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5644|回覆: 1

[諡號諡法] 信諡

[複製連結]
已綁定手機
東海儒者 發表於 2019-1-13 08: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諡號信的諡義

信字有三義:信任,誠信,信仰。諡義側重於遵守承諾,誠實守約。【嘉佑諡法】信字諡有兩條:『守命共時曰信,出言可復曰信。』

『出言可復曰信』,典出【論語學而篇】:『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信是約信,言而有信。義是適當,事而合宜。復是反覆,所言可踐。信不如義,信不等於義。孔子說過:『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這裏信就是不義的。但是,信能遵守、兌現諾言,畢竟接近於義。

關於『守命共時』,蘇洵註:『鄭太子華言於齊桓,欲以鄭為內臣,訪於管仲。管仲曰:父子不奸之謂禮,守命共時之謂信。乃不許。子華由是得罪於鄭。』『守命共時之謂信』這句話是管子對齊桓公說的。關於這句話,【左傳僖公七年】中有一個故事:

秋季,魯僖公和齊桓公、宋桓公、陳國的世子款、鄭國的世子華在一個名為寧母的地方結盟,在齊桓公主持下策劃對付鄭國。鄭文公派遣參加盟會的太子華,勸說齊桓公趁機除掉鄭國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表示可以讓鄭國事齊如內臣。

齊桓公準備答應,以為諸侯盟軍原進攻鄭國未得勝,現在有機可乘,可以除掉鄭國三族而削弱鄭國,何樂不為。但管仲反對這麼做,說了一段話:

『君以禮與信屬諸侯,而以奸終之,無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謂禮,守命共時之謂信。違此二者,奸莫大焉。』

意謂君王用禮和信會合諸侯,卻用邪惡來結束,是不行的。父子不相違背叫做禮,遵守君命謹守時間叫做信。違背這兩點,沒有比這更大的邪惡了。』

子華違反君父之命出賣鄭國,『子父相奸』而不能『守命共時』。管仲從戰略高度來看待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強調對待諸侯要有禮有信而善始善終,不能支持子華非禮背信的邪惡行為。齊國拒絕了子華,獲得了鄭國的順服。冬季,鄭文公派遣使者到齊國請求訂立盟約。

『守命共時』,杜預註:『守君命,共時事。』這裏的共讀作恭,也是恭的意思。【前漢·王褒傳】:『共惟秋法,五始之要。』服虔註:『共,敬也。』師古曰:『共,讀曰恭。』共時即恭於時,恭謹守時。

『守命共時』,也有人解釋為:見機行事以完成君命。把『時』理解為時機,共時即合乎時宜,通權達變。我認為有過度解讀之嫌,因為那已是權道,是很高的道德境界,非信字所能涵蓋。還是解為『恭謹守時』合適。

2019-1-7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遊客  發表於 2019-1-14 17:49
秋季,魯僖公和齊桓公、宋桓公、陳國的世子款、鄭國的世子華在一個名為寧母的地方結盟,在齊桓公主持下策劃對付鄭國。
董車 發表於 2025-6-16 10:04 | 顯示全部樓層
【釋"信"諡義考】

"信"之為諡,實含三義:守命共時,言出可復,誠信不欺。此三者,皆立身行世之本,尤見古人制諡之精義。

考【嘉佑諡法】"守命共時曰信"條,管仲諫齊桓公事最足發明。當子華欲以鄭為內臣時,管子以"父子不奸之禮"與"守命共時之信"並提,實見禮信相成之旨。杜預注"共"為"恭",顏師古【漢書注】亦持此說,則"共時"當作"恭時"解,謂謹守君命而敬慎其時。後世或有解為"見機行事"者,然細繹【左傳】上下文,管仲所斥正因子華違命賣國,若解為權變,反失本義。故"守命"者,守君父之命;"共時"者,敬慎其時,此諡法第一義也。

至若"出言可復曰信",本於【論語】有子之言。朱子【集注】云:"信,約信也;義,事之宜也。復,踐言也。"此解最得精要。然孔子又言"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看似矛盾,實顯"信"須以"義"節之的深意。王夫之【讀四書大全說】辨此甚明:"信而不義,則執一而害道。"故諡法取"言可復",必以"近義"為前提,此第二義也。

若夫第三義,則在"誠信"本體。【說文】:"信,誠也。"程頤【易傳】釋"中孚"卦云:"存於中為孚,見於事為信。"此即內誠外信之謂。然諡法未明列此條者,蓋因前二義已涵攝誠信之實——非誠不能守命,非誠不能復言。

統而論之,"信"諡三義實相貫通:守命必本於誠,出言必踐其實。管子以"禮信"並稱,孔子以"信義"相衡,皆見其為人倫大端。今人解諡,當循漢唐舊注,以經解經,不可輕以己意穿鑿。至若將"共時"曲解為權變,不惟違管仲本意,亦失諡法"勸善懲惡"之旨。學者宜深察焉。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