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作家李鮃在其新書【暢銷書淺規則》裡曝光了一個3214法則:一本書能否暢銷,除不可測因素外,作者的知名度占30%,主題占20%,品質占10%,另外40%是出版商的策劃營銷功力。關於圖書暢銷,營銷的手段比品質更重要引發了廣泛議論。 支持 網友勤勞致富:我們現在所處的年代是一個信息爆炸的年代,每年每月都有無數的書本出版,面對這樣的信息轟炸,出色的營銷能爲書本贏得眼球,再好的書,如果沒有好的營銷手段,那也只能淹沒在茫茫的書海之中,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已經過去了。 網友裴了個陪:我們不應該盲目地貶低圖書的營銷,可以看到近年來有很多優秀作品通過營銷走入了大家的視野,就像【狼圖騰】,當時採用話題營銷打響了書的名聲,同時營銷手段上也處處呼應書本內容里的狼文化,一個好的營銷也是需要很多創意,也是值得尊重的。 反對 資深網際網路編輯出版人張金:在這個淺規則背後隱藏的台詞是:『有錢人做書,有才的窮人遠離吧!』 網友Ellie-bing:這個3214法則是一種本末倒置,曾經買過一本所謂暢銷書,吹得天花亂墜,買回來看了一遍就不想再看第二遍了,內容空洞至極,這種炒作行爲的最終受害人還是消費者,書本應該回歸內容。 網友燕山刀客A:都說書業是夕陽產業,寫一本書的收入不如三線車模站一天。但現在唱歌的、拍戲的、炒作的、包二奶的各路精英紛紛殺入出版圈,隨便把幾萬字一拼就是一本書,隨便安個封面就是力作,隨便拉幾十家媒體就是病毒營銷,隨便抓幾百個大學生就是火爆簽售,營銷是必要,但是現在很多營銷是在書本內容空洞的情況下的炒作,照這麼下去我看真正寫書的人就別寫了,改行在簽售會旁邊賣盒飯吧。 建議 亨通堂創辦人陸新之:其實圖書營銷的第一使命在於編輯部而非營銷部,一個好的編輯應該同時掌握營銷的各類基本準則,實現從編輯職能到營銷職能的連結和跨越,這樣就能同時保證書的內容和書的營銷效果,了解營銷就像給一個編輯打通了暢行這個行業的任督二脈。 網友cheerfultiinaa:書本的營銷是很重要的,但前提當然要保證書的內容。營銷和創作應該是分開進行,作家就專心創作,出版商就著力來營銷,在出版領域也已經有這樣的嘗試了,可以有更多的出版社和作家來尋求這樣的合作模式。(肖湘女 ) 來源:北京商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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