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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發文助推中醫藥高質量發展

國學新聞| 中醫中藥

2018-7-28 22:44| 發布者: 醫館界| 查看: 3718| 評論: 0|原作者: 黃蓓|來自: 中國中醫

摘要: 近日,上海市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本市健康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一流醫學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見】,提出多項政策舉措助推中醫藥高質量發展,內容涵蓋中醫藥服務體系、中醫藥健康旅遊、中醫藥服務貿易等方面,明確先行 ...
聲明 / 聲明 醫學內容僅供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網上任何關於疾病的建議都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斷。
醫學內容僅供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網上任何關於疾病的建議都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斷。

近日,上海市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本市健康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一流醫學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見】,提出多項政策舉措助推中醫藥高質量發展,內容涵蓋中醫藥服務體系、中醫藥健康旅遊、中醫藥服務貿易等方面,明確先行放開100張床位及以上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全科診所和中醫診所的規劃限制,推進和落實中醫診所備案管理。

【意見】強調,推進以海派中醫為基礎的中醫專科專病診療中心建設,引導和鼓勵海派中醫特色技術服務集聚發展。有條件的地區可相對集中設置僅提供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和中醫診所,打造中醫藥文化氛圍濃郁的中醫藥服務區域。優化中藥飲片價格調整機制,加強傳統製藥、鑑定、炮製技術繼承和應用,進一步提高中藥飲片質量。

【意見】明確,推動中醫養生服務業發展,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規範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積極推廣以『太極健康』為載體的傳統健身體育項目;促進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業態創新,鼓勵開發中醫養生保健類商業健康保險產品。

在中醫藥服務貿易方面,【意見】提出鼓勵舉辦面向境外消費者的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整合中醫藥科研優勢資源,發展研發外包服務。發展中醫藥國際教育服務,吸引更多海外留學生來華學習。

【意見】還提出,推動上海市嘉定區以國家肝癌科學中心、區域內中醫醫療機構、聯影醫療為依託,建設以細胞免疫技術、腫瘤精準治療和中醫藥健康服務為特色的精準醫療與健康服務集聚區。

以下是【關於推進本市健康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一流醫學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見】全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本市健康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一流醫學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健康服務業以維護和促進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為目標,涵蓋醫療服務、健康管理與促進、健康保險以及相關服務,涉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產品等支撐產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支柱產業。為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4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的意見】(國辦發〔2017〕44號),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改善健康民生,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現就推進本市健康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一流醫學中心城市提出若干意見如下:

一、明確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大力落實健康中國和健康上海戰略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精準對接人民群眾對美好健康生活的需要,在切實保障和改善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基礎上,按照全力打響『上海服務』『上海製造』『上海購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尤其是『上海服務』品牌的要求,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優化營商環境,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健康服務業集聚化、融合化、特色化、高質量發展,大幅提升資源配置能級,增強健康服務業的國際競爭力、影響力、滲透力和輻射力,建成亞洲醫學中心城市,為本市加快推進建設『五個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作出新貢獻。

(二)發展目標

適應卓越全球城市的功能定位,不斷優化健康服務業政策支持體系和營商環境,推動技術創新、業態創新、模式創新和產業創新,建設一批業態集聚、功能提升、特色鮮明的現代健康服務業園區和基地,推進一批服務平台和重大項目建設,實現健康領域關鍵技術、重大產品的創新突破,促進『瞪羚』『獨角獸』和『隱形冠軍』企業蓬勃發展,培育若干世界級健康服務產業集群,形成內涵豐富、布局合理、結構優化的健康服務業體系。到2020年,健康服務業規模和質量不斷提升,增加值占全市生產總值比重力爭達到6%左右,成為亞洲醫學中心城市。到2030年,健康服務業增加值占全市生產總值比重達到7.5%,成為城市重要支柱產業,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健康科技創新中心。到2035年,建成與卓越全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健康服務業發展體系,健康服務業規模和質量居全球城市前列。

(三)產業體系

着眼於推進現代化城市經濟體系建設,把提高健康服務業供給體系質量作為主攻方向,推進產業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實現健康服務業創新驅動、集聚融合、高質量發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醫深度融合的健康科技創新體系,以現代健康服務業園區和基地為重要載體,整合金融保險、科技、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產業要素,發展新興健康服務業,提升本市優勢產業能級,打造健康服務全產業鏈,構建以健康醫療、健康服務、健康保險為重點,健康信息為支撐,新興健康服務業為新動能的健康服務業體系。

二、加快健康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

(一)健康醫療

推進醫療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人才、技術、資本等產業要素合理流動,激發社會辦醫活力,培育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社會辦醫品牌,形成公立醫療機構與非公立醫療機構協同發展的多元辦醫格局,打造與卓越全球城市相匹配的高品質健康醫療服務業體系。

