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仁义 儒家的核心价值观,早在西汉时期的董仲舒已经归结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但如若从中再加提炼的话,非仁义二字莫属。 孔孟都将“仁”解释为“爱人”。所谓“爱人”,即是对生命的热爱、珍惜与尊重。无疑,这是一种内心体验,所以孟子又说:“仁,人心也”(《告子上》)。儒家强调爱有差等、推己及人。具体地说,仁包括三个由内及外的层面。一是对自我生命的珍惜与尊重:“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生命的本质不在于躯体,而在于生命的精神价值。二是对父母兄弟的热爱,“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三是对芸芸众生的热爱。 如何才能为仁呢?在孔子看来,为仁之方就在于以己度人、将心比心的心理过程。从积极的方面看:“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雍也》)从消极的方面看:“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颜渊》) 仁政思想是儒家仁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认为,推行孝悌教化也是为政的一种方式。有子曾经说过:“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据此,将孝悌用于政治,可谓之仁政。不过,这种萌芽状态的仁政只是孔子政治思想中的一个侧面,其政治主张的基本倾向,可以用德治二字来表达。孔子虽然不否定刑法,但他认为,德治更加根本。后来,孟子明确地提出仁政思想,这是对孔子德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孟子对仁政的解释是:“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公孙丑上》)这就完全将政治直接建筑在仁的基础上了。 仁政的实质是重民、以民为本。在中国,民本主义有悠久的历史,《尚书》、《左传》等典籍即多有体现,孔孟只不过是以其德治、仁政思想对民本主义做进一步论证而已。 义是儒家的另一个核心价值。《中庸》说:“义者,宜也。”义就是适宜、应当、正当。由这种含义,可引申出正义、公平的意思。这个意义上的义,与西方的正义概念相当,但更加丰富、灵活、亲切。什么是判断事情是否适宜、应当、正当、正义和公平的标准呢?是道,所以儒家经常将道义并称。如果说仁是一种内心欲求的话,那么义则更多地出自外在因素,因为作为其标准的道是外在的。 总之,作为一种价值观,仁义含有仁爱、仁政、民本、正义、公正等丰富的含义。 来源:光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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