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滑鼠輕輕一點,就可以從網絡上輕鬆下載音樂;用智慧型手機下載一個音樂軟體,就可以免費聽各種歌曲……這樣的日子即將結束?日前有消息稱,國內幾大唱片公司正聯合百度、QQ音樂、多米音樂等國內音樂服務網站,準備推行網絡音樂收費下載,引發社會熱議。 網絡音樂收費下載,是否有具體的時間表?免費音樂真的會徹底終結嗎?本報記者進行了多方採訪。 推行時間表未定,尚無音樂服務網站承認要『取消免費』 『我們已經開始運作,最早可能會在12月份達成初步意向。』11月18日,傳聞準備推行收費下載的音樂服務網站之一――酷我音樂數位音樂總經理曾鶯向記者證實,目前幾大唱片公司和相關音樂網站的確在對網絡音樂收費模式進行溝通和協商,並力爭制定一個統一的網絡音樂商業模式。 上海新匯文化娛樂集團副總裁臧彥彬向記者表示,新匯集團正在與相關方合作,可能明年4、5月份會推進新的商業模式。 此前據媒體報導,華納、索尼等國際唱片公司代表以及一些內地唱片公司開會,成立了『行業統一戰線』,希望通過和網際網路音樂服務網站進行交涉,確定網絡音樂收費的最遲時間,收費方式和與網站分成比例等問題。 記者又聯繫了百度、騰訊兩家網際網路公司,二者均表示尚未接到『關於取消免費下載』的正式通知。騰訊表示在沒有正式通知前,仍將提供標準音質音樂的免費下載;而百度表示已經在同相關版權方探討新的音樂模式。 根據之前報導,今年12月31日將是國內長達十餘年的網絡音樂下載『免費午餐』終結之日。如今距年底只有一個多月,從記者了解的情況看,版權方都表示在推動,而沒有一家音樂服務網站承認打算『取消免費』,並沒有確切信號顯示收費時代會很快到來。 業內對收費大趨勢有共識,網友則更傾向於免費下載 『網絡音樂收費下載是大勢所趨,符合各方利益。』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網絡版權聯盟秘書長王斌說。 手機最大音樂客戶端之一的多米音樂總裁石建平認爲,經過多年發展,包括唱片公司、音樂網站在內的整個產業鏈,其實都在大方向上思考著收費音樂服務,並且一直期待突破。 臧彥彬分析,之所以推動收費,一是因爲唱片公司等版權方有要求,二是因爲網絡音樂服務商對於現有的僅靠廣告收益這一模式,覺得並不是很成功。 據了解,國外網絡音樂收費下載已經形成若干模式,如按下載的次數進行收費、包月計費等。但在國內,除當前電信運營商已經推行的增值服務(如收費下載彩鈴)外,並未形成其他滿足國內受眾需求的收費模式。 石建平認爲,儘管業內在大方向上對收費有所共識,但一些關鍵點仍有待討論,真正推行也還需要相關方面達成協同。 與唱片公司和音樂網站不同,作爲用戶,多數網友對收費音樂並不認同。有網友表示『趕快囤免費的歌,再不囤就要收費了』;更多網友則堅持,一旦推行網絡音樂收費下載,自己將會減少或不下載;雖有網友表示願爲喜歡的歌手和音樂付費,但如果有免費網站的話,還是更傾向於免費下載。 也就是說,誰最先開始收費,誰就會成爲眾矢之的,面臨失去用戶的危機;而網絡上只要還有免費的音樂,多數網友就不會選擇付費。如何解決這一矛盾,在唱片公司等版權方、網絡音樂提供商和用戶的利益之間尋求平衡點,成爲最大問題。 收費並不意味放棄免費服務,免費基礎上的增值服務或成收費方向 解決關鍵是,收費能否帶來與免費足夠差別化、讓用戶願意付費的服務。『在網際網路時代,最後要靠增值服務收取費用。』上海交通大學教授、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主任壽步說。 網際網路在音樂等藝術服務上提供的是大眾化、基礎化的服務,高品質音樂服務一直由傳統唱片提供。王斌認爲,付費後這種狀況將改變。 同時,『開展收費服務,並不意味著放棄免費服務。』石建平認爲,收費服務應當是在原有的免費服務基礎上,提供更多差異化、個性化、高品質的增值服務,使有需求的用戶願意選擇付費。而免費服務畢竟是唱片公司、音樂作品的重要宣傳渠道之一,不可能完全取消。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智慧財產權法及IT法專家吳偉光也表示,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就有了自主選擇的權利,可根據自身需要購買不同的服務和產品。 『網絡音樂收費不可能像燈一樣,一按開關就亮起來。這會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石建平說,到底什麼才是能得到各方認可的模式,還需多方配合,進一步探索。 技術措施難防盜版,專家認爲增強智慧財產權意識、加強法律保護是根本 不過,對於網絡音樂收費下載的前景,有專家認爲,要實現產業鏈良性循環,還存在一定的操作困境。 例如,不同公司會根據用戶的需要採取不同的數字產權保護技術措施,比如控制一首音樂收費下載後,下載者可以與朋友共享幾次。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師、文化產業專家張錚認爲,技術變革帶來的版權破解手段增多,加之法律對侵權主體與行爲的界定模糊,使得這種技術措施可操作性非常低。 事實上,雖然有一些音樂網站已經進行了高品質音樂收費下載的嘗試,但還是有網友藉助破解軟體,越過收費門檻直接下載。可以說,目前的技術措施難以完全防止盜版行爲。 對此,吳偉光說:『法律要嚴懲破壞技術保護措施等行爲,才能真正保護智慧財產權。』 中國唱片總公司總經理周建潮也認爲,應當加大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他強調,無論是用戶還是網站,缺乏智慧財產權意識,必將破壞產業鏈,最終導致好作品的匱乏。只有在各個方面都充分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基礎上,用戶向網站付費、網站按約定向版權方付費,才能形成良性循環,使網絡音樂產業鏈實現長久發展。 (綜合本報記者胡安琪、馬龍、張意軒、余建斌、白之羽、李斌報導) 來源:人民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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