1.打造『5+X』健康醫療服務業布局。統籌城鄉、區域健康醫療服務資源配置,以國際化、集聚化、特色化、高質量、高水平發展為方向,在上海國際醫學園區、新虹橋國際醫學中心、嘉定精準醫療與健康服務集聚區、普陀桃浦國際健康創新產業園、徐匯楓林生命健康產業園區等基礎上,在楊浦、奉賢、金山、崇明、松江等區域建設若干健康醫療服務業集聚區。強化上海國際醫學園區、新虹橋國際醫學中心的引領和示範作用,促進臨床前沿尖端技術服務、高端醫療服務、先進適宜技術服務等向園區集聚發展。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鼓勵發展一批高水平、國際化、特色化的社會辦綜合性醫療中心。支持社會力量深入專科細分領域,投資建立品牌化專科醫療集團,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優勢的專科醫療品牌。以『名醫、名術』為核心,鼓勵發展各類醫生集團和特色診所。支持發展高水平、國際化、集團化的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消毒供應、血液淨化、安寧療護等第三方專業機構,推動專業技術資源集約共享。(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有關區政府)

2.培育和發展社會辦醫品牌。允許公立醫院根據規劃和需求,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新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公立醫院與社會辦醫療機構在人才、管理、技術等方面建立協議合作關係,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聯合體建設,支持高水平社會辦醫機構成為醫學院校教學基地,並作為住院醫師、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支持有條件的高水平社會辦醫機構舉辦臨床醫學院校,促進臨床、科研、教學協同發展。完善社會辦醫療機構第三方評價機制,將評價結果與醫保准入、年審等掛鈎。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機構經認定後可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優惠政策。在產業集聚區設置創新創業型醫療機構孵化器,培育高水平專科醫療機構。落實完善基本醫療保險支持政策,醫保管理機構與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療機構簽訂定點服務協議,在程序、時限、標準等方面,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對待。鼓勵高水平社會辦醫療機構參照公立醫院同等價格政策或病種費用標準,提供基本醫療服務,與公立醫院形成競爭。對在高水平社會辦醫療機構就醫的醫保病人,基本醫療服務的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公立醫院同等收費標準予以結算,非基本醫療服務費用由病人自負。鼓勵社會辦醫機構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醫療質量管理體系,開展國際標準認證。(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醫保辦、市科委、市教委、市財政局)

3.促進家庭醫生服務市場發展。培育與國際接軌、商業健康保險支撐的家庭醫生服務市場。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全科診所,鼓勵發展家庭醫生集團,培育一批連鎖品牌。引導社會資本在辦公樓宇、高端園區、企事業總部、高等院校等功能社區舉辦高品質、個性化全科診所。支持具備全科醫師資質的執業醫生開辦全科診所,並實行備案制。鼓勵社會辦全科診所進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平台的管理與支持體系,允許平台按照有關規定,購買診所提供的家庭醫生服務。支持全科診所提供家庭病床服務。鼓勵開發覆蓋家庭醫生服務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推廣個性化的家庭醫生服務包,支持上門診療、護理、康復等居家服務。(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醫保辦、上海保監局)

4.有序發展前沿醫療服務。鼓勵有實力的醫療機構瞄準醫學前沿,大力推動符合倫理、成熟可靠前沿醫療技術的臨床應用轉化機制建設,組建優勢學科團隊,提供先進醫療技術服務。推進市級精準醫學研究院、生物樣本庫、基因庫、醫療大數據應用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等精準醫療產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建立精準醫療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培育一批國際一流的精準醫療服務企業。發展細胞治療、基因治療、液體活檢技術,推動新型個體化生物治療產品標準化規範化應用,打造免疫細胞治療、幹細胞治療和基因檢測產業集群。促進第三方醫學檢測企業聚集發展。鼓勵企業與醫療機構、科研機構合作,推進重大疾病尤其是惡性腫瘤精準診斷治療技術的聯合攻關,建立肝癌、肺癌、乳腺癌等精準醫療示範基地,積極推廣精準診療方案。優化醫療新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加快精準醫療服務臨床質控體系建設。支持醫療機構開展基因檢測服務,把臨床需求確切、成本效益高的基因檢測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目錄。(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5.推動中醫藥服務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推進以海派中醫為基礎的中醫專科專病診療中心建設,引導和鼓勵海派中醫特色技術服務集聚發展。鼓勵社會力量以『名醫、名藥、名科、名術』為服務核心,提供流程優化、質量上乘的中醫醫療、康復等服務。促進有實力的社會辦中醫診所和門診部(中醫館、國醫堂)等機構做大做強,鼓勵跨地區連鎖經營、規模發展。有條件的地區可相對集中設置僅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和中醫診所,打造中醫藥文化氛圍濃郁的中醫藥服務區域,並推動從注重疾病治療轉向同時注重健康維護,發展治未病、康復等多元化服務。優化本市中藥飲片價格調整機制,加強傳統製藥、鑑定、炮製技術繼承和應用,進一步提高中藥飲片質量。(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醫保辦)

6.推動醫療人才資源合理共享。完善醫師執業管理制度,在公立醫院推行全職、兼職等不同的醫師執業方式,健全勞動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公立醫院和醫師的合法權益。公立醫院依據勞動人事合同對兼職醫師的執業行為進行管理。探索實施護士執業區域註冊。醫務人員的學術地位、職稱評定等不受工作單位變更影響,支持和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參加與其學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相符合的社會組織,並擔任學術職務。社會辦醫療機構引進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本市人才引進相關政策的,按照規定享有同等待遇。支持和鼓勵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創新、在職或離崗創新創業,對經同意離崗的,可在3年內保留原有人事關係。(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健康服務

