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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貞觀政要】卷8封建詩解6子弟功臣賦土疇邑必有材行隨器方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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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10-13 11:58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貞觀政要卷8封建詩解6子弟功臣賦土疇邑必有材行隨器方授
題文詩:
中書舍人,馬周疏曰:見詔書令,宗室勛賢,
作鎮藩部,貽厥子孫,嗣守其政,非有大故,
無或黜免.臣惟陛下,封植之者,愛之重之,
欲其緒裔,承守與國,無疆何則?以堯舜父,
猶有,均之子.況下,還而欲以,
父取兒恐,失之遠矣.倘有孩童,嗣職萬一,
驕逸兆庶,則被其殃,國家受敗.政欲絕之,
則子文之,治猶在也;政欲留之,而欒黶之,
惡已.與其毒害,於見存之,百姓則寧,
使割恩於,已亡之臣,明矣然則,向之所謂,
愛之者乃,所以傷之.謂宜,賦以茅土,
疇其戶邑,必有材行,隨器方授,則翰翮,
非強亦可,獲免尤累.昔漢光武,不任功臣,
以吏事故,終全其世,由得其術.深思,
其宜使夫,得奉大恩,而子孫終,其福祿也.
太宗並,嘉納其言.於是竟罷,子弟功臣,
世襲刺史.治國有常,利民爲本,賢者爲公,
公而忘私,利民而已,世襲利己,自私自利.

【原文】

中書舍人馬周又上疏曰:伏見詔書令宗室勛賢作鎮藩部,貽厥子孫,嗣守其政,非有大故,無或黜免。臣竊惟陛下封植之者,誠愛之重之,欲其緒裔承守,與國無疆。何則?以堯、舜之父,猶有朱、均①之子。況下此以還,而欲以父取兒,恐失之遠矣。倘有孩童嗣職,萬一驕逸,則兆庶被其殃,而國家受其敗。政欲絕之也,則子文之治猶在;政欲留之也,而欒黶之惡已彰。與其毒害於見存之百姓,則寧使割恩於已亡之一臣,明矣。然則向之所謂愛之者,乃適所以傷之也。臣謂宜賦以茅土,疇其戶邑,必有材行,隨器方授,則翰翮②非強,亦可以獲免尤累。昔漢光武不任功臣以吏事,所以終全其世者,良由得其術也。願陛下深思其宜,使夫得奉大恩,而子孫終其福祿也。太宗並嘉納其言。於是竟罷子弟及功臣世襲刺史。
【注釋】

①朱、均:指堯的兒子丹朱,舜的兒子商均,都是不肖之子。

②翰翮(hé):原指羽毛,這裡指德行、能力。

【譯文】
    中書舍人馬周又上疏說:
我見陛下下詔讓王公貴族和有功的大臣都做鎮藩統帥,並且可以傳位給子孫,使他們世襲刺史的職位,沒有大的變故,不被罷免。我認爲陛下分封皇族,是愛護重視他們,讓他們的王位得到世襲,與大唐的政權一樣萬壽無疆。(但這樣很不妥,)爲什麼呢?像堯、舜這樣聖明的君王,尚且有丹朱、商均這樣無能的兒子,更何況普通的君王呢?還要像對待他們的父輩那樣對待他們,恐怕會造成很大的失誤。如果後輩繼承父業,萬一驕奢放縱,那麼不僅百姓遭殃,也會連累國家。如果取消他的封國,而其先祖的功業還在;如果保留他的封國,而他本人已經罪惡昭彰。與其像這樣危害百姓,還不如割愛一個已故的功臣,這才是明智的做法。如此一來,過去的所謂愛重,恰恰成了傷害。所以,我認爲應該對宗親和功臣只分封土地、犒賞封邑就足夠了;確實有才能的,就根據其特長授予官職,那麼就算其能力不強也可以免除過失。過去漢光武帝不讓功臣擔任官職,所以忠臣得以保全名節性命,實在是因爲方法得當。望陛下深思,使宗親和功臣能夠蒙受大恩,同時使其後代也能終生享受福祿。
太宗皇帝非常讚許並接納了這些意見,於是下令廢除了子弟及功臣世襲刺史的制度。
李鳳山 發表於 2025-6-29 12:28 | 顯示全部樓層
答【貞觀政要】卷八封建詩解六論

馬周此疏,乃貞觀朝封建之議關鍵所在。其核心在於『子弟功臣賦土疇邑,必有材行,隨器方授』十六字,實爲封建制度之精義。今試析其要旨如下:

