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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學研究] 【鹽鐵論】卷6復古詩解1大夫:豪強得管鹽鐵奸黨文學:鹽鐵當時術不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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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2-2 19:12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鹽鐵論】卷6復古詩解1大夫:豪強得管鹽鐵奸黨文學:鹽鐵當時術不可久
題文詩:
大夫曰故,扇水都尉,彭祖寧歸,言鹽鐵之,
令品甚明.卒徒衣食,出於縣官,作鑄鐵器,
給用甚眾,無妨於民.吏或不良,禁令不行,
故民煩苦.令意總一,鹽鐵,獨爲利入,
將以建本,抑末離朋,黨禁淫侈,絕併兼路.
古者名山,大澤不以,諸侯,專利,
山海之利,廣澤之蓄,天地藏皆,宜屬少府;
不私以,屬大司農,以佐助民.浮食奇民,
好欲擅,山海之貨,以致富業,役利細民,
此,事議者眾.鐵器兵刃,天下大用,
非庶眾,所宜事也.往者豪強,大家得管,
山海,採鐵石,鼓鑄煮鹽.一家聚眾,
或至千人,大抵盡收,放流人民.遠去鄉里,
墳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窮,澤之中成,
奸偽之業,遂朋黨之,權其輕爲,非亦大矣.
者廣,進賢之途,練擇守尉,不待去鹽,
鐵而安民.文學:都尉所言,當時之權,
一切之術,不可以久,行而傳世,此非明王,
所以君國,子民之道.經有云:哀哉爲猶,
匪先民,是程,大猶是經,邇言.
此詩人刺,不通王道,善爲權利.孝武皇帝,
攘九夷,百越,師旅數起,糧食不足.
故立田官,入谷射官,置錢,急贍不給.
今陛下繼,大功之勤,養勞倦民,此用麋鬻,
之時公卿,宜思所以,安集百姓,致利除害,
輔明主以,仁義修潤,洪業之道.明主即位,
六年於茲,公卿無請,減除不急,之官省罷,
機利之人.人權懸,民良望上.宣聖德,
昭明光令,郡國賢良,文學士乘,傳詣公車,
議五帝,三王之道,六藝之風,冊陳安危,
利害之分,指意粲然.今公卿議,未有所定.
此守小節,而遺大體,抱小利而,忘大利也.
【題解】本篇以『復古』爲標題,揭示了這次論戰的實質是復古與反覆古的鬥爭。賢良、文學提倡恢復古道,目的是要求『公卿』們『輔明主以仁義』,而詆毀『鹽、鐵令品』,維持民間得擅鹽鐵之利。大夫則指出鹽鐵官營,『非獨爲利入也,將以建本抑末,離朋黨,禁淫侈,絕併兼之路』。並援引【王制】『古者,名山大澤不以封,爲天下之專利也』的話,證明政府搞鹽、鐵官營,是根據古制制定的。

