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篡改譯書名為賺錢
書市中有一本引進版暢銷書叫【正能量】。到今年4月1日,這本書的中文版已經狂銷了120萬冊。然而,此書與正能量毫無關係。它只不過是中國書商將英文原著的書名【Your Erroneous Zones】(【你的誤區】)做了隨意的篡改,欺世盜名地弄了個很合時宜的名字。 如此隨意篡改原著書名在當下並非孤例。最近有一本也很熱的譯作【卡扎菲的軍火商】。看書名,讀者一定會以為這是一本抖出卡扎菲政權內幕的書。但是此書的內容與卡扎菲半點關係都沒有。它是作家文斯・弗林創作的一部反恐小說,原著名為【The Third Option】(【第三種選擇】)。 中國書商隨意且大膽地篡改書名為的是啥?一言以蔽之,就是為了多賺錢。譬如,【正能量】這本書如果中譯本嚴謹地叫【你的誤區】,業內人士認為,那麼它很可能立刻淹沒在鋪天蓋地的勵志類圖書之中,銷量恐怕連60萬冊都到不了。而將書名篡改成【正能量】後,銷量翻了番,當然賺的銀子也跟着翻番。如今信奉的是『見錢不抓,不是行家』。將人家的書名篡改一番就能賺大錢,誰不樂意如此而為。當然,這種賺錢不是因為書名改得恰當,而是因為對讀者的欺騙。 篡改原著是一種違法行為 眾所周知,『信、達、雅』是公認的翻譯標準。為什麼要將『信』放在首位,就是譯文要忠於原文,如實地、恰當地運用現代漢語把原文翻譯出來。而對原著書名的篡改明顯有悖『信』的標準,是對『信』的喪失。無『信』,譯文即便再暢達,再雅致,也是毫無意義的。更重要的在於篡改原著書名是對原著作者和讀者的失信。 翻譯和出版他人作品,最起碼的是應尊重原著作者的權益。這是譯者和出版商應遵守的基本職業道德。我們知道,一部作品,既包括作品的內容,也包括作品的作品名,作品名和作品內容構成了一部作品的整體。因此,譯者和出版商既不能隨意篡改作品的內容,也不能隨意篡改作品的作品名。如果要做更改,就得徵求作者的同意。否則,就是對原著作者權益的侵害。因此,隨意篡改原著的書名,毫無疑問,既是對原著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對原著作者權益的侵害。這是一種違法行為,應當受到法律責任的追究。 讀者買書不要重書名輕內容 篡改原著書名,更是對讀者的欺詐。某出版社出版了一部譯著【顫抖的鏡頭――卡帕自傳】。其實在此之前起碼已經有4個同一本書的不同中文版本了。如,【失焦――卡帕戰地攝影手記】、【焦點不太準:卡帕『二戰』回憶錄】、【失焦――羅伯・卡帕『二戰』回憶錄】、【失焦――卡帕傳】等。這幾本書都譯自【Slightly out of Focus】(【失焦】)。書商將書名篡改成【顫抖的鏡頭】,其實就是想掩蓋『新瓶裝舊酒』的事實,故意給讀者造成誤導,讓讀者好掏錢買書。這是典型的欺詐行為。 書商隨意而大膽地篡改原著書名,我們讀者也應該反思一下自身的責任。現在有一種很不好的現象,就是不少讀者買書時重書名而忽視書的內容。什麼書名刺激、吸人眼球就去買。如果我們讀者在買書時,把買書的重點放在內容上,當看到很吸引人的書名時,耐心地隨手翻翻內容,看看內容提要什麼的,那麼我們就不會上篡改原著書名的當了。讀書、買書是因為書的內容而非因為書名,否則,就是本末倒置。 書商如此『失信』,變着法子地誤導欺瞞讀者,到頭來還是會害了自己。可能會被騙一時,但不會被騙一世。讀者被騙之後是會變得聰明起來,對那些『失信』書商將不再信任。沒有讀者的信任,書商如何生存下去? □匡生元 來源:羊城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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