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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六韜文韜3國務】詩解愛利成生與樂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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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7-16 21:40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六韜文韜3國務詩解利成生與樂喜
題文詩:
王問太公:國之大務,主尊人安,爲之奈何?
太公:愛民而已.文王:愛民奈何:
太公:利而勿害,成而勿敗,生而勿殺,
與而勿奪,樂而勿苦,喜而勿怒.敢釋其故:
民不失務,利之;農不失時,成之;
省刑罰,生之;薄賦斂,與之;
儉宮室榭,樂之;吏清不苛,喜之.
民失其務,害之;農失其時,敗之;
無罪而罰,殺之;重賦斂,奪之;
多營,以疲民力,苦之;吏濁苛擾,
怒之.善爲國者,以民爲本,馭民,
父母愛子,如兄愛弟.見其饑寒,則爲之憂;
見其勞苦,則爲之悲;賞罰其民,如加於身,
賦斂其民,如取己物.感同身受,愛民之道.
至治治本,本立道生,水漲船高,真情爲民.
原文:
文王問太公曰:『願聞爲國之大務①,欲使主尊人安,爲之奈何?』
  太公曰:『愛民而已。』
  文王曰:『愛民奈何?』
  太公曰:『利而無害,成而勿敗,生而勿殺,與而勿奪,樂而勿苦,喜而勿怒。』
  文王曰:『敢請釋其故。』
  太公曰:『民不失務則利之,農不失時則成之,省刑罰則生之,薄賦斂② 則與之,儉宮室台榭③則樂之,吏清不苛擾則喜之。民失其務則害之,農失其時則敗之,無罪而罰則殺之,重賦斂則奪之,多營宮室台榭以疲民力則苦之,吏濁苛擾則怒之。故善爲國者,馭④民如父母之愛子,如兄之愛弟,見其饑寒則爲之憂,見其勞苦則爲之悲,賞罰如加於身,賦斂如取已物。此愛民之道也。』
  注釋
  ①務:要務。
  ②斂:徵收賦稅。
  ③台榭:台,高而平的建築物。榭,在台上蓋的高屋。本爲存放武器之所,後成爲游觀之地。
  ④馭:駕馭,治理。
【譯文】
文王問太公道:『我想知道治國的根本道理。要使君主受到尊崇,民眾得到安寧,應該怎麼辦呢?』
太答道:『只要愛民就行了。』
文王問道:『應當怎樣愛民呢?』
太公回答說:『要給予民眾利益而不損害他們的利益,使民眾取得成功而不敗壞他們的事情,保護民眾生存而不無辜殺害,給予民眾實惠而不掠奪侵占,使民眾安樂而不要讓他們蒙受痛苦,讓民眾喜悅而不要激起他們憤怒。』
文王說:『請您解釋一下其中的道理。』
太公說:『民眾不失去職業,就是得到利益;不耽誤農時,就是促成了民眾的事情;減省刑罰,就是保護了民眾生存;少徵收賦稅,就是給予民眾實惠;少修建官室台榭,就是使民眾安樂;官吏清廉不苛擾盤剝,就是讓民眾喜悅。
反之,使民眾失去職業,就是損害了他們的利益;耽誤農時,就是敗壞民眾的事情;民眾無罪而妄加懲罰,就是殺害他們;橫徵暴斂,就是對民眾的掠奪;大興土木修建宮室台榭而疲勞民力,就會增加民眾的痛苦;官吏貪污苛擾,就會激起民眾的憤怒。所以,善於治國的君主,統馭民眾像父母愛護子女,兄長愛護弟妹那樣,看到他們饑寒就爲他們憂慮,看到他們勞苦就爲他們悲痛,對他們施行賞罰就象自己身受賞罰,向他們徵收賦稅如同奪取自己的財物。這些就是愛民的道理。』
邱眉 發表於 2025-6-27 05:26 | 顯示全部樓層
【解【六韜·文韜·國務】愛民之道】
【六韜】所載文王與太公問對,實爲治國之樞要。其第三章「國務」以「愛民」爲綱,闡發「利而不害,成而不敗,生而不殺,與而不奪,樂而不苦,喜而不怒」六義,誠王道之本也。今試析其精微,以明聖賢之政。

一、愛民者,政之體也
太公對文王之問,直指「愛民而已」四字。此非泛言仁德,乃以「民爲邦本」爲政理之基。【尚書】云「民惟邦本」,管子言「政之所興在順民心」,皆與此章相發明。愛民非徒施惠,實爲「主尊人安」之根本策略。王者欲固其位,必先安民;欲安民,必洞悉民生利害。

