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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論語心得] 3.1 做事如果不能堅守仁義禮智信這樣的底線和原則,很可能會導致失敗及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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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22-12-23 20: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論語·八佾】第一章: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現代漢語
本章用現代漢語怎麼理解呢?
孔子評價季氏,『他已經觸犯禮法這條底線,僭越自己的位分,在自家廟庭上用八佾級別的舞樂,這樣的叛逆行為都可以容忍,什麼行為是不可以容忍的呢?』
論語新解·為政篇】季孫氏在他家廟的庭中使用了周天子八八六十四人的舞蹈行列,孔子說:『這等事,他都忍心做,什麼事他不忍心做呀!』
論語譯註·為政篇】孔子談到季氏,說:『他用六十四人在庭院中奏樂舞蹈,這都可以狠心做出來,甚麼事不可以狠心做出來呢?』

理解思路
本章的理解要點有哪些?
一、【八佾】篇的主旨,是批判『不臣』的行為,第一章批的即是魯國卿大夫季氏,他通過在樂制上的僭越,展示了他的『不臣』和野心。
二、當時的禮樂制度是,天子用八佾舞(八行八列),公侯用六佾(六行八列),卿大夫用四佾(四行八列),士大夫用二佾(二行八列),不能僭越。
三、夏商周三代是封建禮法制度,以天子德行最重,所以享用禮法的最高級制,自公侯以下,即逐級遞減。
這個制度是如何維持的呢?就是靠德行。所謂德行,就是民望、民心所向,當時的軍事力量、社會生產都是靠人民,人民越多,力量越大,收入越高。
正常情況下,天子的收入和軍力比公侯大,公侯比卿大夫大,卿大夫比士大夫大。一旦天子失德,失去人民(如直轄的人民、部分公侯)的支持,公侯的德望高於天子,這個制度就會亂,同理,公侯失德,卿大夫失德,都會出現上無德以下制下的情況,這是其中一種情況;
另外,如果天子提拔無德的人做公侯,或公侯提拔無德的人做卿大夫,卿大夫提拔無德的人做士大夫,就會出現以下犯上的動亂,這是其中第二種情況;
還有,下面的人逐漸失德了,上面的不及時制約,或者下面的人德望越來越高,而上面的人不及時提拔,都會出現德與位不相配的動亂。
魯侯不察,不知季氏失德,以致不能將季氏扼殺在未壯之時,這首先是魯侯失德,然後是季氏無德,才導致的禮樂崩壞;卿大夫亂了禮法,必須由公侯討伐,公侯無力可請助於天子。但當時的情況應該是天子已經失德,無力督促魯侯討伐,魯侯也沒了能力討伐。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情況下,季氏下面的士大夫是不能討伐季氏這個卿大夫的,但可以規諫,以敦促他改正,也可以用腳投票,另投別的卿大夫或公侯,以免出現以下犯上的錯誤。但是,在當時天子都已經失德的情況下,以下犯上已經成為必然,這時,已經物極必返,需要另立天子了。
四、禮法是封建制度裏的根本秩序,根本秩序崩壞了,那麼天下就會混亂無序,走向動亂,如果天下大亂、生民塗炭都能容忍,不在乎,那就真的是沒有什麼好在乎的了。所以孔子說,『是可忍,孰不可忍』,禮法是為政以德的根本底線,不容觸犯。

中心思想
本章的中心思想是什麼呢?
禮法是德政的底線,不可以越逾。

思維啟發
那麼,本章能給我們什麼啟發呢?
一、處事一定要有原則,守底線,否則會產生一些我們無法預知,無法恢復的混亂;而且這種原則和底線一定要符合仁義禮智信這五常。
二、容忍必須有限度,對於底線、原則的越逾就不能容忍。

