛』的層面之間,是否保持一以貫之、相得益彰?等等。如果這些是肯定的,那麼這種文化就一定興盛而堅強;反之則必然羸弱衰敗,經不起別種文化的衝擊。

文化之強源於魂強,而文化之魂欲強,則貴在自覺、齊心。那麼,怎樣才能讓人齊心呢?這裏不妨舉一個『節日文化』的例子來分析:近些年來,我國一些傳統節日有被淡化的跡象,而某些『洋節』卻自發地紅火起來。不少人對此甚表憂慮。政府和民間想了許多辦法,也有一些實效,但仍難解除『春節年味兒越來越少』,傳統節日越來越『有名無實』的感嘆。顯然,這裏有一個問題須待解決:形成於農業和鄉土生活方式的傳統習俗,如何貼近現代化的城市生活?解決這個問題,也許正是振興傳統(節日)文化的關鍵。

一般說來,傳統節日的價值和魅力,大多在於讓那些平時以個體方式分散活動的人們,以一定的理由和形式聚會起來,以表達和享受相互間的情誼與關愛。這正是文化中的『節日之魂』。而如今生活在現代城市中的人們,平時飽嘗忙碌和擁擠,更在意節日的是『放假』,以享用平時難得的個人休整、娛樂和交往自由。要知道,自2011年起,我國城市人口總數第一次超過了農村,城市生活將越來越成為主流。在這種情況下,要讓人們樂於聚會,就不能僅僅沿襲舊的理由和形式,而需要重新挖掘『節日之魂』,提供新的具有普遍性的理由和形式,使人們樂於和易於參與。比如,我曾對春節與西方聖誕節加以觀察比較,發現在滿足人們『回家團聚,享受親情』這一點上,二者是一樣的;而出現一個聖誕老人,用來表達對孩子們的特殊關愛,從而帶動了節日氛圍,這是『聖誕節』的顯著亮點,卻為我國春節所缺少。當然,我國春節本有『生肖年』之說,即相當於有12個中國式的『聖誕老人』。可惜的是,我們歷來『龍年說龍,虎年說虎』,總不與人相關。我想,為什麼不能藉此來說說『人』?如果每逢春節,大家都來給進入『本命年』的人一份特殊關愛,使每個人、社會各界都有機會參與,從而創新過年的形式,逐漸形成新的風俗。如果這樣,春節還會淡化嗎?

從『節日文化』這個側面可以看出, 在文化上『以人為本』絕不是一個簡單的結論,更不是一個空洞口號,它總是可以並應該『於細微處見精神』的。實際上,事無巨細,唯有以人為本方得人心,同甘共苦方能齊心。這是文化建設的『訣竅』。從大的方面說,一種文化形式的強弱興衰,根本在於它與主體人的生存發展的聯繫。一種傳統文化的命運,取決於它對人的發展的意義:它是否能夠反映社會發展要求和人民的利益?是否能為主體的生存發展提供最大的資源,包括精神資源(如道義資源、智力資源等)和制度資源(如體制空間、機制活力等)?如果能夠,它就仍然是先進的、有強大生命力的文化;反之,它就成為落後的甚至反動的文化,必然衰落。從細的方面說,在每一種文化形式、每一個文化環節、每一項文化工作中,都有一個是否敢於和善於以人的生存發展尺度去衡量和選擇的問題。只有處處做到尊重和理解人的權利與責任,充分信任並依靠人民群眾的力量和智慧,我們的文化建設才能固本強基,獲得不盡的資源,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

挺起中華文化的脊樑

我們中華民族正在迎來自己命運的一次重大轉折。昔日的苦難和輝煌,今日的挑戰和未來的風險,都只能由我們自己承擔。所以,在新的時代、新的挑戰面前,我們最需要的是一種文化自覺和文化擔當。

源遠流長、博大深邃的中華文化,是中華民族千萬年生命歷程的凝聚;生長建設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是當代中華文化的先進形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先進性,來源於它既體現『社會主義』的一般本質和特徵,從而具有世界歷史性和時代性內涵;也體現『當代中國人』的實踐方式和成長曆程,從而顯示中華文化特有的底蘊和力量。

社會主義的本質就是社會主義文化的靈魂。鄧小平說:『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可以說,通過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在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的各個領域消除剝削、兩極分化等不公平現象,最終實現全體人民在物質和精神上『共同富裕』這種前所未有的社會公平和公正,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原則和核心價值,也是社會主義文化所特有的精神實質和歷史承諾。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全部任務,都是要圍繞這一核心展開,意在使這一靈魂顯現於文化生活的各個層面、各個環節。在中國、由中國人來建設社會主義,當然就要由中國人擔當起權利和責任,從中國的實際出發,作出無愧於歷史的抉擇和努力,走出中國自己的成功道路。而中國人血管裏流淌着的,正是中華文化的血液。我們的一切取捨判斷、言行效果,都離不開中華文化的土壤,也無不在驗證着傳統文化的強弱得失。我們中華民族正在迎來自己命運的一次重大轉折。昔日的苦難和輝煌,今日的挑戰和未來的風險,都只能由我們自己承擔。所以,在新的時代、新的挑戰面前,我們最需要的是一種文化自覺和文化擔當。

文化自覺,本質上是一種主體意識的清醒和執著。而『主體性的迷失』,即忘記整個中華民族是一個完整的、連續的主體,通過無視或割斷我們自己的歷史,把現實的主體加以孤立和虛化,則必然會導致文化上的『不自覺』。例如歷史虛無主義的態度,就是無視或迴避中華民族重新崛起的現實,認為我們自己的歷史已經完結,今後應以別人的文化作為我們的圭臬;而文化復古主義的態度,則是把今天的自己與昨天前天的自己割裂開來,認為今天並不是對傳統的某種繼承和發展,而是『斷裂』,出路則在於回到昨天甚至前天。虛無主義和復古主義的共同點,是實際上拒絕了要以今天為立足點的文化自覺和擔當。

文化擔當意味着,我們要更加清醒地反省自己、定位自己、把握自己,並通過科學的發展來全面地實現自己的民族復興。最重要的是,投身於民族振興的事業,在實踐中去觀察、思考和檢驗我們的文化,同時保持對自己理想與目標的把握和執著,不泥古,不崇洋,不迷權,不媚俗,不畏強,不凌弱,不怕像誰,也不怕不像誰,堅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走好自己的路,在新的高度上實現新的文化自立自強。

隨着國家興旺和國力日益強盛,中國人的文化擔當也越來越被國外的人們所重視。在其他國家和民族那裏,對中國人文化擔當的重視,雖然含有各種不同的複雜意味,但其主流還是期待着,重新崛起的中國國家和中華民族,能夠自覺地以自己的文明風範,給這個動盪不寧的世界帶來更多的進步、光明與和諧。所以,我們的文化擔當既是我們自己的事,也是世界和人類的希望。中國人一定要挺直自己的文化脊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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