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歌曲,影视……网民最经常享用的免费网上资源,常常拖着“侵犯版权”的尾巴,这似乎是中国版权保护困境的一个缩影。
4月26日第1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互联网领军企业百度正式开放了首页文字链,联合国家版权局,共同宣传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在互联网盗版成为世界性难题的背景下,这被视作”中国式版权保护的新的尝试”。 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授曲三强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如何让一部作品在“自由传播”和“版权保护”之间保持平衡,“无论对政府、互联网运营商还是版权人、普通公众,都注定是一场艰难的突围。”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版权保护表面是执行层面的问题,更深层则是社会观念的问题。”曲三强说,“现代版权意识是‘付费使用而不是免费午餐’,但这个意识,在中国尚未建立。” 盗版侵权,无“网”不有? 谷歌图书馆被指侵权、BT中国等影音下载站被清理、22名作家集体诉讼苹果应用商店……就像多位知识产权专家向中国青年报记者确认的那样,互联网平台已经成为盗版侵权的“重灾区”。 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网络传播专家匡文波看来,情况几乎到了绝大多数国内网站都“难以幸免”的程度。 “在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三大板块――著作权、商标和专利领域中,涉讼案件的90%集中在版权领域,而互联网平台上的盗版侵权更是频发。”曲三强表示。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则以对比的方式指出,随着版权立法的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大,近年来,传统文字出版领域的版权保护“有了很大好转”,但互联网环境下的文字、音像和图书被侵权盗版,“情况依然严重”。据媒体报道,截至2011年6月,国家版权局在2010-2011年内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148起。 “网络盗版侵权的形式也在变化:一些资源分享平台、电子商务网站和深度链接,都在以不同形式侵权。各个网站之间、网站与传统媒体之间,转载文章而不付费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大的数据库、数据公司,还会把众多版权人的作品放在网上销售。”张洪波告诉记者。 为何互联网能有如此大的“魔力”?在张洪波看来,互联网时代“拷贝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特点,首先让传统的版权保护“力不从心”。 “在互联网还不普及的年代,作者卖的是对自己作品的拷贝权,无论出版商卖给消费者的是纸质书还是CD,其实都是在以卖介质的方式卖内容。”张洪波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但在数字时代,这个物理介质彻底消失了,内容仅仅以数字形式虚拟存在,拷贝变成了一种数据流动,数字内容无论被拷贝多少遍,它都在那里,不增不减,成本趋近于零。” 曲三强表示,网络空间的海量信息、多种传输技术的迅猛发展,也都为互联网上的盗版侵权戴上“保护罩”。“由于网络空间传输的开放性、快捷性和流动性,被侵权的作品往往在被发现之前,就被大量的网络用户下载、传播,‘生米煮成熟饭’。这也使网上盗版泛滥,绝不是我国特有的现象,而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他告诉记者。 来源: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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