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借家庭单位而施行的德性教育,其目标绝不是自私小人 如果基于上面的论述,那么沿着我本人的生活体验,也沿着儒家的思想原则,就首先应当从思想上澄清:对于家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其所以要展开学术性研究,并不应当是出于自私的目的,哪怕这种自私的动机稍有扩大,是指若干个共享同一血缘的“自我”。 尽管往往被歪曲为“特殊主义”的,可儒家借家庭单位而施行的德性教育,其目标从来都指向谦谦君子,而绝不是自私小人。在这方面,应当重申我本人的下述论点: “尽管在中西对比的框架下,曾被庸俗归约成‘家庭哲学’,然而说到底,儒学的眼界却决不固执于家庭。相反,《大学》中这个层层外推的同心圆,倒是最为昭然无疑地揭示出――在人格境界渐次拓宽的应然顺序中,家庭之于修身的意义,也会不断地有所转移:若能通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外推过程,顺利获得对于较大共同体的关切,在家庭中焕发蒙养的亲情,固然可以构成推动‘仁者爱人’的道德实践的心理动机;不过,要是因为什么缘故,不能把心胸顺利拓宽到更大的生命群体,那么即便是甚为儒家推重的孝悌之情,照样有可能反而成为人格成长的障碍。” (刘东:《个人认同与人格境界》) 再联系到我在美国爱默思学院(Amherst College)的亲身经验,又会发现即使在最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必须受到平权法案的平衡和制约。否则,由高昂教育成本所造成的艰难知识鸿沟、以及由这种知识鸿沟所造成的巨大社会裂缝,就终将使人们一步步地滑向深渊。所以反讽的是,一旦坠入了这种玉石俱焚的总体灾难,那么即使是最自私的人也会深悔:他当年过于吝啬的自利行径,其实根本算不上是聪明的自保。 此外,保障相当程度的社会流动,也属于一个社会“是否文明”的标志。而在中国历史中,早在科举制形成的隋唐以后,门阀士族就飞入寻常百姓家了,那当然是符合人性的历史进步。在这个意义上,跟“五四”时期的胡乱批判相反,正由于对个人才能与努力的肯定,中国文明在所有的前现代社会中,才是社会流动性最大的、从而最贴近人性的文明。 可惜,到了如此暴富的今天,我们痛心地看到,来自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孩子,或者出身贫贱寒微的孩子,却反而越来越受其出身的制约了。这种在社会流动性的反向指标,绝对是在大开历史倒车,绝对有违人性的基本标准,也肯定会带来空前危险的灾难! 实际上,此中的真正关键,还并不在于在现实中是否存在着这种不平等,而在于从理论上能否坐视这种不平等。正因为这样,就必须提出非常诚坦的告诫:我们研究家庭和家族,是为了追求更高的公德和公共文化,而并非只是为了满足某个最小社会单位的自私之心。 当然,一定程度的自卫和自保,在任何时候都是必要的,那是人类个体生存的先决条件;然而又必须记住,恰恰是那种赤裸裸的自私,如果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反而是最不能自卫和自保的。正如庄子所说――“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庄子内篇:齐物论》) 早在1921年,英国哲学家罗素就曾对他的中国听众说过: 中国人的爱家心是强烈的,爱国心却是淡薄的。所以,政治社会方都陷于沉痼的状态之中。我以为中国最紧急地需要的,是自动的爱国心之发展,发展于受过教育而且足为人民表率者中,尤为紧要。……假如你们欲保持你们的独立,必须把那对于家族的爱忱,移到国家上面去。家族的团体太狭,不足以适应现代的需要。一个种族,若只图扶助家族,像中国人扶助得那般热烈,那么,就不能发达对于公共事业上的忠诚和热心。近代的国民,不能发达这种忠诚和热心,是难望兴旺的。(姜继为 编:《哲学盛宴:罗素在华十大讲演》) 来源: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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