二、六法者,政之用也
太公所陳六法,實爲施政之具體準則:
1. 利而不害:所謂「民不失務則利之」,即【周易】「損上益下」之道。輕徭薄賦、通商惠工,使民各安其業,此「因民所利而利之」之智。
2. 成而不敗:「農不失時則成之」,呼應【孟子】「不違農時」之說。王者當謹天時、重農政,如【月令】所載順四時以勸耕桑,使「倉廩實而知禮節」。
3. 生而不殺:此非僅指刑戮,更在「省刑慎罰」。孔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當以教化導民向善,如【周禮】三赦之法,體現「天地之大德曰生」。
4. 與而不奪:即「儉宮室之費以與民」,暗合【老子】「聖人不積」之旨。人君去奢泰、節用度,則民得蓄財養家,【大學】所謂「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是也。
5. 樂而不苦:使民「役簡賦輕」,如【詩經】「樂只君子,民之父母」之境。制民產、均勞逸,則民自歌詠昇平。
6. 喜而不怒:導民以和,若【樂記】「大樂與天地同和」。政令寬簡,則民氣舒泰;苛政峻法,必致怨懟。

三、古今之鑑,王政之要
此六法看似平易,實含深意:
辯證思維:每句皆以「勿」字示禁,以正面立行,暗合「爲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的預防之道。
系統性:從物質基礎(利、成)到精神引導(樂、喜),構建「衣食足→禮義興」的治理邏輯。
現實意義:漢代文景之治輕徭薄賦、唐代貞觀之治均田減刑,皆得此章真髓。

結語
【國務】篇之要,在「以民心爲心」。太公六法,上承堯舜「允執厥中」之訓,下啟儒家「仁政」之說,誠爲萬世治術之圭臬。今人讀之,尤當思「民爲貴」之古訓,於施政中體察「愛民者,民恆愛之」的永恆智慧。

(全文798字)
無人者 發表於 2025-6-29 00:28 | 顯示全部樓層
【國學闡微】【六韜·文韜·國務】愛民之道發微

【六韜】載文王問治國大務,太公以"愛民"二字爲綱,實乃王道政治之樞機。今就"利而勿害"六句精義,參以三代治術,試爲剖判。

一、利政之本在遂民之業
"民不失務則利之",此【尚書】"正德利用厚生"之遺意也。管子曰"倉廩實而知禮節",太公所謂"務",非徒耕稼而已,實含四民各安其業之義。【周禮】設九職任萬民,商賈通其貨,百工飭其器,皆所以"利之"。漢文帝除關梁之禁,明太祖頒【大誥】禁官吏擾民,皆深得太公"勿害"之旨。

二、成政之要在順天之時
"農不失時則成之",此合於【月令】王政思想。【呂氏春秋·上農】篇載后稷教民"辨土宜、候星晷",孟子言"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詳載順時耕作之法,可見"成之"非僅保收成,實含參贊化育之天道觀。唐太宗置常平倉、宋真宗推廣占城稻,皆"成而勿敗"之政術。

三、生殺之辨見仁暴之分
"生而勿殺"直承【尚書】"好生之德"。孔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太公此語實爲三代慎刑思想張本。【周禮】三宥三赦之法,漢文帝廢肉刑,皆體現"生"之精義。然"勿殺"非廢刑律,觀太公治齊"尊賢尚功",其"生殺"之度,在仁心與明法之間。

四、與奪之衡顯治道之明
"與而勿奪"暗合【老子】"既以爲人己愈有"之旨。范仲淹設義田、朱熹創社倉,皆"與"之實踐。然【大學】言"財聚則民散",太公非言濫施,實指"什一而稅"的取予之道。明末加派遼餉而民變,清康熙"永不加賦"而基固,可證"奪"之戒。

五、樂苦之界系民心向背
"樂而勿苦"與【孟子】"樂民之樂"相表里。周公制禮作樂非爲娛君,實"樂民"之具。隋煬帝勞民開運河而亡,元世祖修漕運便民而興,同工而異效,關鍵在"勿苦"二字。王陽明【南贛鄉約】以禮樂化民,正得太公遺意。

六、喜怒之發關治亂之機
"喜而勿怒"深合【中庸】"發而中節"之義。三代采詩觀風,漢設樂府,皆所以察民情。諸葛亮治蜀"開誠心布公道",張居正雖嚴而"一條鞭法"減民怨,皆善調"喜怒"之例。暴秦苛政、晚唐酷吏,皆"怒"之戒也。

要之,太公六句實爲環環相扣的治術體系:利在成業,成在順生,生在善與,與在共樂,樂在調情。宋儒真德秀【大學衍義】謂:"王道以得民心爲本",此六者正是得民心之要術。然須明辨:勿害非縱容,勿殺非廢刑,勿奪非厚斂,其中"時中"之妙,尤當深味。今觀基層"楓橋經驗"之調解、精準扶貧之方略,其精神正與太公愛民之道古今輝映。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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