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爭的事實,如今的明星作家越來越多了,作家明星化趨勢也越來越明顯。在『第三屆中國圖書勢力榜』頒獎會後的名家論壇上,圍繞著『作家明星化』這一話題,張鳴教授指出,『我希望明星和作家不要分離,以前文字就是有文化的意義,現在不一樣了,我希望現在的明星作家,不要只當明星,還要當作家。你可以不關心民眾的疾苦,但是不能漠視它;你可以什麼都不管,但是文字都要美;如果這些都不算,你還有這麼多的粉絲,恭喜你,你就是明星了。』
不論張鳴老師是否在調侃,他對明星作家的看法已經躍然紙上。因爲明星作家是成了明星後而玩文字的,本行不是作家,要當明星作家就必須玩好文字。否則,當失去明星的光環後,作家的名號也會自然消失。眾所周知,明星是過眼雲煙,『過氣了』就不是明星了。明星作家是因爲成明星後才寫書才賣書的,買書的多是粉絲,看重的多半不是書的內容,而是明星的名氣與光環。明星之所以要出書,是爲了讓粉絲分享他(她)的明星體驗,稱之爲爲錢也無不可。出版社之所以樂意出版明星的書,更是因爲明星的書好賣,有錢可賺,是否有文學或其他價值不在考慮範圍。明星作家的出現雖也是文化現象,但無法改變一個事實,明星作家、明星的書多半會隨明星一樣成爲過眼雲煙。 作家明星不同於明星作家,作家明星是因爲書寫得好而成名的(也有作家是因炒作成名的),作家是本質。在過去作家也被當作明星而被追捧,但過去的明星與現在的明星是有區別的,過去的明星與責任擔當有淵源,而現在的明星則是娛樂第一,甚至爲了保住明星的光環,故意漠視責任和擔當。作家明星有特定的內涵,不僅書寫得好,還有責任和擔當,與人民能夠共憂患。不是所有的作家都是作家明星,但作家明星應是所有作家的追求和方向。畢淑敏否認自己是明星作家,但無法否認自己是作家明星。明星作家一定關係帥、靚、青春,文字未必美,書的內容未必好,甚至不乏玩弄文字褻瀆文字的人,而作家明星則與名作、責任、擔當密切相關。 作家明星比明星作家更值得期待。一是現在依靠寫好書成名的作家明星還很少,那些熱心炒作的作家未必是作家明星。二是明星作家比作家明星更受關注,未必是健康的文化現象。三是作家而明星有利於作家寫好書,有利於作家承擔社會責任,但明星而作家則是明星爲了給自己的『銅臭味』抹上文化色彩,是爲了包裝自己,外在價值不大。作家明星化是社會對作家的認可和重視作家的文化現象,而明星作家化則是展示人心浮躁和明星玩弄文字的另類文化現象,不值得提倡與效仿。筆者希望作家明星越多越好,明星作家越少越好。(張魁興) 來源:深圳特區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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