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東風)2月1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全國藥品生產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決定從2月下旬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爲期4個月的藥品生產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 重點整治的內容具體包括生產過程偷工減料行爲;擅自接受藥品委託加工或存在出租廠房設備的行爲;以化工原料代替經批准的原料藥,以質量低劣藥材代替合格藥材,購買質量無法保證的提取物生產製劑的行爲;『走票』、『掛靠』等出租、轉讓證照的違法行爲;從非法渠道進貨行爲等。通過集中整治行動,將解決當前藥品生產流通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藥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爲,嚴厲打擊製售假劣藥品違法犯罪活動,使藥品生產經營秩序持續好轉,藥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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