   【原文】

  大夫曰:故扇水都尉彭祖寧歸(1),言:『鹽、鐵令品(2),令品甚明。  卒徒衣食縣官,作鑄鐵器,給用甚眾,無妨於民。而吏或不良,禁令不行,故民煩苦之。』令意總一鹽、鐵(3),非獨爲利入也,將以建本抑末,離朋黨,禁淫侈,絕併兼之路也。古者,名山大澤不以封,爲下之專利也。山海之利,廣澤之蓄,天地之藏也(4),皆宜屬少府(5);陛下不私,以屬大司農(6),以佐助百姓。浮食奇民(7),好欲擅山海之貨,以致富業,役利細民,故沮事議者眾(8)。鐵器兵刃,天下之大用也,非庶眾所宜事也。往者,豪強大家,得管山海之利,採鐵石鼓鑄、煮鹽。一家聚眾,或至千餘人,大抵盡收放流人民也(9)。遠去鄉里,棄墳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窮澤之中,成奸偽之業,遂朋黨之權,其輕爲非亦大矣。今者(10),廣進賢之途,練擇守尉(11),不待去鹽、鐵而安民也。
  【注釋】
(1)扇水:地名,今地未詳。都尉:武官名。寧歸:告假回家辦理父母喪事。(2)令品:指有關鹽、鐵的法令條文。
  (3)『令』原作『今』,今據張敦仁說校改。『鐵』原作『錢』,後【輕重篇】亦有『總一鹽、鐵』語,今據改正。
  (4)『地』原作『下』,今據張敦仁說校改。
  (5)少府:主管皇帝私用的官。
  (6)大司農:主管封建國家公用的官。
  (7)『奇』原作『豪』,今據張敦仁說校改。浮食奇民:謂依賴商賈等浮利爲食而奇詭不正的人。
(8)沮:阻止、破壞。
  (9)放流:一作『流放』。古時把犯罪的人驅逐到遠方去。
  (10)『者』原作『自』,今據郭沫若校本改。盧文弨曰:『當作'日」。』太玄書室本作『宜』。(11)練:同『揀』,挑選。練擇,選擇。守尉:郡守和都尉。這裡泛指郡縣官吏。
 【譯文】大夫說:前任扇水都尉彭祖告假回家辦理父母喪事時,匯報說:『朝廷制訂的鹽、鐵法令條文,內容非常嚴明。冶鐵的人(服兵役的和罪犯),穿衣吃飯,都由國家供給,鑄造鐵器,國家供給的費用很多,並不妨害百姓的利益。可能有的官吏不好,不能執行國家的禁令,因此給百姓帶來煩擾和痛苦。』國家發出法令要把鹽、鐵官營,不僅僅是爲了得到些利潤收入,也是爲了促進農業,限制私人工商業,分化割據勢力,禁止放縱奢侈,杜絕相互兼併的道路。古時候,不把名山大澤分封給諸侯,因爲分封給諸侯他們就會獨占這些自然資源。山海的資源,湖澤的物產,都是自然界的寶藏,都應該歸朝廷少府管理;但是皇上不把這些當作私有財產,讓大司農去管理(轉爲國家財產)。用山澤的收入來補助百姓賦稅的不足。那些依賴商賈等浮利爲食的奇詭不正之民,企圖霸占山海的資源,以便發家致富,役使和收買百姓,所以要求阻止這種事的議論很多。鐵器和兵器,對國家有很大的用處,不適宜人們私營。過去,豪門大戶獨占山海的利益,採礦冶鐵鑄造鐵器,用海水煮鹽。有的豪強大家聚眾多達上千人,他們大都收集些流放的犯人。這些人離鄉背井,丟棄祖墳,依附於豪強,豪強把這些人聚集在深山大澤之中,有利於他們搞奸詐非法的事,培植私人割據勢力,他們容易造反,問題不小啊!現在,用各種途徑推舉有才能的人,慎重選擇地方官吏,用不著取消鹽、鐵官營,百姓也會平安無事的。


  【原文】
  文學曰:扇水都尉所言,當時之權(1),一切之術也(2),不可以久行而傳世,此非明王所以君國子民之道也(3)。【詩】云:『哀哉爲猶,匪先民是程,匪大猶是經,維邇言是聽(4)。』此詩人刺不通於王道,而善爲權利者。孝武皇帝攘九夷(5),平百越(6),師旅數起,糧食不足。故立田官,置錢,入谷射官(7),救急贍不給。今陛下繼大功之勤,養勞倦之民,此用麋鬻之時(8);公卿宜思所以安集百姓,致利除害,輔明主以仁義,修潤洪業之道。明主即位以來,六年於茲(9),公卿無請減除不急之官,省罷機利之人。人權縣太久(10),民良望於上。陛下宣聖德,昭明光,令郡國賢良、文學之士,乘傳詣公車(11),議五帝、三王之道(12),【六藝】之風(13),冊陳安危利害之分,指意粲然(14)。今公卿辨議,未有所定。此所謂守小節而遺大體,抱小利而忘大利者也。

