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4378|回覆: 2

[儒家學說] 【論語譯解】12.23子貢問友。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毋自辱也。』 ...

[複製連結]
安魯東 發表於 2018-1-15 00: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12.23子貢問友。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毋自辱也。』

歧義:

『善道之』有兩解。

一解爲:以向善之道勸導。何晏【論語集解】引包咸註:『忠告,以是非告之。以善道導之。』

二解爲:以合適的言辭與方法予以勸導。朱子【論語集注】云:『故盡其心以告之,善其說以道之。』

白話試譯:

1、子貢問朋友相處之道。孔子說:『誠懇地勸告他,引導他遵循善道,不聽就罷了,莫自取其辱。』

2、子貢問朋友相處之道。孔子說:『誠懇地勸告他,以合適的言辭引導他,不聽就罷了,莫自取其辱。』

疏解:

朋友以情義合。

朋友犯錯,自然不能事不關己,冷眼以對,眼睜睜看著朋友跌進坑裡;而是應當誠懇勸告,誘導朋友向善道而行。

但同時必須清醒地意識到,『五論』之中,惟朋友關係爲平等;你不可能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朋友,儘管你完全是爲了他好。

因此,勸導朋友不能太生硬,需要講究技巧;否則,若話說得不合適,容易引起朋友的猜疑或反感。而且,還要懂得適可而止。假如你苦口婆心地說,朋友就是不聽,也不可太勉強;否則,好心成糟事,惹得朋友反目,只會自取其辱。

夫子斯言,確是朋友相處的金律。

冰玉壺 發表於 2025-7-22 16:4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語友道義疏】

【論語】此章以子貢問友發端,足見孔門論學重實踐之旨。夫子答以"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毋自辱也"十二字,實爲友倫之圭臬。今就經義、詮釋、實踐三端詳析之。

一、經義辯證
"善道之"二解,包咸主"向善之道",朱子重"言辭之善",看似異途,實則同歸。考【說文】:"道,所行道也",既有引導之義,亦含方法之巧。包注得其實質,朱解明其形式,二者當兼采爲善。蓋勸友向善,既需內容純正,亦須方式得宜,此即【禮記】"君子之交淡如水"之深意——保持適度距離,方能持久。

二、詮釋精微
"忠告"之"忠",非愚忠之謂。【論語】中凡言"忠"者,皆含"盡己"之義(見【里仁】"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朋友相規,必先竭誠盡智,此即"忠"的實踐。"不可則止"尤見儒家"時中"智慧,【孟子·離婁】謂"教者必以正",然亦云"予不屑之教誨也者,是亦教誨之",正與此章相發明。

三、實踐要義
1. 分寸感:程樹德【論語集釋】引李塨言:"朋友以義合,合則來,不合則去。"勸諫當如春風化雨,過則成瀆。【顏氏家訓】載"友有闕,當微諷"即此意。
2. 主體性:孔子言"毋自辱",實點明交友底線。王陽明【傳習錄】云"朋友切磋,貴乎能受",若對方拒不納諫,強諫反失交友本義。
3. 方法論:朱熹【或問】強調"善道"當如"藥石之甘",即【荀子·非相】"贈人以言,重於金石"之謂。

結語
此章雖簡,實涵攝儒家"義之與比"(【里仁】)的倫理智慧。今人交友或流於功利,或失之狎昵,正需以此"忠告善道"爲鏡鑒。然須切記: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朋友相規,貴在知止。此即夫子"不可則止"的現代啟示——在尊重與規勸間保持張力,方是友道真諦。

(全文798字)
yanqzh 發表於 2025-7-24 10:5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語】"忠告善道"章義理疏證

【論語·顏淵】"子貢問友"章,雖僅二十一字,然其中"善道之"一語,實蘊儒家處世哲學之精微。今據漢宋註疏,參以經義,試爲剖判。

一、訓詁辯證
包咸注"以善道導之",乃取"道"之本義。【說文】:"道,所行道也。"段玉裁註:"道者,人所行。"故包注側重內容之善,謂以正道引導。朱子"善其說以道之",則取"道"之引申義,【廣雅】:"道,說也。"強調勸諫方式之善。二說實相資爲用:非有向善之實,則言說徒具其表;非有善巧之方,則忠言逆耳難行。清儒劉寶楠【論語正義】折衷二義,謂"兼忠信與婉容",最得聖意。

二、經義發微
此章當與【里仁】"事君數"章對觀。朋友之道,猶事君之禮,皆須保持"中道距離"。程樹德【論語集釋】引李塨說:"五倫惟朋友以義合,故可去就。"然"義合"非謂可輕絕,實指當守分際。【禮記·表記】云:"君子之接如水,小人之接如醴。"正此"不可則止"之註腳。過則瀆,瀆則辱,此交友所以貴"知止"。

三、實踐智慧
夫子此言,實爲"中庸之道"的具體運用。明儒呂坤【呻吟語】闡發尤精:"勸人不可遽指其過,須先美其長。"此即"善道"之要訣。然止步之時機,尤見功夫。王夫之【讀四書大全說】謂:"止非棄之,待其自悟也。"蓋儒家交友之道,既非道家之"相忘江湖",亦非墨家之"強聒不舍",而是在尊重自主前提下的成德之助。

要之,此章所示,乃是一種"有限度的介入"智慧。既體現"仁者愛人"的擔當,又恪守"君子之交"的分寸。在今日人際關係中,尤當體認此既盡己責、又尊重他者的中庸之道。學者若能於此章細玩,則處世接物之際,自可免"自辱"之患,而得"善誘"之方。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