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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穿越』了的陳世美

國學新聞| 學術動態

2013-6-21 17:55| 發布者: 對酒當歌| 查看: 2034| 評論: 0|來自: 北京青年報

摘要: 傳統戲曲【秦香蓮】(【鍘美案】)近幾年被不斷地搬上螢屏,其中那位家喻戶曉的大反派、忘恩負義之代名詞的陳世美,實在很背。      一個原本虛構的人物,卻被放到歷史的火爐上來回地烤,怎能不感覺憋屈?我 ...
傳統戲曲【秦香蓮】(【鍘美案】)近幾年被不斷地搬上螢屏,其中那位家喻戶曉的大反派、忘恩負義之代名詞的陳世美,實在很背。 
    一個原本虛構的人物,卻被放到歷史的火爐上來回地烤,怎能不感覺憋屈?我們且當他是真人,就生活在宋仁宗時期、跟包拯演過對手戲,看看他的身份、經歷、結局,有哪些值得商榷的地方。
    陳世美『被駙馬』不成立 
    根據各種版本的劇情來看,陳世美出身寒微人家,這個窮儒身份不會影響他參加科舉中狀元,但想成爲皇家嬌客――駙馬都尉,斷無可能。 
    有宋一代,公主擇婿,尤重政治聯姻,一般是兩個基本條件,一是勛戚士大夫之後,一是福相。前者限定了參選範圍,後者是比較要件,缺一不可。
    如【宋史】載,英宗對神宗說:『國家舊制,士大夫之子有尚公主,皆升行以避舅姑之尊。』太宗的女兒蔡國公主嫁已故永興節度使吳廷祚之次子,魯國公主嫁鎮寧軍節度使柴禹錫之孫,仁宗的長女兗國公主嫁章懿太后之兄的兒子李瑋等,無一不是勛戚,鮮有選家世低微者。
    劇中陳世美娶的是皇姑,當不是仁宗之女,應是真宗的女兒,但真宗長女早夭,次女趙妙元出家修道,這個皇姑不知何人。即便有其人,如此潑天富貴也不會落到毫無家族背景的陳世美頭上。
    在宋代,寒微出身的狀元或進士被搶婚倒是常見,但參與搶婚的不是帝王家,而是名宦富豪之家。
    如仁宗嘉v四年,泉州人蔡確中進士,右僕射(副宰相)富弼想招蔡確爲婿,因有人曾經寫文章譏諷過朝廷重臣近水樓台搶女婿的事情,所以,富弼不便明言,就請范仲淹幫忙說和。蔡確雖年輕,卻是個明白人,家裡已經有老婆了,再娶富弼之女,誰大誰小?是個難題。況且,富弼和范仲淹都是當時名臣,得罪不起。於是蔡確想了一招,把自己的難處當面告訴了范仲淹,並問:『若是相公您,該如何定奪呢?』范仲淹哈哈一笑,抬腿走人。
    比較而言,明人安遇時所作的話本小說【包公案・百家公案】還算客觀,將陳世美的身份定格爲狀元。【鍘美案》裡的陳世美『被駙馬』,或是作者弄錯了朝代。明代早期選駙馬,跟宋代一樣,也多爲功臣勛戚子弟,但成祖晚年禁止文武大臣子弟參選,明英宗時已成例,駙馬多出身低級官吏、普通軍人和平民。
    陳世美若生在明朝,『被駙馬』就不是夢了。
    如何做到隱瞞婚史、恣意弄權 
    普通人做了不倫壞事,我們最多說這人喪盡天良,是個禽獸,還不至於升格到妖魔。但權貴就不同,狀元屬於顯貴,爲天下讀書人之楷模。駙馬則涉及皇家婚姻,事關朝野倫理垂範,若出現反作用力,爲禍之甚,離妖魔恐不遠了。這也正是陳世美『被駙馬』的原因之一。
    但是,有兩個歷史細節不能視而不見,否則就是謎了。
    一是隱瞞已婚事實,陳世美是如何做到的?