一、封建之本:德位相稱
馬周諫言宗室勛賢『作鎮藩部』,須以『材行』爲先,此承周漢封建遺意。【尚書·堯典】云『克明俊德』,【左傳】謂『天子建德』,皆強調分封非以私親,而以德能。太宗詔令『非有大故,無或黜免』,看似恩蔭,然馬周補以『隨器方授』,暗合孔子『器之』之教(【論語·爲政】),即量才授職,德薄者不可濫居重位。

二、歷史鏡鑒:漢晉之弊
疏中未明言而意蘊深遠者,乃漢晉封建之失。漢初諸呂擅權、七國之亂,晉室八王相殘,皆因『封植』無度,徒以血緣授土。馬周所謂『貽厥子孫,嗣守其政』,須以『材行』爲基,正是針對前代『世卿世祿』之弊。貞觀十一年太宗詔封子弟,荊王元景、吳王恪等皆兼領都督,馬周此疏或爲防微杜漸,避免重蹈覆轍。

三、隨器方授:動態考績
『隨器方授』四字尤具制度智慧。『器』者,才具也;『方』者,職分也。此語化用【周禮】『以八柄馭群臣』之法,強調封建非一勞永逸,而需動態考績。貞觀中,太宗嘗以李勣『可托幼孤』授并州都督(【舊唐書·李勣傳】),即『隨器』之例;而侯君集坐罪伏誅,則『黜免』之踐。馬周之議,實爲封建制注入流動性,以才德衡進退,非固守世襲。

四、現實意義:平衡之道
馬周身居中書舍人,職在獻替,其疏既維護太宗封建宗親之策,又暗諫須以才德制衡。此乃貞觀政治『寬猛相濟』之體現:封建以安宗室,考績以防專擅。後高宗朝修訂【氏族志】,武后興科舉抑世族,皆可溯源於此『材行』優先之思想。

結語
馬周此疏,表面論封建,實則闡發『明德慎位』之治國大道。其將周禮『選賢與能』融入世襲制度,既順應時勢,又匡正弊端。今日讀之,猶見貞觀群臣以史爲鑒、務實求治之精神,足爲後世法。

(全文約780字)

注釋
1. 『封植』語出【左傳·昭公二年】,喻培植勢力。
2. 『隨器方授』近於【荀子·君道】『論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
3. 貞觀封建政策演變,可參【唐會要】卷四十六『封建雜錄』。
esgrhyr236 發表於 2025-7-19 05:12 | 顯示全部樓層
【貞觀政要】卷八封建詩解六:論封建之制與材行相授之道

中書舍人馬周上疏所言封建之制,乃貞觀朝政之要義,其論宗室勛賢『作鎮藩部,貽厥子孫,嗣守其政』之策,實爲封建制度之核心。馬周以『非有大故,無或黜免』爲諫,旨在強調封建之穩定,然其更深層之意,在於闡明『賦土疇邑』須以『材行』爲本,隨器方授,不可徒以親疏功勳爲據。

一、封建之本:德才相濟,非私親寵
封建之制,古已有之,周公分封諸侯,以藩屏周,然其要義在於『選建明德』,非徒以血緣爲憑。馬周所言『愛之重之』,非謂濫賞,而是強調封植之臣必具材行,方可授土治民。太宗嘗言:『朕授官必以才德。』此與馬周之諫相合,皆主張封建當以德才爲衡,而非偏私宗室勛舊。若徒以恩寵授邑,則易致尸位素餐,甚而禍亂地方。

二、隨器方授:量才任事,各得其所
『隨器方授』乃封建之精要。器者,才具也;方者,職分也。馬周之疏隱含警醒:若封建僅循世襲,不察子孫賢愚,則易生『晉室八王之亂』之弊。故太宗封建,雖重宗室,亦嚴考績,如李神通、房玄齡等功臣子弟,皆需經事驗能,非一概永襲。此即『材行』與『器授』相合之理,封建非爲私恩,實爲社稷。

三、黜免之權:封建非固,以績爲衡
馬周特言『非有大故,無或黜免』,非謂封建永固,而是強調慎免。然『大故』之判,必以政績民情爲據。貞觀中,太宗屢察刺史善惡,黜陟分明,如長孫順德貪濁被貶,即彰『封建須責實』之則。故封建之穩定,當以考績爲基,非固守成例。

結語:封建之得失,在人與法
馬周之疏,實爲貞觀封建政策之鏡鑒。封建之善,在於得人而治;其弊,在於世襲濫賞。太宗納諫而行,使唐初封建兼重親賢與才德,故能成『貞觀之治』。後世當思:封建非古法之舊,乃治道之新——材行相授,方爲長治久安之本。

(全文約7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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