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來不少人認為,老子是主張搞愚民術的,這主要源於對【老子】第三章、第六十五章的不同理解。老子成了主張搞愚民政策的罪人,這實在是一個冤假錯案,應該給予糾正。
【老子・三章】:『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也,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這段話中,『賢』,敦本作『寶』字。【說文】謂:『賢,多財也。不尚賢,猶不尚多財』與下文『不貴難得之貨……』一樣,皆指財物而言,不是說不尊重有賢德的人。『虛其心』,民則無欲。『實其腹』,民則無飢餓,當然就會感到滿足。『弱其志』,民則無欲望、不爭,不受外物之迷惑。無知,意謂沒有什麼意見,能安居樂業,對生活現狀感到滿意。 可見,老子在這章里是對現實社會中的物慾橫流和道德淪喪進行批判,他認為,統治者崇尚財物、炫耀富有,是擾亂人心、造成社會動亂,即『民爭』、『民盜』、『民亂』的根源。因此,要堅決杜絕。所以,聖人治理天下,應該消除奸詐智慧和貪婪私心,使民眾恢復純樸的民風,國家才能大治。這要求:統治者不崇尚表彰錢財富有之人,使民眾不去攀比爭奪。不珍愛難得的貴重奇貨,使民眾不去偷盜。不顯耀可貪心的欲望,使民眾的思想不被擾亂。因此,聖人治理天下,在於使人們的思想淨化純樸,解決好民眾的溫飽,增強人們的體質。總之,要使他們沒有多少意見,沒有太多的欲望,使那些奸詐的聰明人不敢膽大妄為。按照無為的原則順應自然規律來辦事,天下就沒有不太平的了。 【老子・六十五章】進一步闡發了治國要使民風返樸歸真的重要意義,並在第十八章、第十九章中批判了儒家的『仁義』、『智慧』之『學』。『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也。民之難治,以其智多也。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之兩者,亦稽式。恆知稽式,是謂玄德』。老子在【六十五章】中的旨意,乃闡述『無為』治國的方針政策問題,他提倡用誠樸、自然的『道』的內容對民眾進行『德育』,則國泰民安。 老子是否主張搞愚民政策,關鍵是如何理解『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也』這句話中的『愚』字。如果僅僅從今天人們對漢字表面的意思去理解,當然是說老子主張愚民政策。其實不然,古漢語的『愚』,與今天我們所說的『愚』,其意思是不一樣的。『愚之』,實為使民眾誠樸、淳厚之意。明民,意為啟發民眾巧智。王弼注【道德經】說:『明,謂多見巧詐,蔽其朴也。愚,謂無知守真順自然也』。河上公注【道德經】說:『謂古之善以道治身治國者,不以道教民明智奸巧也,將以道德教民使質樸不詐偽也。』高延第認為:『愚之,謂返樸還淳,革去澆漓之習,即「為天下渾其心」之義,與秦人燔詩書,愚黔首不同』。 所以,老子的『愚之』,根本不是搞愚民政策的意思,而是主張去除奸智,提倡誠樸。老子認為,由於統治者以智治國,而民眾巧以應付,所以,奸偽叢生,天下大亂,即所謂:『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老子・十八章】),這就是『以智治國,國之賊』的理論根據。由此,老子提出要『絕聖棄智、絕仁棄義、絕巧棄利,絕學無憂(【老子・十九章】)』。因為,現實社會喪失了『道』,才出現孔子那一套仁義、禮樂等,即『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由上可見,老子完全是針對奸詐虛偽的社會風氣,而提出對民『愚之』,即社會回歸到誠樸純真的自然天性。要說主張愚民術的,孔子算是愚民政策的倡導者,他明白無誤地宣稱:『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此外,另據易州龍興觀碑本【道德真經次解】本載:『非以明民,將以娛之』。並鄭重地宣布:『此本與舊本雖不同,自奉義理。將來君子,勿妄移改也。』娛,乃悅樂也。另據馬敘倫考證『範本作「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非以娛之。」』如果【老子・六十五章】本來為『娛之』,那麼,歷來認為老子主張愚民政策,就失去了根據。馬敘倫之說雖有待進一步考證商榷,但不無道理,卻符合老子『正言若反』的語言特點,我信之並從之。 劉庭華 (作者為軍事科學院軍史研究所研究員) 來源:北京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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