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科學家的社會責任和對研究的規範
科學研究的根本動力是對自然奧秘的好奇和求知,是自由探索的精神,這是數百年來科學發展的根本動力。但是,完全由好奇心導向的研究活動可能會帶來潛在的負面效果,並對社會倫理的嚴重挑戰。在科學研究可能會帶來潛在危害後果的現時代,科學家肩負著比任何以往時代更大的責任。科學家需要對自己的研究工作省察:這個工作目的是什麼、是在什麼條件下進行的,如何確保這些研究是以正當理由、以正當的目的做的。正如中國科學院院士朱作言教授所指出的,科學家的社會責任包括基本的兩個方面:一是科學家應對其科學研究本身的行爲負責,在研究中一旦意識到此類研究會威脅到人類生存,或者對人類生活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害時,就應該自覺約束自己的行爲,甚至終止此類研究;二是科學家應該充分利用所掌握的知識,將自己意識或預見到的、由研究帶來的各種可能後果,負責地告訴公眾。[21]但是,單靠科學家自身的行爲是不夠的,因爲在一些情況下,在研究開始時可能比較難以斷定會有什麼負面影響,或者科研活動受到其他方面的利益(如商業利益)的支配而可能故意隱瞞信息。因此,必須對一些敏感領域的研究活動進行規範和控制。 3. 科學與治理的意義 科學與治理的興起表明,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不僅與經濟因素緊密相連,而且與社會和倫理的因素也緊緊結合在一起。科學技術成爲社會中的科學技術。要使科學技術對人民生活和社會發展長期有益,一個國家科學技術的發展戰略與政策就不再只是包括科學和創新兩方面的內容,還要加入第三個因素――『社會』或『公眾』,實現科學技術、經濟和社會三者的協調發展。這需要轉變觀念,採取新的行動措施。 3.1 需要加深對科學在社會中所起作用的認識 現代科學的新發展表明,科學既帶來了發展機會,同時也會帶來潛在的威脅。,傳統上認爲科學是純粹客觀的、與人類的價值和責任無關的觀念正在破產,包括人的價值和遠見在內各種複雜的力量塑造著科學發展,同時象『科學技術是雙刃劍』、『科學技術的負面效應』這樣的論述仍是停留在表面,需要一種建立在對科學過程和不確定性更深入理解和認識基礎之上的科學觀。 3.2科學與社會需要建立新型的對話關係 傳統的公共理解科學的途徑,認爲公眾無知,用教育彌補就行了,而近年來許多的調查研究表明,正是受過教育的公眾提的問題更尖銳,對新技術的接受也更爲謹慎。這表明公眾對科學的接受還有科學之外的更重要的因素,必須保證公眾能夠在獲得充分信息的情況下做出選擇。公共對有關科學的政策爭論提供的並不僅僅是意見,可能還有相關的知識、價值或問題,這些可能是科學家忽略的。因此,科學與社會的關係不僅『公眾理解科學』,而且包括『科學理解公眾』,科學與公眾需要新型的對話關係,這不僅有助於科學的發展,也有利於決策的民主化。 3.3 建立科學與決策相互支持的機制 科學發展帶來一系列新的議題,涉及更多的利益相關者,對現有治理機制提出挑戰,呼喚建立新的價值觀念,建立傳統決策機制和公共機構、私有機構和公眾協作的治理機制,使科學發展與決策相互支持。儘管每一個國家體制、經濟狀況、社會發展水平以及文化價值觀不同,但是,各國的實踐表明,科學與治理機制的共同價值觀包括:更大的公開性和透明性;承認(識別)風險和不確定性;決策的社會-技術複雜性;承認倫理學和公共價值;超越『利益相關者』等。建立包括吸引公眾參與等新因素在內的治理機制並不是代替已有決策,而是幫助決策。(作者:樊春良 ) 來源:光明網理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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