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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37魯問詩解3忠臣諫上匡邪尚同觀其志功非以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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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9-27 14:16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墨子】卷37魯問詩解3忠臣諫上匡邪尚同觀其志功非以其好
題文詩;
魯君嬖人,人,為之誄文,,
而用之.墨子聞曰:誄者,死人之志;
用之,猶以來首,服也.魯陽文君,
謂墨子曰:有語我以,忠臣者令,之俯則俯,
令仰則仰,處則,呼則應可,謂忠臣乎?
子墨子曰:令俯則俯,令仰則仰,是似;
處則,呼則,是似響也;君將何得,
響哉?若以翟之,所謂忠臣,上有過則,
微之以諫;己有善則,訪之上而,無敢以告;
外匡其邪,而入其善;尚同而無,下比是以,
美善在上,怨讎在下;安樂在上,憂戚在臣.
此翟所謂,忠臣者也.魯君謂曰:我有二子,
一人好學,一人好分,人財孰以,為太子可?
子墨子曰:未可知也;或所為賞,與為是也;
釣者之恭,非為魚賜;餌鼠以蟲,非愛之也;
吾願主君,合其志功,而觀.至觀觀情,
觀其真情,非以其好.魯人有因,子墨子而,
其子者,其子戰死,父讓墨子.子墨子曰:
子欲吾之,教子之子,今學成矣,戰而死而,
子慍,猶欲糶糴,讎則慍也.豈不費哉!

【原文】3魯君之嬖人死,魯為之誄,魯因說而用之(8)。子墨子聞之曰:『誄者,道死人之志也。今因說而用之,是猶以來首從服也。』(9)魯陽文君謂子墨子曰:『有語我以忠臣者,令之俯則俯,令之仰則仰,處則靜,呼則應,可謂忠臣乎?』子墨子曰:『令之俯則俯,令之仰則仰,是似景也(10);處則靜,呼則應,是似響也。君將何得於景與響哉?若以翟之所謂忠臣者,上有過,則微之以諫(11);己有善,則訪之上,而無敢以告。外匡其邪,而入其善。尚同而無下比,是以美善在上,而怨讎在下;安樂在上,而憂戚在臣。此翟之所謂忠臣者也。』魯君謂子墨子曰:『我有二子,一人者好學,一人者好分人財,孰以為太子而可?』子墨子曰:『未可知也。或所為賞與為是也。釣者之恭,非為魚賜也;餌鼠以蟲,非愛之也。吾願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觀焉。』魯人有因子墨子而學其子者(12),其子戰而死,其父讓子墨子(13)。子墨子曰:『子欲學子之子,今學成矣,戰而死,而子慍,而猶欲糶糴,讎則慍也。豈不費哉(14)!』
注釋(8)這二句當作:『魯人為之誄,魯君因說而用之。』說:通『悅』。誄: 追述死者功德的祭文。(9)來:即氂,氂牛。( 就像用狸(野貓)駕車,比喻不勝任。)(10)景:通『影』。(11)微:伺察。(12)學:讀作『斆』,教的意思。(13)讓:責備。(14)費:為『悖』之借字。
【譯文】
魯國國君的愛妾死了,魯國人阿諛國君,為她寫了誄文,魯國國君看了很高興,就採用了。墨子聽到這件事,說:『誄文,說明死人的心志。現在因為高興採用了它,這就象用氂牛的頭來做衣服一樣。』
魯陽文君對墨子說:『有人把'忠臣」的樣子告訴我:叫他低下頭就低下頭,叫他抬起來就抬起來;日常居住很平靜,呼叫他才答應,這可以叫做忠臣嗎?』墨子答道:『叫他低下頭就低下頭,叫他抬起來就抬起來,這好象影子;日常居住很平常,呼叫他才答應,這就好象回聲,你將從象影子和回聲那樣的臣子那裏得到什麼呢?我所說的忠臣卻象這樣:國君有過錯,則伺察機會加以勸諫;自己有好的見解,則上告國君,不敢告訴別人。匡正國君的偏邪,使他納入正道,崇尚同一,不在下面結黨營私。因此,美善存在於上級,怨仇存在於下面,安樂歸於國君,憂戚歸於臣下。這才是我所說的忠臣。』
    魯國國君對墨子說:『我有兩個兒子,一個愛好學習,一個喜歡將財物分給人家,誰可以作為太子?』墨子答道:『這還不能知道。二子也許是為着賞賜和名譽而這樣做的。釣魚人躬着身子,並不是對魚表示恭敬;用蟲子作為捕鼠的誘餌,並不是喜愛老鼠。我希望主君把他們的動機和效果結合起來進行觀察。』
魯國有一人因與墨子有關係,而使墨子教學他的兒子。他兒子戰死了,父親就責備墨子。墨子說:『你要讓我教你的兒子,現在學成了,因戰而死,你卻怨恨我;這就象賣出買進糧食,糧食賣出去了卻怨恨一樣,難道不荒謬嗎!』
鄧帛 發表於 2025-7-13 12:12 | 顯示全部樓層
【墨子·魯問】第三段"忠臣諫上匡邪尚同"章闡發微義

