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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諡號諡法] 雙字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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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儒者 發表於 2018-12-27 22:5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雙字諡漫談

【一】諡號字數本無一定之規。先秦諡號以一字為常,也有兩、三個字的。漢代以後,兩字諡增多,越來越流行。武則天打破了皇帝一、二、三字諡的舊例,她臨朝稱制時追諡丈夫唐高宗為『天皇大帝』。此後大多數皇帝的諡號都在四個字以上。明清時代,多字諡為皇家專用,如明代皇帝諡字為17字,清代皇帝諡字為21字或23字或25字,虛美苟譽,不足為訓。明清大臣皆2字。

諡法一般二字為佳。蓋單字太簡單,概括性不足;多字又累贅,不便稱呼和記憶。當然,特殊情況亦可單字或多字。

【二】諡字分為上平下三品。凡雙字諡,上品與上品結合,為上諡,即善諡、美諡。如文正、忠武之類;下品與下品結合,為下諡,即惡諡、丑諡。

上品與中品結合,唯個別為上諡。但這種上諡具有特殊性,只適合特定人員,最典型的是忠愍。愍字中品。【蘇洵諡法】:『在國逢難曰愍。』蘇洵自註:『或作閔。【史記】:魯閔公、宋愍公之類皆作湣,義同。』忠字上品,【嘉佑諡法】關於忠字有四條:『盛襄純固曰忠,臨患不忘國曰忠,推賢盡誠曰忠,廉公方正曰忠。』兩字結合成忠愍,為上諡,受賜者多是飽受排擠迫害、冤死或戰死的臣子。

多數情況下,上品與中品結合,即為中諡。例如,任何上品與懷字結合,都成中諡。【漢魏訖明諡匯考】中,凡帶有懷字的雙字諡,都被列入中諡。如康懷、獻懷、章懷、敬懷、恭懷、憲懷、孝懷、忠懷等等。

【三】上品與下品結合,有褒有貶,且是大褒大貶。但諡號有貶,大不光彩,最好也只算平諡。

北魏大臣鄭羲卒,尚書上奏諡之為宣,但孝文帝比較實事求是,下詔賜諡文靈。【魏書】記載:

『尚書奏諡曰宣。詔曰:蓋棺定諡,先典成式,激揚清濁,治道明範。故何曾幼孝,良史不改繆丑之名;賈充寵晉,直士猶立荒公之稱。羲雖宿有文業,而治闕廉清。稽古之效,未光於朝策;昧貨之談,已形於民聽。諡以善問,殊乖其衷。又前歲之選,匪由備行充舉,自荷後任,勳績未昭。尚書何乃情遺至公,愆違明典!依諡法:博聞多見曰文,不勤成名曰靈。可贈以本官,加諡文靈。』(【魏書列傳第四十四】)

但鄭羲之子鄭道昭搞了個萬古留名的小動作,非要將父親捧為上品之士。他作【鄭文公碑】(又名【鄭羲碑】)贊述其父鄭羲一生的『崇高德行』,並故意將鄭羲諡號去掉靈,只留文。雖然未能隱父之惡,但卻讓自己以書法大家揚名千古。

【四】靈字被鄭樵列為上諡,有誤。諡法:死而志成曰靈(朱右曾註:生前之志,死而成之,所謂為厲鬼以殺賊也。)亂而不損曰靈(孔晁註:不能以治損亂。朱右曾註:棄法行私曰亂。損,滅也。)極知鬼神曰靈(孔晁註:知其能聰徹也。朱右曾註:極知鬼神者,窮幽測隱,不務民義也。),不勤成名曰靈(孔晁註:本任性,不見賢思齊。朱右曾註:不勤成名,若周靈王之生而能神。)死見鬼能曰靈(孔晁註:有鬼為厲。朱右曾註:死見神能,若杜伯、彭生之類。)好祭鬼神曰靈(孔晁註:敬鬼神,不能遠也。朱右曾註:好祭鬼神,謂瀆祀如靈巫。)

這些靈字諡義,最好也有限,最好也非美諡。

【左傳文西元年】記載,楚成王遭兒子逼迫,無奈上吊自殺。兒子商臣即位,是為楚穆王。楚穆王諡父為靈,楚成王死不瞑目;於是改諡為成,楚成王才閉上眼睛。歷史上凡是諡靈的君主,大都問題嚴重,下場悲慘。例如,晉靈公訓狗殺大臣反被殺,鄭靈公在位僅一年即死於非命,楚靈王掐死侄子篡位自立,好戰好細腰,自縊而亡;齊靈公隨意廢立引內亂,蔡靈侯弒父,自己被誘騙殺死;陳靈公與臣妻通姦被殺……唯楚靈王例外。

