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假日辦就放假安排向社會徵集意見,不少網友趁勢建議將重陽節定為法定假日,讓子女陪陪老人,方能更好地實現『重陽敬老』的意義。(10月13日中國新聞網)
剛過去的重陽節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式出台以來的首個法定『老年節』,關於養老的話題甚囂塵上。養老危機逼近,社會養老服務的短腿與家庭養老的疏忽,令不少老人『晚景淒涼』,其中以空巢老人為甚。據統計,目前我國1.69億60歲以上的老年人中,有40%過着不與子女合住或沒有子女的『空巢』生活,個別老城區的空巢老人家庭比例已高達70%。基於這一現實困境,『常回家看看』被寫入法律,意在從制度層面關懷老年人。而如果把重陽節定為法定假日,確實能給這一法律多些實踐空間。 然而,對於當前的養老形勢,多設一天假,恐怕也只是杯水車薪,甚至難以有預想效果。一天時間,對於外地務工者可能連來回交通時間都不夠,而對於同在一處的人,敬老又何須只待重陽節? 筆者認為,且拋開養老制度及設施不談,實現老有所依,還應以家庭為單位,在社會上共同營造敬老風氣。在中國這一濃郁的人情社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做好『小家』的養老,帶動『大家』的養老,才能讓養老事業有更多恆久的溫情。 做好『小家』養老,一方面需要養老意識深入民心。在工作壓力增加、家庭結構變化、傳統價值變遷的當下,尊老這一傳統美德常被遺忘,喚回反哺之心迫在眉睫。推動敬老成為共識,需要注入更多正能量。不妨樹立更多榜樣,獎勵敬老護老的人士,讓模範效益滲入社會肌理。另一方面創造更多的條件讓民眾實踐孝心。阻礙年輕人回家腳步的,還在於常被掛在嘴邊的『沒時間』,這亟待落實帶薪休假,讓『常回家看看』有時間保障。 最後不得不說,即使真的沒時間,一個電話,一個問候,也能讓老人感受到人倫之暖。敬老處處有可為,又何須只賴假期?(廠佳) 來源:廣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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