(一)文本大義
此章載魯君因嬖臣之誄文悅而用之,墨子以"來首從服"為喻,揭示"志功相悖"之理。案【說文】:"誄,諡也",本為累列死者德行之作,魯人作誄乃禮之常,然魯君"因悅用之",則失尚賢本旨。墨子曰"誄者道死人之志",正指【周禮·春官】"大喪作諡誄"的禮制本義。

(二)墨家要義發微
1. 志功之辨:墨子提出"觀其志功"的評判標準。"志"指行為動機,"功"指實際效用。魯君以個人好惡("悅")取士,恰如【尚賢中】所斥"親戚則使之,無故富貴則使之",違背"有能則舉之"原則。

2. 忠臣之道:文中"匡邪"即【非儒】"匡其邪而入其善"的縮寫。墨家忠臣觀強調"上有過則諫之"(【魯問】前章),與儒家"將順其美,匡救其惡"(【孝經】)形成互補。

3. 尚同真諦:此事例反證"上同而不下比"(【尚同上】)的重要性。君主若以私好取士,則破壞"選天下之賢可者"的政制基礎。

(三)"來首從服"喻解
此喻歷來注家爭議,孫詒讓【墨子間詁】釋為"以狸首之服從馬"。考【儀禮·既夕禮】"薦馬纓三就",古人葬儀確有以馬匹殉葬之俗。墨子意在諷刺:魯君取士如以狸首(不祥之物)配馬,徒重形式而違本質。

(四)當代啟示
此章揭示的"動機-效果"統一論,對現代組織管理具有鏡鑒意義。領導者若以個人偏好取代績效標準,即犯"以狸首從服"之誤。墨家"志功觀"實為最早的人才評估體系,其"尚賢使能"思想至今猶存價值。

結語:本章雖僅四十三字,卻濃縮墨家"尚賢""尚同""非命"三大要義。魯君之失不在用嬖臣,而在"因悅用之"的決策邏輯,此正墨子所疾"賞不當賢,罰不當暴"(【尚同中】)之典型案例。讀此當思【修身】篇言:"君子察邇而邇修者也",領導者近小人而遠賢才,其政必衰。
鄒至 發表於 2025-7-13 20:43 | 顯示全部樓層
【墨子·魯問】第三則"忠臣諫上"章詮解

【魯問】此章以"誄文事件"為引,揭示"志功為辯"的深層義理。魯君因嬖人之死而悅其誄文,進而擢用作者,墨子以"來首從服"為喻,直指"以情害理"之弊。此章雖僅四十三字,卻蘊含墨家"尚同""尚賢"之精義,當逐層剖析。

一、誄文本義與政治異化
墨子謂"誄者道死人之志",此乃文體本質。【周禮·春官】鄭玄註:"誄,累也,累列生時行跡。"誄文本為追述死者德行之哀祭文體,魯人作誄乃履行禮制。然魯君"因悅而用之",將情感好惡凌駕於用人準則之上,使哀祭之文異化為仕進之階。此恰如【尚賢中】所斥"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貴,皆王公大人骨肉之親",暴露出"賞不當賢"的治理亂象。

二、"來首從服"的隱喻深意
"來首"(狸首)為古禮射儀樂章,【禮記·射義】載:"諸侯以【狸首】為節"。墨子取譬此典,暗喻魯君行為猶如聞樂章而強令眾人改易服制,其荒謬性在於混淆禮樂教化與職官選拔的界限。此喻與【非儒下】"擊之則鳴,弗擊不鳴"的譬喻同構,皆揭示"名實相悖"的治理危機。

三、志功之辯的治道準則
墨家主張"合其志功而觀焉"(【魯問】),此事件中誄文作者之"志"在盡禮,魯君所"功"在私好,二者嚴重背離。【耕柱】篇載墨子言"足以遷行"者方為真知,此處魯君恰成反面例證。真正的忠臣當如【親士】篇所言"君必有弗弗之臣",以"尚同"原則匡正君過,而非曲意逢迎。

四、當代治理的鏡鑒價值
此章對現代行政倫理尤具啟示:其一,制度理性當優先於個人情感,此即【法儀】篇"不黨父兄"之義;其二,人才選拔需"聽其言,跡其行,察其所能"(【尚賢中】),非以文辭取士。北宋王安石變法時"一道德以同俗"的偏失,正可與此章互鑒。

結語:
墨子此章以微見著,通過誄文事件揭示"名實相怨"的治理困境。其核心在于堅守"志功合一"的實踐理性,這與儒家"正名"思想形成互補。清代學者畢沅注此章雲"喻用人之不可不審",誠為的論。讀【墨子】者,當於此等細微處見其經世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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