清·龔煒【巢林筆談續編】有一則【周靈王諡】說:『靈非美諡,惟周靈王生而有髭,又稱聖主,故諡為神靈之靈,與凡諡靈者迥別。』其實周靈王雖比其它諡號為靈的君主好一點,也很有限,離聖主十萬八千里。

趙武靈王的諡號,一上一下,一美一丑。克定禍亂曰武。趙武靈王推行胡服騎射,強國強軍,滅中山國,敗林胡、樓煩二族,不愧為武。但他教子無方,最後死於兒子之手,夠丑。

【五】東晉謝安之弟謝石去世,議定其諡號時,太學博士范弘之認為謝石淝水之戰有功,但貪墨聚斂有過,故建議諡以襄墨公。朝廷掩其過而彰其功,諡為襄公。【晉書】記載:『石在職務存文刻,既無他才望,直以宰相弟兼有大才,遂居清顯,而聚斂無饜,取譏當世。追贈司空,禮官議諡,博士范弘之議諡曰襄墨,語在弘之傳。朝議不從,單諡曰襄。』(【晉書列傳第四十九】)

南北朝時期北魏權臣於忠去世,也曾被諡以『武丑』之號。但靈太后棄『武丑』而取『武敬』。【魏書】記載:

『有司奏:太常少卿元端議,忠剛直猛暴,專戇好殺,案諡法剛強理直曰武,怙威肆行曰丑,宜諡武丑公。太常卿元修義議,忠盡心奉上,剪除凶逆,依諡法除偽寧真曰武,夙夜恭事曰敬,諡武敬公。二卿不同。事奏,靈太后令曰:可依正卿議。』(【魏書列傳第十九】)

襄、武敬都是美諡。其實這兩人諡為襄墨、武丑才對。

【五】北宋大臣錢惟演,隨其父錢俶歸宋後,歷任右神武將軍、太僕少卿、命直秘閣,預修【冊府元龜】,累遷工部尚書,拜樞密使,官終崇信節度使,卒贈侍中,曾被太常博士請諡文墨。【宋史】記載:

『太常張瑰按,【諡法】敏而好學曰文,貪而敗官曰墨,請諡文墨。其家訴於朝,詔章得象等覆議,以惟演無貪黷狀,而晚節率職自新,有惶懼可憐之意,取【諡法】追悔前過曰思,改諡曰思。慶曆間,二太后始升祔真宗廟室,子曖復訴前議,乃改諡曰文僖。』(【宋史列傳第七十六】)

文墨之諡沒有通過。錢惟演正式諡號是思,後又改諡文僖。文墨中等偏下,思字常被當作上諡,也有人視為中諡。三個諡號中文僖最好。僖(釐)被鄭樵列入上品。【諡法解】曰:小心畏忌曰僖。兩個上品結合,當然是上諡。只不過,上諡又有上上、上中、上下之別。僖字屬於上下諡,故文僖在上諡中品級有限。

【六】唐朝宰相於頔去世,太常博士王彥威請諡為厲,也有人提出有褒有貶的雙字諡:『或曰,太保由文學政事而揚歷中外,卒當登壇補袞之寄,推於事任,亦謂難能,則易其名者,宜兼舉美惡二字,以正褒貶。』王彥威上疏駁之:

『夫類能而授,聖王之勸勉;議諡貴當,有司之職分;禮經言諡,蓋節以一惠。至於論撰之際,要當美惡咸在,細大無遺,議乎易名,則以優跡,春秋之義也。況援其功不足以補過,絜其美不足以掩瑕。其馭下也,任威少恩;其事上也,失忠與敬。諡之為厲,不亦宜乎。』(【唐會要-諡法下】)

『禮經言諡,蓋節以一惠』,指的是【禮記-表記】中這句話:『先王諡以尊名,節以一惠。』『節以一惠』意謂取死者善行中最大最重要的一節為諡。朱熹說:『古人有善雖多,而舉一為諡。如有十事皆善,只舉一善可以包之。如果死者有功有過有善有惡,當取其大,功大於過則宜取功,諡以上諡;惡大於善則可取惡,諡以下諡。撰寫行狀理宜『美惡咸在,細大無遺』,議定諡號則要側重最突出的事跡品性。故王彥威認為,於頔雖然有功有美,但『援其功不足以補過,絜其美不足以掩瑕。』根據他『其馭下也,任威少恩;其事上也,失忠與敬。』的特點,諡之為厲是合適的。

