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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回 公子鮑厚施買國 齊懿公竹池遇變 (3)

東周列國志作者:馮夢龍發布:福哥

2020-8-26 02:16

再說齊懿公商人,賦性貪橫,自其父桓公在位時,曾與大夫邴原,爭田邑之界。桓公使管仲斷其曲直。管仲以商人理曲,將田斷歸邴氏,商人一向銜恨於心。及是弒舍而自立,乃盡奪邴氏之田。又恨管仲黨①於邴氏,亦削其封邑之半。管氏之族懼罪,逃奔楚國,子孫遂仕於楚。懿公猶恨邴原不已。時邴原已死,知其墓在東郊,因出獵過其墓所,使軍士掘墓,出其屍,斷其足。邴原之子邴歜隨侍左右,懿公問曰:『爾父罪合斷足否?卿得無怨寡人乎?』

歜應曰:『臣父生免刑誅,已出望外,況此朽骨,臣何敢怨?』

懿公大悅曰:『卿可謂幹蠱②之子矣!』

乃以所奪之田還之。邴歜請掩其父,懿公許之。復購求國中美色,淫樂惟日不足。有人譽大夫閻職之妻甚美,因元旦出令,凡大夫內子俱令朝於中宮。閻職之妻亦在其內,懿公見而悅之,因留宮中,不遣之歸,謂閻職曰:『中宮愛爾妻為伴,可別娶也。』

閻職敢怒而不敢言。

①黨:偏向。

②幹蠱:任父所不能之事。

齊西南門有地名申池,池水清潔可浴,池旁竹木甚茂。時夏五月,懿公欲往申池避暑,乃命邴歜御車,閻職驂乘。右師華元私諫曰:『君刖邴歜之父,納閻職之妻。此二人者,安知不銜怨於君,而君乃親近之。齊臣中未嘗缺員,何必此二人也?』

懿公曰:『二子未嘗敢怨寡人也,卿勿疑。』

乃駕車游於申池,飲酒甚樂。懿公醉甚,苦熱,命取繡榻,置竹林密處,臥而乘涼。邴歜與閻職浴於申池之中。邴歜恨懿公甚深,每欲弒之,以報父仇,未得同事之人。知閻職有奪妻之怨,欲與商量,而難於啟口。因在池中同浴,心生一計,故意以折竹擊閻職之頭。職怒曰:『奈何欺我?』

邴歜帶笑言曰:『奪汝之妻,尚然不怒,一擊何傷,乃不能忍耶?』

閻職曰:『失妻雖吾之恥,然視刖父之屍,輕重何如?子忍於父,而責我不能忍於妻,何其昧①也!』

邴歜曰:『我有心腹之言,正欲語子。一向隱忍不言,惟恐子已忘前恥。吾雖言之,無益於事耳。』

閻職曰:『人各有心,何日忘之,但恨力不及也。』

邴歜曰:『今凶人醉臥竹中,從游者惟吾二人,此天遣我以報復之機,時不可失!』

閻職曰:『子能行大事,吾當相助。』

二人拭體穿衣,相與入竹林中。看時,懿公正在熟睡,鼻息如雷,內侍守於左右。邴歜曰:『主公酒醒,必覓湯水,汝輩可預備以待。』

內侍往備湯水。閻職執懿公之手,邴歜扼其喉,以佩劍刎之,頭墜於地。二人扶其屍,藏於竹林之深處,棄其頭於池中。懿公在位才四年耳。內侍取水至,邴歜謂之曰:『商人弒君而立,齊先君使我行誅。公子元賢孝,可立為君也。』

左右等唯唯,不敢出一言。邴歜與閻職駕車入城,復置酒痛飲,歡呼相慶。早有人報知上卿高傾、國歸父,高傾曰:『盍討其罪而戮之,以戒後人?』

國歸父曰:『弒君之人,吾不能討,而人討之,又何罪焉?』

邴、閻二人飲畢,命以大車裝其家資,以駢車載其妻子,行出南門。家人勸使速馳,邴歜曰:『商人無道,國人方幸其死,吾何懼哉?』

徐徐而行,俱往楚國去訖。高傾與國歸父聚集群臣商議,請公子元為君,是為惠公。

髯翁有詩云:

仇人豈可與同游?密邇仇人仇報仇。

不是逆臣無遠計,天教二憾逞凶謀。

①昧:愚蠢,不明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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