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衛視頻道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實施。【通知】明確,各衛視頻道每天18點至24點時段內,不得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其他時段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時,必須嚴格執行總局相關具體規定,如不得使用主持人作宣傳;不得使用『叫賣式』誇張配音、語調、動作等作宣傳;不得使用『矯形』、『塑形』、『透脂』、『甩脂』等宣傳或變相宣傳豐胸、減肥產品等。
據了解,2009年原國家廣電總局也曾下發【關於加強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上星頻道每天18點至24點的時段內不得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播出機構禁止播出介紹藥品、性保健品和豐胸、減肥等產品的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 本次【通知】指出,近段時間以來,廣告違規問題出現反彈,特別是部分衛視頻道的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存在內容誇大虛假、長時間反覆播出等問題,造成惡劣影響。對此,各衛視頻道要予以高度重視,嚴格按照【關於加強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管理的通知】(廣發〔2009〕71號)對兩者的界定,認真落實【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原廣電總局第61號令)和71號文件的要求,切實加強對電視購物短片廣告的管理工作。 (仝宗莉) 來源:海口晚報 |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