詞語注釋
季氏,根據【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的記載和【漢書·劉向傳】,這季氏可能是指季平子,即季孫意如,據【韓詩·外傳】,似以為季康子,馬融注則以為季桓子,恐皆不足信。
八佾,佾音逸,古代舞蹈奏樂。八個人為一列,這一列叫一佾,八佾是八列,八八六十四人。只有天子才能用,諸侯用六佾,即六列,四十八人,大夫用四佾,三十二人,四佾才是季氏所應該用的。
忍,一般人把它解為『容忍』,『忍耐』,不好。因為孔子當時並沒有討伐季氏的條件和意志,而且季平子削弱魯公室,魯昭公不能忍,出走到齊,又到晉,終於死在晉國之干侯,這可能就是孔子所『孰不可忍』的事,【賈子·道術】篇:『惻隱憐人謂之慈,反慈為忍。』這『忍』字正是此意。
延章按:忍字在這裏應當註解為『容忍』,本章是孔子與弟子私下講學的話,並非公示天下,將要討伐季氏的宣言。又從本篇的主旨出發,是要批判為人臣子的人,不義無德不守分位的行為。本章是舉季氏這個案例來闡明,對於這樣的叛逆行為,不能容忍,一旦容忍,就禮崩樂壞,國破家亡,天下混亂,魯侯就是容忍了季氏的叛逆行為,最終導致被驅逐,流離於各國,最終不得其死。所以,本章的要旨是明鑑後人,要及時阻止這種叛逆行為,掐滅在萌芽狀態,而不是號召魯侯討伐季氏。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清幽 發表於 2025-4-3 11:1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季氏僭禮事件中的德位相悖與制度崩壞】

【八佾】首章所載季氏僭禮事件,實為春秋時期禮樂制度崩壞的典型症候。孔子"是可忍孰不可忍"之嘆,絕非僅對樂舞規模的表層批評,而是直指封建秩序中"德"與"位"的深刻悖離。今試從制度倫理角度析之:

一、禮制背後的權力倫理
周制八佾、六佾、四佾之等差,實為"德位相配"的物化表徵。【禮記·樂記】云:"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天子八佾非特權,實為承擔"協和萬邦"責任的德行標尺。季孫氏以大夫之位行天子之樂,暴露出其"德不足而位逾"的實質,此即孔子所憂"禮樂征伐自大夫出"的亂象本源。

二、制度崩壞的三重動因
1. 上行失效:周王室失德導致"上不能制下",如【左傳】昭公二十五年載"王室而既卑矣";
2. 平行失控:魯君未能履行"考績黜陟"之責,【春秋】書"公如晉"者十二,可見其依附強權而疏於治內;
3. 下行失范:季氏通過"三分公室"培植私黨,形成"德不稱位"的權力結構。

三、孔子的制度批判邏輯
夫子之怒非因樂舞本身,而在其昭示的"德位分離"危機。據【孔子家語·正論解】,孔子曾言"唯器與名不可假人",禮器象徵治權,樂制體現秩序。季氏之僭實為"以器僭德"的行為,其危害更甚於軍事叛亂,因其從根本上消解了封建倫理的合法性基礎。

四、現代啟示
此章警示有三:
1. 制度權威需德行支撐,無德之位必致混亂;
2. 權力制衡失效時,僭越行為將產生示範效應;
3. 規範失序往往始於象徵性儀制的破壞。

今人當鑑古知今:任何組織系統中,若德才與權位長期錯配,必生季氏之禍。孔子之嘆,實為對制度倫理底線的堅守,其現實意義遠超春秋時代。
向亦 發表於 2025-5-4 08:42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季氏僭禮與周代德位相配之制】

【八佾】首章所載季氏僭越之事,實為春秋禮崩樂壞之典型症候。今就經義制度詳析如下:

一、禮制等差之精微
周代禮樂制度以"數"為差等,八佾(八八六十四人)乃天子之制,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此非單純儀式規範,實為"德位相配"政治倫理之外顯。【周禮·春官】明載:"王宮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特縣",樂舞規模與宮懸制度嚴格對應。季氏以大夫之位行天子之禮,其僭越本質是政治秩序的顛覆。