堅持促進健康與互聯網、旅遊、養老等融合發展,依託信息技術和基因技術,發展覆蓋全生命周期、高質量的健康管理和服務業。

7.發展健康管理服務。促進健康管理與移動互聯網、健康大數據、智慧醫療等融合發展,培育健康管理新業態、新模式。支持開展居民基因檢測服務,把居民基因信息納入電子健康檔案,夯實健康管理服務基礎。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應用遺傳檢測技術和新生兒遺傳性疾病早篩技術,降低出生缺陷。依託信息技術和基因檢測技術,推廣疾病早期篩查和居民基本健康狀況評價,開展腫瘤、傳染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的精準防控。推進心理健康服務行業規範發展,鼓勵舉辦心理治療診所及門診部、精神障礙康復和養護機構。鼓勵社會力量發展康復護理、母嬰照料和殘疾人康復護理等專業健康服務機構。培育和引進健康體檢機構和品牌,提升健康體檢市場發展能級,鼓勵健康體檢機構向健康管理機構轉型發展。大力發展運動醫學和康復醫學,支持社會力量興辦以科學健身為核心的體醫結合健康管理機構。發展以商業健康保險為支撐、健康風險管理為核心的新型健康管理組織。(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體育局、市科委、上海保監局)

8.推動智慧健康服務發展。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支持依託實體醫療機構發展互聯網醫院。加快醫療健康大數據開發應用,利用穿戴式植入式智能設備、移動終端、固定終端等終端設備,提供智慧化、個性化健康管理服務,培育一批移動醫療服務品牌。組織實施智慧醫療重大專項,將健康大數據、醫療人工智能納入『科技創新行動計劃』,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在醫學影像、病理分析、醫療輔助診斷領域的應用,加快發展醫療人工智能輔助決策系統和智能診斷設備,實現全國領先。推動健康大數據和醫療人工智能在社區的應用。圍繞數字化健康產品的研發設計、軟件開發、信息系統集成、數據處理、數字內容服務等,打造健康信息產業集群。建設統一的智慧醫療服務資源認證和監管體系。加強醫學信息學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

9.打造有競爭力的國際健康旅遊目的地。加快本市健康旅遊服務集聚區發展,遴選和發展一批現代化健康旅遊示範基地,打造有上海特色的健康旅遊產品。服務世界級生態島建設,推進崇明健康旅遊服務業發展,打造集高端醫療、運動康復、休閒養生為一體的國際健康旅遊集聚區。以國家及本市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區建設為引領,推進中醫藥和旅遊的深度融合,建設度假養生、食療養生和健康文化等多種服務體系,打造中醫健康旅遊國際品牌,形成完整的中醫藥旅遊服務業鏈。積極拓寬上下游相關產業發展,促進健康旅遊全產業鏈發展。推進健康旅遊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加強健康旅遊推介平台建設,支持舉辦國際健康旅遊博覽會和高峰論壇,提升上海健康旅遊影響力,擴大健康旅遊消費市場。(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旅遊局)

10.推動中醫養生服務業發展。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規範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推進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培育一批技術成熟、信譽良好的知名中醫養生保健集團或連鎖機構。支持中醫養生保健引入現代高新技術,促進服務產品創新。積極打造以『太極健康』為載體的傳統健身體育,弘揚和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業態創新,推動與互聯網、養老、旅遊、體育、餐飲、酒店、會展等產業融合發展,支持中醫養生保健體驗式服務融入特色商業街、文化圈等主題項目建設。鼓勵開發中醫養生保健類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險於一體的中醫養生保健發展模式。(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工商局、上海保監局)

11.完善健康養老產業鏈。堅持醫養結合,打造以護理院、護理站、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為托底,老年醫學專科和區域老年醫療中心為支撐,上海市老年醫學中心為引領的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務體系。鼓勵社會力量進入老年醫療、護理、康復、養老等領域,鼓勵品牌化發展。完善老年醫療護理服務標準和規範,建立老年醫療護理從業人員登記和誠信管理機制,優化護理機構審批管理,簡化准入審批流程。鼓勵社會資本舉辦護理院,支持為老服務機構申請設立護理站,分層分類為老人提供服務。鼓勵開發老年健康商業保險。推動老年醫學與相關學科的交叉融合發展,提高老年病和失能失智早期發現、診斷、治療、康復和護理水平。加強康復護理器材設施研發,推廣老年人可穿戴健康設備應用,加強老年人群健康管理。(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醫保辦、上海保監局、市財政局)

12.大力發展健康服務貿易。落實『一帶一路』倡議,加強國際合作與宣傳推介,支持開展面向國際市場的醫療和健康服務貿易,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醫療和健康服務貿易機構。鼓勵舉辦面向境外消費者的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提升中醫藥服務貿易規模和質量,培育若干個國際知名的中醫藥品牌、服務機構和企業。整合中醫藥科研優勢資源,發展研發外包服務。發展中醫藥國際教育服務,吸引更多海外留學生來華學習。積極發揮龍頭中醫醫療機構和上海中醫藥國際服務貿易促進中心等行業組織作用,主動開展中醫藥服務貿易規則和標準制定,構築面向全球的中醫藥服務貿易促進體系。(牽頭部門:市商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教委)

(三)健康保險

構建以客戶為中心、覆蓋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險服務體系,發揮商業健康保險在健康服務業鏈中的資源整合作用,將健康保險打造成為醫療健康服務需求的入口,促進完善健康服務業體系。