    我們知道,宋代士子參加科考,規則非常嚴密,涉及個人履歷的就有兩關,一曰『保任』,相當於政審,縣裡先審查,再送到州里,其後級級複查,直至禮部貢院;二曰『糊名』,即考試前,考官會將考生的姓名、籍貫、家庭情況等簡介覆核後密封起來,殿試時皇帝還要拆開逐一審閱。
    陳世美除非真是妖魔,否則縣學教諭那一關,他就過不了。
    二是宋代的狀元和駙馬,真的可以恣意弄權嗎?
    首先說狀元,也就是殿試第一甲第一名。在宋代,狀元又稱『將相科』,升遷較快,甚是顯赫,殿試完畢,可直接由吏部考任官位,但級別很低,或著作郎、秘書郎,或掌修國史,或做天子侍講,一般不會超越正六品這個底線。
    陳世美中狀元三年後,秦香蓮找上門來。這個『三年』,他就是坐火箭,也無法做到四品以上的大官,況且是在京城裡,天子腳下,哪有他弄權的份?別說豢養殺手了,就是尋常府邸,他都未必買得起。
    再說駙馬,皇親國戚的顯赫身份是不假,但宋代對於宗室、外戚的約束極其嚴厲,基本方針是『賦以重祿,別無職業』,也就是待遇很好,俸養也優厚,就是不讓擔任實職,所謂『閫(kǔn)外之事非所預聞』。女性宗室則又等而下之,即使是公主,也『志向沖淡』,對朝政幾乎漠不關心,也不敢關心,遑論駙馬?
    【宋史】列傳稱,太宗的駙馬王貽永『能遠權勢』、仁宗的舅舅李用和『推遠權勢』、哲宗的妻兄孟忠厚『避遠權勢』、寧宗的岳父韓同卿『善遠權勢』、寧宗的妻兄楊次山『能避權勢』。這些人個個都比陳世美有背景、有勢力,尚且爲體制所逼不得已而韜晦,陳世美怎麼可能恣意弄權?
    在劇中,陳世美不但出言頂撞王丞相,還『傳話州司衙門』,攜帶尚方寶劍與開封府尹包拯叫板,氣焰十分囂張,真不知他的底氣何來?至於皇姑鬧公堂、國太(或爲卸簾還政的劉太后)耍賴等,渾不可信。
    顯然,陳世美是被妖魔化了。
    他隱瞞已婚事實,不容易;爲保全前程,雇兇殺妻兒,不可能。前是因,後是果,因不存,果何在?所以,貪圖富貴,忘恩負義,違背了儒家『富(貴)不易妻』的原則,才是他背負罵名的根源。
    包拯無權鍘死陳世美 
    按劇情,陳世美確乎犯了死罪,如欺君、雇兇殺人等,都足以讓他掉腦袋。但宋代偏偏就不怎麼對士大夫使用死刑,這是學界公認的常識。尤其是仁宗一朝,法度寬弛,重仁德教化,皇帝掌握著死刑犯的終核權,刑部、大理寺及地方州府衙門根本無權問斬罪犯,包拯又如何敢私下裡鍘了陳世美?
    在安遇時的【包公案》裡,陳世美被發配遼東軍,有一定的史實基礎。宋代士大夫違法犯罪,或被貶蠻荒之地(如蘇東坡在海南),或罷官回家賦閒(如范仲淹回蘇州),或刺配各軍(軍,是宋代行政區劃,相當於州府,一把手曰知某軍)。【水滸傳》裡的宋江、林沖等人都是例子。
    包拯的龍頭鍘,說到底只是個神話罷了,慢說正史上並無此物件,就是有,他也無權執行對陳世美的死刑。
    寫此文的目的,並不是蓄意爲陳世美翻案,他是虛構的典型,沒必要,再說,他也死有餘辜。筆者只是想說,歷史是嚴肅的,禁不起文藝家們開玩笑。
    陳世美的故事成於明朝,盛於清,說明明清之際的社會道德遠不如宋代,需要這個反面典型來警示世人。假設一下,如果把陳世美放到海瑞的故事中,或嫁接於清代的【施公案》裡,或許就完美了。若此,則陳世美又多了一『被』,曰『被穿越』。
    文/趙炎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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