二、德位相配之要義
三代封建制度之維繫,確如帖中所言在"德行",然需辨明三層精義:
1. 德者得也。【禮記·樂記】云:"德者,性之端也",君主之德體現於保民、任賢、守禮三端。季氏"八佾舞於庭"恰反三者:勞民傷財、僭上凌下、壞禮亂制。
2. 位以德尊。賈誼【新書·道術】言:"位寧不可移也",位次隨德升降。魯昭公時三桓專權,正因魯侯"不能修周公之德"(【左傳】昭公二十五年),致德位失衡。
3. 制以位定。【白虎通·禮樂】強調:"樂所以防淫佚,節奢靡",禮樂制度實為權力分配的量化表徵。季氏突破四佾之限,實為權力膨脹的物質宣言。

三、禮崩之連鎖反應
孔子"是可忍孰不可忍"之嘆,需置於三層崩壞背景理解:
1. 制度層面:魯國"猶秉周禮"(【左傳】閔公元年),季氏破壞周公所制魯國特別祭祀制度,動搖國本。
2. 政治層面:卿大夫僭禮往往伴隨軍事擴張。考【春秋】所載,季氏僭八佾前已"取卞"(襄公二十九年)、"伐莒"(昭公元年),形成軍政禮三位一體之僭越。
3. 文化層面:孔子時"天子失官,學在四夷"(【左傳】昭公十七年),禮樂征伐自大夫出,知識權力下移與制度僭越互為表裏。

四、現代啟示三則
1. 組織管理當明"分位":任何團體皆需明確權責邊界,季氏之戒在於模糊層級差異終致系統崩潰。
2. 權力運行需"以德制位":現代績效考核當效法古人"考其德行,察其道藝"(【周禮·地官】)之智,防德不配位。
3. 底線思維貴在"防微杜漸":孔子之怒非因八佾本身,而在見微知著,察其"將篡魯國之漸"(朱熹【論語集注】)。

今人讀此章,當思【易·繫辭】"履以和行"之訓,明制度、守分位、修德行,三者缺一不可。季氏之鑑,豈惟春秋?
弘農耕夫 發表於 2025-5-6 04:0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季氏僭禮與周代德位相配製度之崩壞】

【八佾】首章所載季氏僭越禮制之事,實為春秋時期"禮崩樂壞"之典型症候。今就經義制度作三重闡發:

一、禮制等差之本質
周代"八佾"之制非單純儀節,實為"德-位-祿"三位一體之政治倫理體系的外化。【禮記·王制】明言:"天子八佾,諸侯六,大夫四,士二",此等差建制本於"德稱其位"的封建原則。鄭玄注【周禮】指出:"佾列多少,各視其命數",即爵命等級決定禮樂規格。季氏以大夫身份僭用天子之樂,本質上是對周王室"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政治倫理的否定。

二、德位相配的運行機制
考諸【尚書·洪範】"五福六極"之說,周代統治合法性建立在"以德配天"基礎上。孔穎達疏【左傳】云:"位必稱德,德必稱位",形成自上而下的德政循環:天子藉井田制"公田"收入維持八佾,諸侯依"什一而稅"支撐六佾。當季氏通過"三分公室"奪取魯國軍賦(見【左傳·襄公十一年】),其經濟基礎已超越爵位限定,此即孔子所言"祿之去公室五世矣"(【論語·季氏】)的歷史語境。

三、禮崩樂壞的三重斷裂
1. 縱向斷裂:周王室東遷後喪失"授民授疆土"能力(【大盂鼎】銘文),導致"德-位"監督機制失效。魯昭公二十五年"鬥雞之變"時,季氏已能驅逐國君,可見封建倫理徹底瓦解。
2. 橫向斷裂:卿大夫通過"私屬徒"(【左傳·宣公十二年】)培植私人武裝,打破"國人"兵役制度。季氏"八佾"實為軍事僭越的禮樂投射。
3. 代際斷裂:孔子強調"正名"(【論語·子路】),正因世卿世祿制下"德"與"位"的繼承出現背離。季桓子受齊女樂(【史記·孔子世家】),正是德不配位的典型。

要之,孔子之怒非因樂舞形式,實憂封建制度"德為禮本"的核心價值淪喪。今日讀此章,當明"制度之禮"背後"仁義之實"的深刻警示。禮制等差猶如社會經緯,一旦失序,則"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孟子·梁惠王上】)。季氏之例,足為萬世鑑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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