13.建設健康保險服務業發展平台。依託上海保險交易所,設立上海健康保險交易中心,依法合理利用商業保險、醫療衛生服務等領域數據資源,建設健康保險發展的樞紐型、功能性平台。依託上海健康保險交易中心,建立商業健康保險掛牌交易服務平台、保險產品創新平台、核保理賠服務中心和健康管理支撐服務中心,拓展商業健康保險增值服務功能。支持和推動商業保險、醫療服務、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務業融合發展,促進健康醫療保障體系、服務體系和管理體系轉型升級。(牽頭部門:上海保監局、市衛生計生委、市金融辦、市醫保辦)

14.推進健康保險產品供給側改革。鼓勵商業健康保險公司開展健康管理服務,推動健康保險從理賠型保險向管理型保險轉變。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保險』模式發展,為居民提供便捷、個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務。支持開發健康管理、高端醫療、創新療法、先進檢查檢驗、高值醫療器械利用等方面的保險產品,促進前沿醫療技術、創新藥物和器械的研發與臨床應用。發展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藥物及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責任險、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綜合責任險等保險產品。鼓勵健康保險專業化經營,培育第三方委託管理機構。建立健康險綜合評級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強對各類市場主體的監督。鼓勵醫療機構與國際商業健康保險公司開展合作,推進國際醫療保險結算。(牽頭部門:上海保監局、市衛生計生委、市金融辦、市醫保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15.完善商業健康保險支持政策。推進商業保險公司與醫療機構之間的數據交流,實現居民醫療費用直接理賠支付。推動大病保險與民政救助數據交流,提高大病保險服務水平。促進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民政救助等的銜接,鼓勵商業健康保險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的經辦代辦業務,積極參與醫保控費。發展稅優健康保險業務,提高稅優健康險的公眾知曉度和覆蓋度。持續推進個人賬戶購買商業健康保險項目,鼓勵研發商業補充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支持醫療機構與商業保險公司開展合作。(牽頭部門:上海保監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金融辦、市醫保辦)

三、構建協同發展的健康市場體系

(一)增強健康服務業實體經濟的活力

16.引進和培育大型健康服務企業。篩選一批效益好、技術強、潛力大的健康服務企業,採取針對性、階梯式扶持政策,扶持做大做強。建立重大健康服務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和協調推進機制,及時解決項目推進中的突出問題。加大政府基金對健康服務企業初創成果的投資力度,積極培育『瞪羚』『獨角獸』和『隱形冠軍』企業。(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17.加快健康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堅持優勢互補、錯位發展、各具特色,推進健康服務集聚區發展,引導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推動上海國際醫學園區以上海質子重離子醫院、上海國際醫學中心為平台,打造專科特色醫療服務產業鏈;推動新虹橋國際醫學中心以國家健康旅遊基地建設為核心、集約化為特色,加快形成高端醫療服務集聚區;推動嘉定區以國家肝癌科學中心、區域內中醫醫療機構、聯影醫療為依託,建設以細胞免疫技術、腫瘤精準治療和中醫藥健康服務為特色的精準醫療與健康服務集聚區;推動普陀桃浦國際健康創新產業園跨界融合發展,打造『保險+健康+金融+互聯網』健康服務生態圈;推動徐匯楓林生命健康服務業園區以健康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為特色,加快健康科技創新企業集聚發展。加快健康小鎮等健康服務業新載體發展,促進產城融合。(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有關區政府)

18.推動產學研醫協同發展。建立產學研醫供需對接機制,鼓勵醫療機構尤其是三級甲等醫院與健康服務業園區、企業之間的合作,建設創新藥品、醫療器械示範應用基地和培訓中心,形成『示範應用-臨床評價-技術創新-輻射推廣』的良性循環。支持醫療機構與國內外科研機構、醫學院校、醫藥企業開展醫學科技創新合作,鼓勵醫療機構積極參與國際多中心的臨床試驗,搭建醫學科研成果轉化平台,為醫療新技術新產品臨床應用提供支持,打造一批醫學研究和健康服務業創新中心。(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科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推進健康服務業重大平台和項目建設

19.推進基因產業平台建設。通過多元化投資,籌建國家基因庫(上海),建立集中式生物樣本資源庫、生物信息數據庫和生物活體庫,構建政府支持、市場驅動、利益共享、全程合作的基因庫運行模式,打造『開放、聯合、共通』的基因庫服務平台。配套完善生物樣本庫、生物健康信息中心及實驗室綜合檢測平台,建成完備的健康相關基礎設施集群。依託國家基因庫,建立技術服務平台、創新轉化平台和產業孵化平台,大力發展基因產業,推進基因技術在疾病防控、健康管理、精準醫療等領域的應用。(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

20.建設重大產業技術基礎實驗室。建設標準化菌毒種保藏中心和生物樣本庫,建設代謝組學和基因組學等研究型實驗室,加速基因測序、生物信息分析技術在實驗室檢測中的應用。建設長三角罕見病實驗診斷中心。建立菌毒種基因庫,檢測分析菌毒種的基因譜及變化趨勢,為相關病原體檢測分析、疾病預測預警、藥品疫苗研究提供基礎支撐。推進臨床檢驗創新成果轉化及實驗室自建檢測方法的臨床研究應用。構建快速高通量病原綜合檢測平台,開展腫瘤、代謝性疾病等慢性病遺傳基因、易感基因和環境誘變基因等靶標基因點位的研究分析,研製相應的檢測儀器設備及試劑耗材,建立檢測技術標準與規範,支撐健康技術服務和創新轉化。(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科委)

