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5 22:34
緬軍方曾對民地武召開『武裝組織領導人峰會』議題提出過明確要求:『議題不能包含是否有權脫離聯邦、不能討論修改憲法事宜』。這條消息讓人們隱約感受到緬甸的天空之中有個分裂的幽靈在盤旋。
1947年,昂山將軍憑藉『可退出聯邦』這一條款成功動員了山地民族土司帶着試驗性的心態加入緬甸聯邦,這是參與建國的山地民族獲得真正的民族自決權。然而,自1962年奈溫將軍發動軍事政變掌控國家大權以來,彬龍協議便形同廢紙,緬甸聯邦也從此名存實亡。
在軍人政府執掌國家機器的年代裡,彬龍協議長期被軍方刻意淡化,所以,那個被緬軍人政府掩埋的彬龍協議曾經一度連『名』都不保不住。直到2016年昂山素季提出召開『21世紀新彬龍會議』之後,彬龍協議才伴隨着彬龍精神一併復活,並成為近些年來各民族革命組織維權和自決正當性的歷史依據。
遺憾的是,昂山素季一方面欲利用其亡父創造的政治遺產拉攏山地民族,一方面卻對彬龍協議中的『退出權』明確表示『不支持』。眾所周知,軍人獨攬大權的年代緬軍方是連彬龍協議都不願承認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當UNFC在2018年重新把『退出機制』當作重要議題來討論時,緬甸分裂的幽靈便開始再次復活,並來回在空中盤旋。
在對待民族武裝組織問題上,緬方一貫堅持的態度和手段類似於『強買強賣』,比如,不簽NCA的組織就得面對軍方施加的戰爭摧殘、就得被緬方拋棄在和平進程之外。緬方提出『不可退出』的主張,就好像一個蠻夫對他的妻子撂狠話:『誰敢提出離婚,我跟誰急!』軍方不允許民武組織重提分離權的理由是:『誰提出分離,誰就是分裂國家的罪人。』一直以來,緬甸歷屆當局對待歷史上就擁有自己政權和領土的非緬民族,態度上始終就是如此蠻橫而霸道。
國家分裂,一直是以緬族為主的緬甸政治集團懸在心頭的最大隱憂,這份擔憂像是一個既無法掌控又無法迴避的幽靈,一直盤旋在緬甸的上空虎視眈眈。當簽字組織鄭重其事地討論『分離權』時,對緬方而言相當於再次把『分裂』這個幽靈給釋放。
昂山素季不支持『可退出聯邦』的條款,是為了防分裂。緬軍方想方設法遏制民族武裝發展壯大,也是為了防分裂。軍方一再要求必須在新的政治談判文件中增加『不可退出聯邦』條款,也是為了防分裂。UNFC用『可退出機制』直戳緬方痛點,此舉簡直就是簽字組織在簽了NCA發現上當之後的絕地反擊。防分裂已經成為緬軍方為其塑造軍事行動正當性的藉口,但緬軍的防分裂手段歸納起來不外乎以下幾種:
一、用戰爭來實現統一,用軍事強制力來打壓可能尋求獨立的民地武組織。
二、把戰爭推銷給人民,用道義來綁架尋求行使分離權的非緬民族軍政組織。
三、在政治層面上對潛在分裂隱患的民武組織進行孤立和封鎖,使其永遠不具備獨立自主的能力。
總之,緬軍方從來只專注於如何防範和怎樣瓦解消滅民地武,而不是用政治妥協和分權方式來懷柔,把民武組織的心拉進國家懷裡,用優惠政策來建立民武組織對國家的信賴。
緬族精英執政團體在治理緬甸國家70多年的漫長歲月里,已經徹底暴露他們對待民族和解問題上一直都缺乏靈活性與包容性。雖然欽紐主導時期對待民武組織的政策非常懷柔,也卓有成效,但後來主導的軍頭們推翻了欽紐方案,強勢地走上了武統路線,欲憑藉武力永久維護和鞏固軍方在國家政治生活當中不正當的權力。
當前,二十多支民族武裝誓死捍衛祖居地,絕無可能向缺乏公信力的緬軍人集團交出武器、主動放棄民族自決權。緬軍人利益集團雖強於民族組織,但畢竟無法做到靠武力雄霸緬甸的天下,民盟政府則尚未形成中央權威和核心凝聚力,這個充滿裂痕的緬甸聯邦,假如彬龍精神不能成為它的凝合劑,並發揮作用,這個長期名存實亡的聯邦終將難逃分裂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