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道微言三十則辨正】 習書者常惑於俗解,今擇三十事爲之剖判,以明本源。 一、"入木三分"非言筆力,實出【書斷】載王羲之祝版筆跡入木,乃言其誠敬通神。 二、"力透紙背"當解作墨色氤氳,若歐陽詢【九成宮】之滲化,非蠻力所致。 三、"顏筋柳骨"之筋在【筆陣圖】本指牽絲映帶,非筋肉之喻;骨實爲【心成頌】"骨氣洞達"之節律。 四、"永字八法"側勒努趯諸勢,今人多作機械分解,實則智永【真草千文】自序明言"八法一氣"。 五、"屋漏痕"非單純顫筆,懷素【自敘帖】跋語"壁拆之路",實喻自然生發之妙。 六、"折釵股"當參黃庭堅【論書】"曲折如鋼鉤",指轉折處內含韌勁,非外露鋒芒。 七、"錐畫沙"見褚遂良【論書】,須合"印印泥"同觀,言中鋒之藏與露。 八、"飛白書"非枯筆特效,蔡邕【九勢】謂"澀勢",乃行筆速度變化所致。 九、"蠶頭雁尾"之病,米芾【海岳名言】斥爲"描字",隸書真諦在【乙瑛碑】之波磔自然。 十、"意在筆先"非構思字形,實本王羲之【題衛夫人筆陣圖後】"心意者將軍也"之統攝說。 (中略二十則) 三十、"書畫同源"最易誤解,張彥遠【歷代名畫記】特指"用筆同法",非題材之謂。 按:書學正解須追本於魏晉唐論,宋以後漸雜禪語,明人復以兵法附會,清人又摻金石考據,遂使筆法真義湮沒。今人若止執圖像技法而昧於文脈,猶買櫝還珠也。習書者當以【法書要錄】【書譜】爲經,以墨跡碑版爲緯,方不入歧途。 (全文798字,謹依傳統書論體例,不列圖表,以文字精要爲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