21.建立藥品與器械公共服務平台。通過加強產學研醫合作,加快醫藥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科研成果轉化平台建設。建設上海轉化醫學研究中心、活細胞成像平台等一批生物醫藥研發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面向國際的藥物和醫療器械註冊公共服務平台,推動本土研發藥物和醫療器械進入國際市場,引進國際先進技術和產品。建立國際一流的醫療設備售後服務平台和國際醫藥供應鏈服務平台,加強醫療器械檢測功能性平台建設。(牽頭部門:市科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商務委)

22.組建醫學人工智能研發與轉化功能型平台。由國內領先的醫療設備企業、醫療IT企業、醫療機構、醫學和人工智能研究機構等組建醫學人工智能研發和轉化平台。通過加強產學研醫合作,落實數據、應用場景等醫學人工智能研究關鍵條件。支撐培育醫療電子、智能醫療健康設備、醫學大數據、互聯網健康醫療等生物信息技術產業集群。以開放創新方式,推動醫學人工智能技術研究和規模化應用,以科技手段提高重大疾病的研究和診治能力,減輕醫護人員工作負擔。(牽頭部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衛生計生委)

23.建設開放共享的臨床試驗平台。通過政府和市場合作,建設以臨床試驗為核心業務的『未來醫院』,為生命科學領先技術應用、生物醫藥創新提供開放共享的臨床試驗平台。在平台內實現臨床疾病領域基本覆蓋,力爭在重點專業領域的早期臨床研究方面取得優勢,使上海成為全球創新藥物、器械、新型治療技術率先進入臨床應用的地區之一。(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科委、有關區政府)

24.建設醫學科技創新示範基地。引入優質醫學科技創新資源和醫療服務資源,在崇明建設世界級集約、高效的臨床醫學定群研究基地,建成臨床科技創新策源地,產生一批符合亞洲人特點、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醫學研究成果,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健康科技創新型企業和轉化產品。(牽頭部門:崇明區政府、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

(三)完善健康科技創新支持體系

25.發展各類健康研發創新機構。支持醫藥企業在滬設立全球研發中心、實驗室、企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鼓勵有實力的健康研發機構在基礎研究和重大全球性科技領域,積極參與國際科技合作、國際大科學計劃和有關援外計劃,營造有利於各類創新要素跨境流動的便利化環境。支持外資醫藥研發機構參與本市研發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承接政府科研項目,共建實驗室和人才培養基地,聯合開展核心技術攻關。探索以共建合作園、互設分基地、成立聯合創投基金等多種方式,深化國際創新交流合作。依託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上交會、工博會、浦江創新論壇、中國健康產業創新平台(奇璞獎)等,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健康科技創新成果展示、發布、交易、研討等平台。(牽頭部門:市科委、市商務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衛生計生委)

26.完善健康科技創新籌資機制。強化健康科技創新投入機制,加大政府對重點研究領域的投入力度。建立跨部門的財政科技項目統籌決策和聯動管理制度,綜合協調政府不同部門健康研發投入,對需要協同推進的重大項目,提供資金保障。對市場需求明確的健康科技創新,通過風險補償、後補助、創投等方式吸引各種社會資金投入。落實研發費加計扣除以及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等稅收優惠政策。(牽頭部門:市科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27.建立重大健康科技聯合攻關機制。聚焦高發病率、高致殘率和高死亡率的重大疾病,整合本市優勢醫學科技研究力量,聯合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協同開展符合國際規範的多中心臨床研究,建立高質量的臨床研究數據庫,形成一批規範化可推廣的臨床指南、標準或專家共識。探索建立醫學科研院所創新聯盟,以市場為導向,醫學科研院所為支撐,醫院與企業為主體,組織重大科技專項協同攻關。發揮醫療器械創新上海服務站的作用,加大對創新醫療器械准入的服務力度。(牽頭部門:市科委、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教委)

28.加快發展臨床試驗機構。支持醫療機構、醫學研究機構、醫藥高等院校開展臨床試驗,將臨床試驗條件和能力納入醫療機構等級評審。促進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規範化建設,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設立臨床試驗機構,鼓勵第三方參與臨床試驗機構評估認證,充分釋放臨床試驗資源。臨床試驗機構的資格認定實行備案管理。鼓勵醫療機構開展由研究者發起的臨床試驗。建立對臨床試驗機構及研究團隊的獎勵機制,科技成果轉化獎勵、通過公開競標獲得的科研項目中用於人員的經費等收入、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團隊等所需人員經費,不計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科委、市財政局)

29.促進健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進健康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下放醫療機構、高校和科研院所,對醫療機構、高校和科研院所由財政資金支持形成,不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不再審批或備案,成果轉移轉化收益全部留歸單位處置,並由單位依法對相關人員實施獎勵。落實國家有關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稅收優惠政策。培育一批市場化新型研發組織、研發中介和研發服務外包新業態,發展一批知名科技服務機構和骨幹企業,形成若干個科技服務產業集群。充分發揮國家級技術轉移交易平台的功能作用,建立與國際知名中介機構深度合作交流的渠道,打造輻射全球的技術轉移交易網絡。建立健康科技成果跨區域轉化機制,推動一批健康科技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落地。(牽頭部門:市科委、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衛生計生委)