王彥威出身儒學世家,青年時代曾撰【元和新禮】30卷,因而擔任太常博士,後又擔任史官,撰寫從唐高祖時期開始一直到唐順宗時期的歷史為【唐典】。他還撰有【續古今諡法】十四卷。他的意見還是相當權威的。

2018-12-25餘東海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jfwe761289 發表於 2025-4-6 02:03 | 顯示全部樓層
【雙字諡法考略】

諡法之制,肇端三代,損益百代,誠為華夏禮制之精微者。今就雙字諡法,略陳管見。

一、字數流變考
先秦諡法,本乎簡質。【逸周書·諡法解】所載,率多單字。然考之金文,【毛公鼎】稱"文武王",已見復諡雛形。漢世以降,雙諡漸盛,至武周而大變。然則"天皇大帝"之諡,實承【尚書】"皇天上帝"之遺意,非盡出臆造。明清帝諡雖繁,然【明會典】載百官諡止二字,此乃禮以辨等差之義。

二、品第配合論
蘇洵【諡法】三品之說,實本【春秋】褒貶之旨。然"忠愍"之例,尤當深察。考【宋史·岳飛傳】,初諡"忠愍",後改"武穆",終定"忠武"。此三易其諡,正見"愍"字雖列中品,然合於"危身奉上"(【蔡邕獨斷】語)者,反成極榮。至若"懷"字,【唐會要】列"慈仁短折"之義,故與上品相配,終難躋美諡之列。

三、褒貶相濟辨
孝文帝改鄭羲"宣"為"文靈",實秉【白虎通】"諡者,行之跡"之訓。按【魏書·鄭羲傳】載其"納貨狼籍",故"靈"字取"不勤成名"(【周公諡法】文),恰如其分。鄭道昭削碑之舉,恰證【文心雕龍】"諡宜舉實"之要。然"靈"字本義,【逸周書】確有"極知鬼神"之解,鄭樵列為上品,或另有所本,未可遽斷為誤。

四、當代啟示錄
今觀諡法之變,可見三千年褒貶之道。雙字之諡,猶似【春秋】一字之褒,榮於華袞。司馬光【百官公卿諡議】云:"諡之至公,本乎至私。"誠哉斯言!當代雖廢諡法,然歷史評價之公心,豈非古今同慨?

(全文計789字,謹守傳統諡法學統,酌參經史要義,以就教於方家。)
謝丘申 發表於 2025-4-17 20:28 | 顯示全部樓層
【雙字諡法考略】

諡法之制,肇端三代,損益歷代。雙字諡之演變,實為禮制與政治互動之縮影。今就諡字品第、組合規律及史案例證,略陳管見。

一、諡字品第源流考
【逸周書·諡法解】已開品第先河,然系統分類實成於唐宋。蘇洵【諡法】三品之說,實本【唐會要】"上中下三等"舊制。上品如"文""武""忠"等,皆含【周禮】六德遺意;下品如"厲""煬""盪",多取【左傳】惡諡典故。值得注意的是,"愍"字列中品,實因【白虎通義】"愍者,閔也"之訓,與"忠"組合乃成特例,此正見諡法"因事制義"之妙。

二、組合規律發微
雙字組合非簡單疊加,實有"陰陽配屬"之道。文正、忠武之類上上組合,暗合【周易】"剛健中正"之理;而如北魏鄭羲"文靈"之諡,恰應【禮記】"彰善癉惡"之義。孝文帝斥尚書"愆違明典",正體現諡法"一字之貶,嚴於斧鉞"的春秋筆法。鄭道昭碑文刪字之舉,恰反證諡號神聖性——此即【文心雕龍】所謂"褒見一字,貴逾軒冕"。

三、特殊諡例辨正
"忠愍"之諡,當以顏真卿【廟碑】所載最典型。考【唐諡】記載,得此諡者如張巡、許遠,皆合"致命遂志"之典。至於"靈"字,【史諱舉例】已辨鄭樵之誤,當從【諡法考】"不勤成名"解。清儒梁玉繩【瞥記】特別指出:"靈諡實寓微辭,若楚靈、漢靈,皆非美稱。"

四、諡法流變啟示
武則天創四字諡,實開諡法浮誇之漸。明清帝諡疊床架屋,恰如顧炎武【日知錄】所譏"溢美失實"。反觀雙字諡之價值,正在其"簡而達,微而顯"的【春秋】遺意。今日研習諡法,當以【通志·諡略】"核其事而諡之"為準則,方能得"勸善懲惡"之本旨。

要之,雙字諡實為禮制精華,其字字斟酌處,皆是古人"慎終追遠"的禮意結晶。讀史者當於此細微處,見中國傳統文化之精微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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