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江西農大化工廠公租房工地上意外發現一墓葬,墓主人疑爲朱熹之後。不過,發現古墓至今已逾10天時間,發掘工作仍未展開。有居民質疑,古墓現在無人看管保護,擔心有人來盜墓。
村民:古墓未發掘,擔心被盜 昨日15時,記者再次來到古墓附近看到,工地上的挖掘機已經撤離,現場沒有一個工人身影,而古墓旁邊拉起的警戒線已不見蹤影,未有相關人員對古墓進行看護。記者從其他途徑了解到,工地最大的墓葬可能是漢墓,周邊其他的小型墓葬年代暫時不詳,也有可能是近代的土墳。 據附近村民介紹,從發現古墓到現在,晚上也沒看到有專人看護古墓。『要是有不法分子晚上來這裡盜墓,怎麼辦?』 校方:沒有接到書面停工通知 隨後,記者來到江西農大基建處,劉姓處長告訴記者,博物館口頭說要十幾二十萬元的發掘經費,『目前,校方未收到文博單位書面停工通知,也沒有相關發掘經費正式書函』。 『如果法律要求工地發現古墓,由業主方或項目方承擔發掘經費,我們會按相關程序來處理,對合理的發掘經費予以支持。』劉處長說,發現古墓後工程已停工,現在已經耽擱了10多天。 博物館:今日將出具書面手續 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長樊昌生表示,他們未實際介入發掘工作,關於古墓情況不是很清楚,但聽到有反映說古墓發現10天後仍沒有進行搶救性發掘,樊昌生說,這確實不太好,也不應該。 對此,南昌市博物館副館長趙德林解釋稱,目前,相關的發掘手續正在進行中,相關書面手續報告將於今日送往江西農大,進行有關研究磋商,至於接下來何時發掘,趙館長稱,目前仍不能確定。 疑問:發掘經費到底誰來出? 工地發現古墓,涉及到業主方、承建方、文博部門,發掘經費到底誰出?對此北京大成(南昌)律師事務所劉行律師表示,【文物保護法】規定,凡因進行基本建設和生產建設所需要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列入建設工程據算;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將文物保護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記者查閱了解到,1990年4月20日,國家文物局等部委頒發了【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經費預算定額管理辦法】的通知, 對考古發掘經費預算內容進行了規範,標準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這一通知有點「老了」,具體標準要結合當下實際情況進行操作。』樊昌生說。 來源:南昌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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