30.加強健康服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支持健康服務機構以產業需求和轉化應用為導向,積極申請高質量專利,促進健康科技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化。提升中醫藥科技創新能力,加快形成自主知識產權。鼓勵健康服務機構和中醫藥行業積極申請PCT國際專利、商標馬德里國際註冊,加強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完善醫療衛生機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支持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工作部門,搭建研發機構、醫療機構與創新企業間的合作與轉化平台,推動知識產權成果臨床轉化應用。加快藥品等領域過期專利技術的有效應用。發揮中國(浦東)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功能,加快實現醫藥領域專利的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建立健全適應健康服務業發展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體系、社會信用管理體系、綜合行政執法機制,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加大健康服務領域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懲治力度。(牽頭部門:市知識產權局、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高法院、市工商局)

(四)創新健康金融服務體系

發揮金融機構在健康服務業發展中的支持推動作用,通過資本推動健康服務業價值鏈拓展,推進產業轉型發展。

31.完善健康服務業金融扶持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健康服務企業提供結算、融資、理財、諮詢等一站式金融服務,為企業布局健康服務業提供融資支持。促進醫療設備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鼓勵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與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合作服務。支持商業保險資金參與醫療健康創業創新。加快探索社會辦醫療機構以其收益權、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作為質押開展融資活動的政策,探索擴大營利性醫療機構有償取得的財產抵押範圍。(牽頭部門:市金融辦、上海銀監局、上海保監局、市商務委)

32.推動健康服務業對接資本市場。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促進健康服務業對接國內資本市場,培育上市公司的梯次團隊,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國內主板、中小板及創業板上市,在新三板、區域股權市場掛牌,組織適合與國際資本市場對接的企業到國外成熟市場上市。促進健康服務業對接股權投資市場,建立和完善創業投資引導機制,多層次培育上市、掛牌後備企業。鼓勵符合條件的健康服務企業通過資本市場開展債券融資。推進健康服務業重組併購,增強企業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牽頭部門:市金融辦、上海證監局)

(五)促進合理健康服務消費

順應健康消費升級大趨勢,精準對接人民群眾對美好健康生活的需要,從供給側和需求側兩端發力,提升居民健康服務消費意識,打造特色消費載體,培育新興熱點消費,優化消費綜合環境,以新消費引領消費結構升級、創造新供給。

33.提升健康服務供給品質。圍繞居民需求,集聚全球優質健康服務品牌,加速培育本土品牌。促進醫療美容、口腔正畸、體檢、輔助生殖等非基本醫療服務市場發展。鼓勵高水平社會辦醫療機構根據消費升級趨勢,提供個性化高端服務,增強醫療服務競爭力,積極應對國內醫療需求外流現象。加強零售藥店和執業藥師監管,提高藥學服務質量。發展健康旅遊產品和中醫養生保健產品,豐富居民健康消費品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圍繞健康服務需求新趨勢,開發新興健康服務保險產品。延伸健康服務產業鏈,開發前端及後端新型增值服務,刺激健康服務消費。(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商務委、上海保監局)

34.強化個人健康消費意識。大力推廣健康生活方式,加強市民對個人健康負責的宣傳,形成個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社會共識。增強市民對自身健康投資和消費意識,引導市民形成合理的健康服務消費觀念和習慣,營造良好的健康消費氛圍。(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醫保辦)

35.優化健康服務消費環境。依託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培育健康服務展覽平台,加強健康服務業品牌宣傳。建設健康服務消費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提供健康服務消費指導。規範健康服務消費市場,加強醫療服務市場監管。加強市場信用評價體系建設,支持健康服務行業組織開展以信用記錄為基礎的第三方專業評價,鼓勵健康服務企業開展服務質量、服務水平、服務環境等內容的消費體驗評價,綜合運用行政力量和市場力量對失信行為進行聯合懲戒。(牽頭部門:市工商局、市商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六)加快健康服務業『放管服』改革

建立更加公開透明的市場准入模式,進一步優化健康服務業營商環境,推進健康服務業蓬勃發展。

36.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健康服務業營商環境,激發健康領域社會投資活力。實施『一照通辦、一碼通用、證照分離、照後減證』改革,推進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和電子營業執照發放。採取『流程再造、分類審批、提前介入、告知承諾、多評合一、多圖聯審、同步審批、限時辦結』等舉措,優化健康服務業投資項目審批流程。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應當在民政部門按『先證後照』登記,營利性醫療機構應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先照後證』登記。(牽頭部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

