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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韓詩外傳】卷7詩解4子罕殺戮刑罰專政弘演殺身納君肝存衛叔敖爵高志下官大祿厚施博免三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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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11-20 20:38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詩外傳卷7詩解4子罕殺戮刑罰專政弘演殺身納君肝存衛叔敖爵高志下官大祿厚施博免三患
題文詩:
司城子罕,宋相,謂宋君曰:國家安危,
百姓治亂,在君之行;爵祿賞賜,人之所好,
君自行之;殺戮刑罰,民之所惡,臣請當之.
君曰善,當其美,子受其惡,自知不,
爲諸侯笑.國人知殺,戮之刑專,在子罕也,
大臣親之,百姓畏之,居不期年,遂去宋君,
子罕專政.故老子有,曰魚不可,脫於淵國,
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經有:胡爲我作,
不即我謀.隆禮重法,抱威處勢,威不可讓.
衛懿公時,有臣弘演,受命而使,未反而狄,
人攻衛於,是懿公欲,興師迎之,其民皆曰:
君所貴而,有祿位者,鶴也所愛,者宮人也,
亦使鶴與,宮人,余安能戰?遂潰皆去.
狄人至攻,懿公,熒澤殺之,盡食其肉,
獨舍其肝.弘演至,報使於肝,辭畢呼天,
而號哀止,曰若臣者,獨死可耳.於是遂自,
刳出腹實,懿公肝,乃死桓公,聞曰衛以,
無道亡今,有臣若此,不可不存.於是復立,
衛於楚丘.如弘演可,謂忠士矣,殺身以捷,
其君非徒,捷其君也,又令衛之,宗廟復立,
祭祀不絕,可謂大功.經有:四方有羨,
我獨居憂,民莫不榖,獨不敢休.孫叔敖遇,
狐丘丈人.狐丘丈人,曰仆聞之:有三利則,
必有三患,子知之乎?孫叔敖蹴,然易容曰:
小子不敏,何足以知!何謂三利?何謂三患?
狐丘丈人.曰夫爵高,者人妒之,官大者主,
惡之祿厚,者怨歸之,此之謂也.叔敖曰否,
吾爵益高,吾志益下;吾官益大,吾心益小;
吾祿益厚,吾施益博,可免患乎?狐丘丈人,
曰善哉,堯舜,其猶病諸!經有:
溫溫恭人,如集於木;惴惴小心,如臨於谷.
【原文】  昔者、司城子罕相宋,謂宋君曰:『夫國家之安危,百姓之治亂,在君之行。夫爵祿賞賜舉,人之所好也,君自行之;殺戮刑罰,民之所惡也,臣請當之。』君曰:『善。寡人當其美,子受其惡,寡人自知不爲諸侯笑矣。』國人知殺戮之刑專在子罕也,大臣親之,百姓畏之,居不期年,子罕遂去宋君,而專其政。故老子曰:『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詩曰:『胡爲我作,不即我謀。』【注釋】
1,出自淮南子】卷12道應訓詩解10宋君放權而亡王壽焚書寡欲使心不亂
【原文】淮南子姓之治亂,在君行賞罰。夫爵賞賜予,民之所好也,君自行之;殺戮刑罰,民之所怨也,臣請當之。』宋君曰:『善。寡人當其美,子受其怨。寡人自知不爲諸侯笑矣。』國人皆知殺戮之專,制在子罕也,大臣親之,百姓畏之,居不至期年,子罕遂卻宋君而專其政。故老子曰:『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譯文】
從前,司城子罕輔佐宋君,一次他對宋君說:『國家的安危,百姓的治理,均取決於君王施行賞罰。這爵祿的賞賜,是人民所喜愛的,就請您國君親自執掌;那誅殺刑罰,是人民所怨恨的,就由我來擔當這角色。』宋君聽後說:『好。我受百姓讚美,你受百姓怨恨,這樣一來我知道諸侯們就不會嘲笑我了。』但實際上宋國人知道生殺大權掌握在子罕手裡後,大臣們就親附子罕,百姓們都畏懼子罕,不到一年時間,子罕就將大權旁落的宋君殺掉而篡奪了宋國的政權。所以【老子】說:『魚不可脫離池淵,國家的'利器」不可隨便讓人知道。』,
2,『胡爲我作,不即我謀。』,出自【詩經小雅·十月之交】原文:
抑此皇父,豈日不時。胡爲我作,不卿我謀。
徹我牆屋,田卒污萊。曰予不戕,禮則然矣。
譯文:
嘆息一聲這皇父,難道真不識時務?
爲何調我去服役,事先一點不告訴?
拆我牆來毀我屋,田被水淹終荒蕪。
還說『不是我殘暴,禮法如此不合糊』。【原文】  衛懿公之時、有臣曰弘演者、受命而使,未反,而狄人攻衛,於是懿公欲興師迎之,其民皆曰:『君之所貴而有祿位者、鶴也,所愛者、宮人也,亦使鶴與宮人戰,余安能戰?』遂潰而皆去。狄人至,攻懿公於熒澤,殺之,盡食其肉,獨舍其肝。弘演至,報使於肝,辭畢,呼天而號,哀止,曰:『若臣者、獨死可耳。』於是,遂自刳出腹實,內懿公之肝,乃死。桓公聞之,曰:『衛之亡也,以無道,今有臣若此,不可不存。』於是復立衛於楚丘。如弘演、可謂忠士矣,殺身以捷其君,非徒捷其君,又令衛之宗廟復立,祭祀不絕,可謂有大功矣。詩曰:『四方有羨,我獨居憂,民莫不榖,我獨不敢休。』 
【注釋】
1,出自【呂氏春秋】紀·仲冬紀: 【忠廉】
原文:衛懿公有臣曰弘演,有所於使。翟人攻衛,其民曰:『君之所予位祿者,鶴也;所貴富者,宮人也。君使宮人與鶴戰,余焉能戰?』遂潰而去。翟人至,及懿公於榮澤,殺之,盡食其肉,獨舍其肝。弘演至,報使於肝,畢,呼天而啼,盡哀而止,曰:『臣請爲襮。』因自殺,先出其腹實,內懿公之肝。桓公聞之曰:『衛之亡也,以爲無道也。今有臣若此,不可不存。』於是復立衛於楚丘。弘演可謂忠矣,殺身出生以徇其君。非徒徇其君也,又命衛之宗廟復立,祭祀不絕,可謂有功矣。
譯文:衛懿公有個巨子叫弘演,受命出使國外。這時,狄人進攻衛國,衛國的百姓說:『國君給予官位俸祿人是鶴,賜予富貴的是官中的侍從,國君還是讓宮中的恃從和鶴去迎戰吧,我們怎麼能迎戰?』於是潰散而去。狄人到了,在熒澤趕上了懿公,把他殺了,吃光了他的肉,只把他的肝扔在一旁。弘演歸來,向懿公的肝復命。復命完畢,他一邊呼叫著上天一邊痛哭,表達盡哀痛之後才停下來,說:『我願給君作軀殼。』於是剖腹自殺,先把自己腹中的內臟取出來,再把懿公的肝放入腹中,而後就死了。齊桓公聽到這作事說:『衛國滅亡一是因爲衛君荒淫無道,而今有象弘演這樣的臣子,不可不讓衛國生存。』於是在楚丘重建衛國。弘演可稱得上忠了,殺身捨生爲他的國君而死。他不只爲國君而死,又使衛國的宗廟得以重建,祭祀不斷,真可稱得上是有功了。
2,出自【詩經小雅·十月之交】四方有羨,我獨居憂。

