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1 10:27
緬軍方雖然一直壟斷著緬甸國土上使用軍事暴力的合法性,但其作戰水平似乎不具備將所有民族武裝全部消滅的能力,這也是緬甸民族武裝能夠長期存在的原因之一,同時也是內戰總是此起彼伏的重要原因。
令人費解的是,緬甸軍方與其他各方玩了又10年的戰爭零和遊戲,仍未見其有收手之意。於是,人們漸漸察覺——消滅所有民族武裝並非緬軍方的主要目的——『有充足理由持續發動戰爭』才是緬軍方所需要的。有二個信息足以證明緬軍人集團『有創造戰爭和發明敵人的需要』:
一、表面上的久攻不下,雖然顯得『博弈零和』,但在政治權力的戰場上,緬軍方一直都是大贏家。比如:議席上,緬軍方可自動獲得四分之一,擁有強悍的政治話語權;國安上,緬軍方可主導軍事調動和宣戰權,可以把用於國家安全防衛的經費和武器用於打壓本國民族革命組織;輿論上,可以通過醜化、妖魔化民地武,營造緬族的大緬族優越感以及構建緬族群眾對軍方的認同感。資源上,軍企以及掛靠緬軍人利益集團的上百家公司企業,可持續從各個領域攫取豐厚的經濟利益。
二、軍人利益集團創造的經濟利益是這個利益集團之所以能夠長年鞏固的重要原因。120多個由緬軍集團間接控制的子公司,它們創造出來的利益足以餵飽緬軍所有將領,使之形成小範圍的牢固致勝聯盟,並叫核心成員死心塌地的擁護軍方。而且,對於那些掌握軍工的『緬甸軍企』來說,戰爭是他們的最愛,因爲『大炮一響、黃金萬兩』。國家花錢買的常規武器大多是軍企掌控下的軍工製造,所以,軍方越是能夠找個戰場把武器快速消耗光,軍企就越能快速賺錢。這種既賺得衛國者名聲又發得了戰爭財的戰爭,對軍方而言簡直是停不了『癮』,已經到了停不下來的地步。更何況軍頭們除了經濟利益之外還有政治利益可以收割。
從緬軍方的種種作爲和公開表態來看,哪怕是兩敗俱傷,緬軍也不願包容民地武組織與其共登朝堂攜手治理國政。在大緬族主義者心裡,非緬民族武裝組織永遠沒有資格在緬甸國土上與緬軍方平起平坐。緬軍方不願接納民地武的首要原因就是民地武妨礙其『一國一軍』理念,其次,『大緬族是緬甸國家主人』的思想根深蒂固,容不得他族也成爲緬甸的主人翁。另外,民盟當局也認爲眾多民族武裝的存在使得國家潛在諸多不安定因素和分裂隱患,不願再看到民地武繼續存在。
假如說『存在即合理』。那麼,民地武能夠長期存在的理由究竟是什麼呢?筆者認爲,是生存受到威脅、是發展前途得不到保障、是大緬族主義者的專橫跋扈和肆意霸凌、是民族尊嚴遭到踐踏……,因此,組建民族武裝尋求自保就成了必選之路。由於緬軍武力統一緬甸的思想,使得戰爭隨時都有可能被強加在自己的頭上,沒有安全保障的非緬族民族組織,唯有增兵強軍以自保。於是,緬軍越是採用軍事手段進行打壓,就越發催生出更多的民族武裝;民族武裝越多,緬軍便不得不再增加對民武的打擊力度,以防其壯大。如此惡性循環,導致緬甸全國戰火永難熄滅。再者,緬軍方對民選政府表現出的尾大不掉和自行其是,也嚴重阻礙了民盟當局民族和解與和平進程的順利開展,很多矛盾就這樣在拖來拖去當中變成了難以調和的衝突,很多原來不該存在的武裝在時間的長河中積累了各種歷史資源、政治資源和群眾資源,自動獲得存在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緬軍與民地武之間的軍事衝突,實際上是政治衝突。而政治問題說白了,也只不過是權力和利益分配問題。而利益,除了金錢和資產之外,還包括自然資源、經濟、文化、宗教等權利。聯邦制對緬軍而言,就像要求他們把手中的大蛋糕劃成幾十塊,分與其輕視且不信任的民地武。但對民地武來講,唯有聯邦制才能實現其整體利益合法化、最大化及長遠化。
互信的缺失,讓原本可能輕鬆實現的事,變得異常難能。雖然緬軍方反覆高調宣稱『國家利益至上』,但實際上只是在爲鞏固其既得利益而打壓異族。表面上宣稱追求平等,實際上卻將民族組織分作小組織和大組織,以非平等方式對待各民族武裝組織,而且,軍方追求的是一家獨大,而非民主與平等。
緬軍公信力的喪失,使得民地武縱然有意進行嘗試性合作,亦淪爲危險係數極高的探險,從而失去了讓步與妥協的勇氣。而各家民地武之間的理念衝突和偏安一隅的心態,使得原本該坐在一條大船上的人們,遲遲不願登上戰船,並對其他民族地區發生的武裝衝突,採取鴕鳥政策和綏靖政策,惟恐戰火蔓延殃及自身,只安於本地區局限性的和平,這讓緬方無形中獲得了更多迴旋餘地以及分化民武的縫隙。
『和平乃人心所向』並不只是一句單純的場面話。然而,對於需要憑藉卓著戰功樹立個人威望的軍人而言,和平意味著『無用武之地』、沒了『一展才幹』的時機和平台。綜上所述,關於『緬甸內戰難平究竟誰之過?』這個問題,宣稱『維護和平』的緬軍方就是開啟戰端的禍首。
內戰是零和遊戲,難有真正的贏家;內戰是一國之民用意識形態撕裂的歷史創傷;內戰是人民的災難和國家的恥辱。緬甸長達半個多世紀的內戰,究竟是誰之過?百年之後史家們必有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