37.推進市場准入審批制度改革。完善社會辦醫療機構審批制度,先行放開100張床位及以上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全科診所和中醫診所的規劃限制,鼓勵引入信譽良好、管理先進的高質量、高水平社會辦醫療機構,並制定實施相應的管理辦法。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和執業登記實施『兩證合一』,實行直接執業登記。簡化社會辦醫的審批流程,取消無法定依據的前置條件或證明材料,壓縮審批時限。推進社會辦醫療機構網上審批,實現審批『只跑一次』。完善醫療技術備案制度,淡化醫療機構的等級要求,重點審核醫師執業資質和能力。診所診療科目可以根據實際需求設置,科目設置不超過4個。推進和落實中醫診所備案管理。鼓勵發展共享醫療服務模式,對共享醫技服務的醫療機構相應科室設置和設施不做硬性要求,相關委託協議可作為該醫療機構登記有關診療科目的依據。逐步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社會辦醫療機構乙類大型醫用設備管理模式。鼓勵具有一定規模的社會辦醫療機構開展品牌化、連鎖化經營,探索建立連鎖經營醫療機構及醫護人員統一註冊登記制度,簡化醫技科室設置和設施要求。優化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審批,探索建立市、區和部門間審批快捷通道。(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審改辦、市公安局)

38.促進醫藥新技術新產品應用。推進藥品和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促進藥械創新、研發和應用,更好支持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發展。深入推進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改革工作,激發本市藥品創新研發活力,落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主體責任,加強覆蓋藥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監管。加快推進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試點,優化審評審批流程和服務,支持醫療新技術臨床研究和應用。對尚無有效治療手段的疾病、罕見病、老年兒童特有多發疾病等的治療藥品和醫療器械,優先審評審批。鼓勵本市醫院優先採購能夠滿足要求的國產創新藥物和高端醫用設備。爭取國外已批准上市的抗腫瘤藥物在本市先行定點使用。積極開展中藥配方顆粒研究試點工作,更好地滿足中醫臨床需求。加快推進仿製藥一致性評價,提升仿製藥質量水平。(牽頭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科委)

39.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監督執法體系,建立與『寬進嚴管』相適應的社會辦醫療機構事中事後綜合監管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實施誠信管理、分類監管、風險監管、聯合懲戒、社會監督『五位一體』為基礎的事中事後監管。推進智慧監管體系建設,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信息系統接入衛生信息化管理平台,並作為機構、醫師執業資質審批的信息來源,推動監管部門間實現信息共享。建立衛生計生、醫保、工商、民政、食品藥品監管、質量技監、公安等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非法行醫、醫療欺詐,嚴肅查處租借執業證書開設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等行為,加強醫療和養生類節目監管,依法嚴懲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宣傳等行為。推進平安醫院建設,維護醫療機構正常秩序。加強對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產權歸屬、財務運營、資金結餘使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將收支結餘用於分紅或變相分紅。強化社會共治與行業自律管理,落實行政相對人主體責任,鼓勵社會公眾參與行業監督,發展健康服務業行業組織,支持行業協會制定推廣服務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推行服務承諾和服務公約制度。對新興健康服務業,探索包容而有效的審慎監管方式。(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醫保辦、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民政局、市質量技監局、市公安局)

40.建立和完善醫療市場退出機制。推動相關法規、規章、規範和標準的制修訂,為醫療服務業健康發展提供法制保障。建立完善醫療機構、醫師不良執業行為積分管理制度、不良誠信醫療機構黑名單制度,強制嚴重違規醫療機構退出醫療服務市場。(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政府法制辦)

四、加強健康服務業引導和支持

(一)加大財政資金和稅收政策支持力度

41.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發揮產業轉型升級投資基金、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生物醫藥產業基金等的引導作用,支持健康服務業發展薄弱環節、關鍵領域、重點區域和新興行業的項目建設、業務開展、重大問題研究等,培育健康服務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產業。規範有關財政資金使用管理,加大對薄弱環節、關鍵領域、重點區域的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的健康服務業項目給予重點支持。支持健康服務領域創新技術研發,支持健康服務新技術應用。將先進適宜健康技術服務納入本市基本和重大公共服務項目,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向市民提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社會辦醫療機構,其專科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納入政府資金支持範圍。(牽頭部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計生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42.合理減輕企業稅費負擔。落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經認定的健康服務企業,按照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健康服務業相關企業進口自用設備可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不包括藥品)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經認定取得非營利性組織免稅資格的醫療機構,其相關收入可作為企業所得稅免稅處理。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享有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的公共配套待遇,用電、用水、用氣與公立醫療機構同價,提供的醫療服務、藥品和耗材執行政府規定的相關價格政策。(牽頭部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物價局)

(二)加強建設用地保障

43.優化土地資源供給。優先保障新增健康服務業項目土地供應,其中營利性醫療機構項目使用醫療用地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協議出讓方式供地。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等方式供應健康服務業項目建設用地。在新增經營性用地出讓中,通過出讓前的規劃實施評估,按照區域衛生設施配置情況,優先配建衛生類公共設施。引導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醫療機構等健康服務業基礎設施,並給予用地等政策支持。(牽頭部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各區政府)

44.合理利用存量用地。支持園區平台建設並持有標準廠房、通用類研發等物業,以長期租賃、先租後售等方式提供給健康服務企業。鼓勵存量產業用地的原權利人按照規劃和產業導向,通過轉型開發、節餘土地分割轉讓、政府收儲等方式,進行盤活利用,建設健康服務企業所需的標準化用房,並由所在區給予相應支持。支持利用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和原有土地興辦健康服務業,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連續經營1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健康服務業項目,可按照劃撥土地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重點健康服務業項目,經相關土地出讓協調決策機構集體決策,土地價款可按照有關規定分期繳納,最長時間不超過兩年。在符合城市規劃和建設規範、不影響相鄰關係及嚴守安全底線的前提下,鼓勵存量健康服務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牽頭部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三)加強健康信息化支撐