民莫不逸,我獨不敢休。天命不徹,我不敢效我友自逸。

譯文;天下之人多歡欣,獨我處在憂傷間。眾人全都享安逸,唯我勞苦不敢閒。

只要周朝天命在,不敢效友苟偷安。
【原文】
 孫叔敖遇狐丘丈人。狐丘丈人曰:『仆聞之:有三利,必有三患,子知之乎?』孫叔敖蹴然易容曰:『小子不敏,何足以知之!敢問何謂三利?何謂三患?』狐丘丈人曰:『夫爵高者、人妒之,官大者、主惡之,祿厚者、怨歸之,此之謂也。』孫叔敖曰:『不然。吾爵益高,吾志益下;吾官益大,吾心益小;吾祿益厚,吾施益博。可以免於患乎?』狐丘丈人曰:『善哉!言乎!堯舜其猶病諸!』詩曰:『溫溫恭人,如集於木;惴惴小心,如臨於谷。』
【注釋】『溫溫恭人,如集於木;惴惴小心,如臨於谷。』
出自【詩經小雅·小宛 】
原文:溫溫恭人,如集於木。惴惴小心, 如臨於谷。戰戰兢兢,如履薄冰。譯文:溫和恭謹的人,好像鳥兒集聚 在樹上。提心弔膽呀,好像面臨深 谷。顫顫抖抖呀,好像行走在薄冰 上。【譯文】
孫叔敖遇到狐丘丈人,狐丘丈人說:『我聽說,有三利必有三害,你知道嗎?』
孫叔敖吃驚不安地說:『我不聰明,怎麼能夠知道。請問什麼叫三利,什麼叫三害?』狐丘丈人說:『爵位高的人,人們會嫉妒他;官大的人,君主會厭惡他;俸祿多的人,怨恨會集中於他。這就是三利三害。』
孫叔敖說:『不是這樣的。我爵位越高,心志越在於下層;我的官越大,做事越小心謹慎,只想著人民百姓;我的俸祿越是多,(我對貧窮的人)布施越加廣泛。可以通過這種辦法避免禍患嗎?』狐丘丈人說:『說得好啊!這種事連堯、舜他們都特別擔心做不到呢。』
鬼牛土狍 發表於 2025-5-27 07:58 | 顯示全部樓層
【韓詩外傳】卷七第四章闡發三則治國修身要義,其文雖簡而意蘊深遠,今試爲析論如次:

一、子罕專政之警示
司城子罕謂宋君"賞賜自專,刑戮臣當"之論,實爲權臣僭越之典型。【韓非子·二柄】早有"刑德二柄"之誡,君主一旦釋刑罰於人,則威柄下移。子罕假託"分憂"之名而行專政之實,終致宋國大亂,此乃【春秋】"器與名不可假人"之明證。管子云"賞罰出於一則爲治,出於二則爲亂",子罕之謀恰中此弊。後世王莽、曹操皆循此術,足爲治國者戒。

二、弘演納肝之精義
弘演"殺身納肝"事載【呂氏春秋·忠廉】,其行徑表面觀之似違"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之訓,然細究實爲"忠孝兩全"之極致表現。衛懿公荒淫失國,弘演不徒死而從容收君遺骸,使衛祀不絕,此正【禮記·檀弓】"謀人之軍師敗則死之"的升華。其精神內核非愚忠,乃是通過"存君肝"的象徵行爲延續宗廟社稷,較之豫讓、荊軻之復仇更具政治智慧。

三、叔敖三患之辯證
孫叔敖"爵高志益下,官大心益小,祿厚施益博"三語,深合【周易】"謙卦"之道。其應對"三患"之法,實爲道家"後其身而身先"與儒家"富而好禮"的完美融合。值得注意的是,【淮南子·道應訓】載其"三去相而不悔",正印證此章"施博則民親"之理。這種"位愈尊而心愈卑"的修養,與【孟子】"說大人則藐之"形成互補,共同構成士大夫處世之三維坐標。

此章三事看似獨立,實有內在邏輯:子罕示權力失衡之害,弘演展忠義之真諦,叔敖明居高位之道。韓嬰編次之妙,正在於通過對比凸顯"爲政以德"的主題。今日讀之,猶見古人對權力本質的深刻認知——真正的治國智慧不在術的操弄,而在德的持守。學者當由此悟入,方得先秦儒學之真精神。
呂服 發表於 2025-6-2 06:18 | 顯示全部樓層
【韓詩外傳】卷七所載子罕、弘演、叔敖三事,實爲治國修身之要義,今試析其微旨如下:

一、子罕分權之智與專制之弊
司城子罕謂宋君"賞賜自君,刑戮臣當"之論,表面似忠謹,實藏機鋒。【呂氏春秋·壅塞】載此事,直指其"奪君刑德"之實。管子云:"賞罰之柄,此上之所以使下也。"子罕假託分權之名,陰專生殺之柄,終致宋君失國。此中警示在於:人主當執權柄如持玉卮,刑德二端不可假人。韓非所謂"術不欲見"者,正謂此等竊權之術也。

二、弘演納肝之忠與存續之義
弘演"殺身納肝"事見【呂氏春秋·忠廉】,其行徑之極端,恰彰春秋士節。然細究之,其價值非在殘身,而在"存衛"之功。【左傳】載"衛之遺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弘演以己身爲棺槨,實爲社稷存續之象徵。莊子言"忠臣不諂其君",弘演之忠,乃以死諫形式完成君民血脈的接續,此即【禮記】"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之孝道的超常實踐。

三、叔敖三患之免與謙德之效
孫叔敖"爵高志益下,官大心益小,祿厚施益博"三語,深合【周易】謙卦之旨。【老子】"富貴而驕,自遺其咎"正爲此註腳。值得注意的是,叔敖所免"三患"(【荀子·堯問】作"三怨")非僅避禍,實爲治國大道:爵高志下則民附,官大心小則政通,祿厚施博則國富。其治楚"施教導民"(【史記·循吏列傳】),恰是"損上益下"的易理體現。

結語
三事雖異,其理一貫:子罕示權柄不可分,弘演明忠道在存續,叔敖證謙德可避患。韓嬰列此於【外傳】,實欲闡發"爲政以德"之要——刑賞之權當統於仁心,忠烈之行需繫於社稷,高位之重必配以謙德。讀此三者,可悟【韓詩】"明君臣之誼,正上下之分"的微意焉。(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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