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起浙江嚴管嚴懲8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20天以來,其中查處行人『中國式過馬路』的闖紅燈行為8283起。浙江省此次規定,行人只要被交警現場查獲到有闖紅燈和過馬路不走斑馬線行為便會被處罰5至20元。嚴管之下,行人規範了不少,但小部分人依舊不服,甚至出現多起不願被罰款的行人打罵交警的事件,並有數人因此被行政拘留。(3月22日【北京晨報】) 『湊夠一群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略帶自嘲和無奈的『中國式過馬路』,調侃着集體漠視規則的中國人,戳中了城市交通管理最大的軟肋。今年以來,四川、安徽等地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通過類似手段嚴懲『中國式過馬路』的行為。但從浙江的例子來看,小部分人仍難擺脫『法不責眾』的『鴕鳥心態』。比起5到20元的罰款來說,可能『當街被罰』的『沒面子』,更讓他們不能接受。於是,有人會大聲尋找藉口,試圖逃脫罰款,有人則更加激烈地對執法交警老拳相向。只可惜,這樣不但無法挽回面子,還要擔負法律責任。 許多人質疑,對馬路上相對的弱勢群體――行人實行嚴罰是否合理。但當我們在網上頭頭是道地分析着『中國式過馬路』的危害,呼籲着行人素質的提高時,我們的確也說不出比『法治』更有力的手段。讓違反交通規則的行人掏出錢來並非目的,真正的目的是,喚起行人對於違反規則的羞愧和窘迫,對於社會大眾契約的尊重與敬畏。 這種羞愧和敬畏,對許多慣於散漫的國人來說很陌生。遠的不說,就說離我們最近的東湖吧。雖然媒體年年呼籲文明遊園,但今年的賞櫻客仍一日棄下5噸垃圾,至於攀爬、猛搖樹枝拍照的行為更屢見不鮮,網友亦驚呼為『中國式遊園』。對於此類劣行,如果予以處罰,景區中勢必引發不少衝突,但如果不管不問,哪有美景經得起這般糟蹋?據本報報道,一名男子正將年幼的兒子舉到櫻花樹上拍照時,接到了志願者分發的『文明游倡議書』,一時很不好意思。由此可見,大多數人心中並非沒有道德準繩,而是在『渾水摸魚』的從眾心理驅使下,有意無意地遺忘了『勿以惡小而為之』的心理警惕。 以『中國式』為前綴,調侃國人鄙陋積習,由來已久。逆行造成的『中國式堵車』,飛越馬路的『中國式跨欄』,見者有份的『中國式哄搶』……無一不折射着我們對周邊人群環境的不滿和嘲諷,很多人甚至於一邊批評他人,一邊違反規則。這其中,蘊含着太多的沉重的文化積習,與微妙的人性弱點,但歸根結底,仍是源於我們時常丟失的羞愧與敬畏。 康德曾說:『有兩種東西,我對它們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們在我心中喚起的驚奇和敬畏就會越歷久彌新,一個是頭上浩瀚的星空,另一個是心中的道德準則。』敬畏規則,便不能因在陋習前冠上『中國式』的帽子,就可安之若素、置若罔聞。 當『中國式』背後的含義不再指向那些陋習,而是真正指向我們上下五千年精蘊的民族靈魂之時,相信你我的生活將更加溫暖而從容。 評論員屈旌 來源:中國廣播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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