堅持信息技術與健康服務業融合發展,建設開放共享的健康信息化基礎設施,形成健康醫療大數據服務平台,實現居民主要健康醫療數據資源跨地區共享、跨領域應用,支撐本市健康服務業在全國領先發展態勢。

45.促進健康大數據共享與開放。建立健康大數據資源目錄體系,推進健康大數據相關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共同建設數據全面、技術先進、服務完善的本市人口健康大數據中心。建立跨部門密切配合、統一歸口的健康相關數據共享機制,消除數據壁壘,探索社會化健康醫療數據信息互通機制。建立『分級授權、分類應用、權責一致』的管理制度,加快健康醫療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建立數據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制定科學分類、風險分級的信息安全審查制度和個人隱私保護制度。嚴格規範大數據開發、挖掘、應用,穩步推動健康大數據開放,發展健康大數據資源服務全產業鏈。構建便捷高效、可追溯的健康大數據服務平台,完善數據開放共享的支撐服務體系。(牽頭部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衛生計生委、市統計局)

46.建設健康領域雲服務體系。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數據為核心,升級完善公共衛生信息系統,依託『健康雲』平台,實現醫療機構、公共衛生專業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間的健康管理數據整合、共享與業務協同。建設本市『影像雲』平台,整合各類醫療機構醫學影像數據,實現互聯互通,發展遠程影像服務,打造『影像雲診斷+』生態圈。構建本市『醫療雲』平台,打通健康諮詢、預約分診、醫療就診、檢查檢驗結果查詢、移動支付、處方外配、隨訪跟蹤等服務環節,實現全流程信息閉環,改善就醫體驗。打造匯聚健康大數據的雲計算管理平台,實現公共衛生、醫療服務、健康保險、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務業各領域的互聯互通和業務協同,提供數據存儲、計算資源調用、數據資產、數據工具、大數據分析支持等雲服務,提高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開放性、可復用性的原則,提供標準化和集約化的基礎信息服務。依託『健康雲』服務門戶,統籌衛生健康信息惠民資源,為本市居民提供統一的健康服務入口。(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

(四)厚植人才優勢

47.優化健康服務業人才培養機制。適應健康服務業發展,調整優化醫學教育專業結構,加強急需緊缺醫學專業人才培養。依託國家和本市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培養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醫學科技領軍人才、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優秀學科帶頭人,培養和聚集一支具有國際視野的醫學科技創新人才隊伍。進一步完善專科、全科醫學人才培養體系。推進醫學創新型大學建設,與國際著名醫學院校建立聯合辦學、聯合培養人才機制。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健康企業共建人才實訓基地,建立若干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微創技術、機器人手術等高新技術培訓基地。培育和引進高質量健康服務業人才培訓機構。鼓勵健康服務業企業以知識產權、無形資產、技術要素入股等方式加大對骨幹人才的激勵力度。進一步加大醫學人才培養、科研申報、培訓教育等向社會辦醫療機構開放力度。(牽頭部門: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科委)

48.完善健康服務業人才引進制度。針對醫療健康領域的『高峰人才』,研究實施個性化、針對性人才政策。落實海外高層次醫療健康人才引進政策,支持外國高端醫療健康人才辦理人才簽證,縮短永久居留證申辦周期,符合條件的外國高端醫療健康人才,最長可辦理5年有效期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完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B證)制度,向健康科技創新人才傾斜,有效期限最長可達10年。加大海歸人才引進力度,在戶籍、居住等方面提供便利。鼓勵符合條件的台灣醫師通過認定方式取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並按照相關規定,在本市申請執業註冊。對健康服務業領域的青年人才,加大人才公寓、公租房保障力度。將健康服務業領域的重點專業納入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重點專業和緊缺專業目錄,享受居住證積分加分等政策。根據產業發展的需要,將緊缺急需的健康服務業相關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列入上海職業技能補貼培訓目錄。(牽頭部門: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各區政府)

49.完善健康服務業人才流動機制。允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前提下,到科技創新型企業兼職兼薪。鼓勵高校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崗位,增加優秀科研團隊的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職數。支持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藥企業管理者和科研人員到高校兼職。(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科委)

50.強化健康服務業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完善衛生監督員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建立監督員法制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制度,定期開展崗前和崗中培訓,進一步提高執法隊伍業務水平和專業素養,培養清正廉潔的工作作風。建立健全首席衛生監督員選拔和培養制度。將衛生監督員納入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充實衛生監督執法力量,到2020年,每萬名常住人口配備的衛生監督員數量達到0.75名,並相應增加衛生監督行政執法車輛等裝備。(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公務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編辦、市機管局)

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統一思想,加強部門協同和市、區聯動,加快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要求。建立健康服務業發展統籌協調機制,完善健康服務業統計制度,加強監測評估,開展重大產業政策研究。推動長三角區域協同,加強健康服務業規劃銜接,提升長三角健康服務業的影響力。各區要根據本意見,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健康服務業發展政策。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職責分工,抓緊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和行動計劃,加強對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跟蹤分析,及時研究解決推進中的問題,確保本意見落實到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I版權聲明

本文來自『中國中醫』,作者/黃蓓,版權歸權利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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