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頭條』網近日成為媒體和社會公眾關注的事件。國家版權局對此高度重視,正在對『今日頭條』網進行立案調查。國家版權局將通過查辦案件和正面引導兩個手段,來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推動完善網絡版權許可付酬機制,引導報刊社與網站開展版權合作,形成網絡轉載等使用作品依法依規許可付費使用的合作雙贏機制。(6月23日【人民日報】)
『今日頭條』網站號稱『不生產新聞,只是新聞的搬運工』。從嚴格意義上講,由於其沒有新聞專業採編過程,而只是轉載別人的新聞,於是乎,『今日頭條』的新聞根本算不上『頭條』與否,即使『頭條』也是別人的,而不是自己的。從中我們可以清晰看到,網絡世界的轉載涉及到版權問題,但是,長期以來網絡轉載卻沒有規範,形成了肆無忌憚的局面。而在傳統媒體和網絡媒體間更是如此,網絡轉載極其嚴重,已經損害到傳統媒體的利益。所以『今日頭條』被查正好是規範網絡轉載的契機。 儘管【著作權法】對於版權,尤其是網絡版權有着明確的界定,網絡轉載也需要經過許可,但是,在現實中這樣的規定基本形同虛設。究其根源,乃在於:一是紙媒維權的成本太高,從舉報到調查再到最終的判決需要耗費無數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很多紙媒都不能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二是對網絡轉載的懲罰力度太輕,不能形成足夠的震懾,更不能杜絕他們隨意轉載的發生;三是網絡轉載的集體維權機制缺失,不能形成有效的整體防禦機制,杜絕網絡惡意轉載的出現。正是由於這些原因的存在,網絡轉載總是一浪高過一浪,因為沒有約束,更消弭了版權意識。 規範網絡轉載以『今日頭條』被查為契機,能夠做出何種懲罰,懲罰是否能夠形成震懾,這是根本所在。而如果對於『今日頭條』的調查能夠由此形成殺雞儆猴的效果,也是善莫大焉。因為在不規範的網絡轉載背後,乃是對版權意識的缺失。如此更是會形成所謂的『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最終沒有真正的新聞人去採訪和認真的職業精神揮發,都會在等着轉載。所以,靜觀對『今日頭條』的調查進程,也就是對規範網絡轉載的映射,更是國家對版權保護的聲張。 當然,規範網絡轉載並非僅僅需要法律的給力,更需要每個人的努力。對於作者而言,發現自己的作品被轉載,可以及時舉報;對於媒體來說,發現被肆意轉載,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集體維權的機制更應該建立,這樣就可以減少個人維權的成本,增強人們對自身版權的意識。更為重要的是,如果集體維權機制能夠建立,比如建立一個集中舉報網絡轉載的平台,不僅降低了維權成本,更能夠有效查詢哪些網絡在進行着不規範的交易,從而減少行政成本。 ■王傳言(江蘇蘇州) 來源:江南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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