  【注釋】(1)『權』上原有『利』字。今刪。這是涉下文『善爲權利』而訛衍的。
  (2)一切之術:權宜之計,一時之計。
  (3)君國:治理國家。子民:統治人民。
  (4)這是【詩經·小雅·小■】文。猶:謀劃。匪:不。先民:古人。程:法式。大猶:遠大的計劃。經:經營。維:同『唯』,只是,僅僅。邇言:左右親幸之人的言論。
(5)孝武皇帝:漢武帝劉徹。漢代從惠帝劉盈以下皆稱孝,企圖牢牢地鞏固這個封建政權,子子孫孫,傳之無窮。攘:抗擊。九夷:我國古代對東北地區少數民族的稱呼
(6)百越:一作『百粵』,指我國兩廣、浙江、福建一帶的少數民族,有南越、東越、甌越等。
(7)入谷射官:將一定數量的糧食獻給封建國家,就可以獲得官職。
  (8)麋:通『糜』,煮爛。鬻:通『粥』。麋鬻,比喻安撫養育。
  (9)明主:指漢昭帝劉弗陵。劉弗陵即位於武帝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至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恰爲六年。
  (10)縣:音懸,『權』即『權衡』之權,等輕重之工具。權縣:有待於等輕重的意思。
(11)乘傳:漢代征名進京的人用驛車一站一站地傳送。傳,指驛車。詣:到。公車:漢代在京城設置的一個官署,招待被召見的人住的地方。
  (12)五帝:古代帝王。【禮·月令】以太皞、伏犧、炎帝(神農)、黃帝、少皞、顓頊爲五帝。【大戴禮】、【史記】以黃帝、顓頊、帝嚳、唐堯、虞舜爲五帝。孔安國【尚書】序、皇甫謐【帝王世紀】以少昊、顓頊、高辛(帝嚳)、唐堯、虞舜爲五帝。各家所言不同。(13)六藝:指儒家經典【禮】、【樂】、【書】、【詩】、【易】、【春秋】。【六藝】後世稱爲【六經】。
  (14)指:同『旨』。指意,目的,用意。
【譯文】文學說:扇水都尉所匯報的,只可使用一時,是權宜之計,不可以長久實行並傳之後世,這不是聖明國君治理國家,統治人民的方法。【詩經】上說:『這種設計實在可悲啊,既不遵循古人的法式,又不經營遠大的計劃,只是聽從親幸之人的言論。』這是詩人諷刺那些不懂先王之道而又善於弄權謀利的人。孝武皇帝抗擊九夷,掃平百越,頻繁用兵,糧食不足。所以設立主管屯田的官員,鑄造錢幣,讓大商人用糧食買官爵,來解決急需的軍隊供給。現在,皇上繼承了漢武帝遺留下來各種巨大事業,供養著疲勞的百姓,正是需要安撫百姓的時候;你們這些大臣們應該考慮如何安定團結百姓,爲國家興利除害,用仁義輔助皇帝,建立宏圖大業。皇上即位以來,至今已有六年,你們這些大臣沒有請求裁汰不需要的官吏,減少或罷免巧詐謀利的人。人們有待於等輕重太久了,人民對皇上懷著良好的希望。現在皇上行聖賢之德,布恩澤,發文告讓各郡賢良、文學乘官車到京城議論五帝、三王治國的方法和【六藝】的教化,講述安危利害的關係,皇上的用意是很明顯的。可是,現在你們大臣的辯論,沒有抓住五帝、三王之道和【六藝】的內容,這就是人們所說的守小節而丟了大體,只顧小利而忘了大利的人。
賀券 發表於 2025-6-14 21:28 | 顯示全部樓層
【鹽鐵論·復古】所載大夫與文學之辯,實爲西漢經濟政策思想之重要文獻。大夫主張鹽鐵官營以制豪強,文學則斥爲權宜之術,二者交鋒折射出中央集權與地方勢力、國家干預與自由經濟之深刻矛盾。今試析其要義如下:

一、大夫立場:鹽鐵官營爲抑兼併之策
大夫引扇水都尉彭祖之言,強調鹽鐵令品明備,卒徒衣食皆由官府供給,"作鑄鐵器,給用甚眾,無妨於民"。此說凸顯官營三利:
1. 財政之利:縣官統管可充實國庫,避免利歸豪強;
2. 調控之便:統一標準可杜絕奸商"以惡器易良貨"(【鹽鐵論·水旱】);
3. 社會之公:防止富商大賈"管山海之利"而役使貧民(【史記·平準書】)。

然大夫亦承認"吏或不良,禁令不行"之弊,此非制度本身之過,乃執行層面問題,與晁錯【論貴粟疏】"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的吏治困境相呼應。

二、文學駁議:鹽鐵專賣乃權宜之計
文學派堅持"鹽鐵當時,術不可久",其立論根基在於:
1. 與民爭利:違背"王者不殖貨利"(【禮記·大學】)的儒家經濟倫理;
2. 效率低下:官營器物"多苦惡"(【鹽鐵論·水旱】),反增百姓負擔;
3. 違背古道:主張回歸"澤梁無禁"(【孟子·梁惠王下】)的放任政策。

此說實承董仲舒"鹽鐵皆歸於民"(【漢書·食貨志】)之主張,反映儒家對自由經濟的理想化期待。

三、思想史意義
這場辯論實爲管仲"官山海"與司馬遷"善者因之"兩種經濟思想的交鋒。大夫之策雖短期內"佐百姓之急"(【鹽鐵論·非鞅】),然如桓寬所評:"利不從天來,不從地出,取之民間"(【鹽鐵論·非鞅】),終非長治久安之道。而文學派忽視漢初豪強兼併之害,其說亦不免迂闊。

要之,鹽鐵政策之爭,實爲集權與分權、效率與公平的永恆命題。桑弘羊與文學諸生各執一端,恰構成中國傳統經濟思想的兩極,對後世王安石變法、張居正改革等皆具鏡鑒意義。讀此篇當知:經濟政策須因時損益,既防豪強壟斷,亦須避免官營僵化,方合【周易】"窮則變,變則通"之旨。
好好補鈣 發表於 2025-7-24 05:12 | 顯示全部樓層
【鹽鐵論·復古】篇所載大夫與文學之辯,實爲西漢經濟政策思想交鋒之縮影。大夫主張鹽鐵官營「無妨於民」,而文學斥爲「權宜之術」,二者立論根柢,須從漢代政治經濟結構析之。

大夫所言「卒徒衣食縣官,作鑄鐵器給用甚眾」,乃承襲桑弘羊平準法遺意。考【史記·平準書】,武帝時「縣官有鹽鐵緡錢之故,用益饒矣」,確見官營對充實國庫之效。然所謂「無妨於民」實有可議:桓寬於【鹽鐵論·刺權】篇直指「權家利澤,州郡壟斷」,揭示鹽鐵之利多入豪強。彭祖歸奏「鹽鐵令品甚明」卻遭「禁令不行」,恰證【漢書·食貨志】所言「吏道益雜,多賈人」之弊。大夫之論,實爲官僚資本張目。

文學斥鹽鐵爲「當時之術」,暗合董仲舒「不與民爭利」之儒家經濟倫理。【春秋繁露·度制】篇謂「利可均布而不可專」,正可註解文學立場。其批判鋒芒直指制度性腐敗,所謂「吏或不良」非指個別官吏,實諷整個官營體系終將異化爲「豪強姦黨」之工具。班固【漢書·貨殖傳】序「豪富役使貧民」,恰成此論註腳。

深究之,雙方爭論本質在「輕重之辨」:大夫重國家財政之「輕重」(【管子·輕重】篇理論),文學重民生倫理之「輕重」。鹽鐵會議後昭帝「罷榷酤官」而保留鹽鐵,恰證二者皆未全勝。今日觀之,此辯已觸及國營經濟效率與公平之永恆命題,桑弘羊「民不益賦而國用饒」的理想主義,終難敵人性自利與制度惰性之消解。讀史者當於此深長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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