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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學研究] 劉向【說苑】卷14至公詩解11孔子聽獄遍聽於師善為吏者樹德非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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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2-7-25 15: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劉向說苑卷14至公詩解11孔子聽獄遍聽於師樹德
題文詩:
孔子,,聽獄進,眾議師,
敦敦然,皆立然後,君子進曰:某子以為,
何若某子,以為云云;又曰某子,以為何若,
某子云.辯矣然後,子曰當從,某子幾是.
君子幾當,從某子云,以君子知,豈必待某,
子云後知,所以斷獄?君子敬讓,文辭有可,
與人共之,君子斷獄,不獨有也.君子至聽,
至聽遍聽,聽之於眾.子羔為政,人足.
衛君臣亂,子羔,郭門門閉,刖者守門,
曰彼有缺!子羔:君子不逾.曰彼有竇.
子羔:君子不遂.曰此有室.子羔,
追者罷矣.子羔將去,謂刖者曰:吾不虧損,
主之法令,親刖子足,吾在難中,此乃子之,
報怨時也,何故逃我?刖者:斷足我罪,
無可奈何;君之治臣,傾側法令,先後以法,
欲免於法,知之;獄決罪定,臨當論刑,
愀然不樂,見於顏色,臣又知之;君豈私臣?
天生仁人,之心固然.此臣之所,以脫君也.
孔子聞曰:善為吏者,樹德不善,為吏樹怨.
公行之,子羔之謂.真法法情,合於情理.
【原文】  孔子為魯司寇,聽獄必師斷,敦敦然皆立,然後君子進曰:『某子以為何若,某子以為云云。』又曰:『某子以為何若,某子曰云雲。』辯矣。然後君子幾當從某子云云乎,以君子之知,豈必待某子之云云,然後知所以斷獄哉?君子之敬讓也,文辭有可與人共之者,君子不獨有也。【注釋】出自【孔子家語】第十:
原文:孔子為魯司寇,斷獄訟皆進眾議者而問之,曰:「子以為奚若?某以為何若?」皆曰云雲如是,然後夫子曰:「當從某子幾是.」(近也重獄事故與眾議之)
【註解】
獄訟---yù sòng 獄訟(1).訟事;訟案。(2).訴訟。(3).指訴訟者。 鄭玄 注:"爭罪曰獄,爭財曰訟。" 賈公彥 疏:"獄訟相對,故獄為爭罪,訟為爭財。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為獄,此為其出處。奚---xī 文言疑問代詞,相當於『胡』、『何』:幾---幾(jī)1、苗頭;預兆。2、政務。通"機"。或問為政有幾。--【法言·先知】。注:"要也。"表示非常接近,相當於"幾乎"、"差不多"。【形】1、會意。從戌。戌,兵守也。2、細微,隱微。幾,微也,殆也。--【說文】
(注1)斷獄訟:斷,判決,判罪。獄訟,訴訟的事情或案件。【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教而有獄訟者,與有地治者聽而斷之,其附於刑者歸於士。』鄭玄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賈公彥疏:『獄訟相對,故獄為爭罪,訟為爭財。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為獄。』此記載又見【說苑·至公】。

(注2)幾是:王肅註:『近也。重獄事,故與眾議之。』
【譯文】
   孔子做魯國司寇的時候,處理審判每一件案件和官司都要召集有關的人員來談話,一一問詢他們,說:『你認為應該怎麼辦?別人還有什麼意見?』讓大家都提出方案和意見,然後孔夫子說:『(通過分析比較)應該按照某某的意見比較恰當。』(這體現了孔子慎刑的思想,從『仁』的精神出發,將民主的東西引進訴訟,做出正確的判斷。)
【原文】
  子羔為衛政,刖人之足。衛之君臣亂,子羔走郭門,郭門閉,刖者守門,曰:『於彼有缺!』子羔曰:『君子不逾。』曰:『於彼有竇。』子羔曰:『君子不遂。』曰:『於此有室。』子羔入,追者罷。子羔將去,謂刖者曰:『吾不能虧損主之法令而親刖子之足,吾在難中,此乃子之報怨時也,何故逃我?』刖者曰:『斷足固我罪也,無可奈何。君之治臣也,傾側法令,先後臣以法,欲臣之免於法也,臣知之。獄決罪定,臨當論刑,君愀然不樂,見於顏色,臣又知之。君豈私臣哉?天生仁人之心,其固然也。此臣之所以脫君也。』 孔子聞之,曰:『善為吏者樹德,不善為吏者樹怨。公行之也,其子羔之謂歟?』
【譯文】
子羔當政於衛國時,曾將一個人處以刖刑,砍斷其腳。後來,衛國君臣內亂,子羔往外城逃走,此時外城門已經關閉,而那個曾被他砍斷腳的人在那裏守門。刖者對子羔說:『那邊有個缺口。』子羔說:『有道君子不跳牆而逃跑。』刖者又說:『那邊有個洞。』子羔說:『有道君子不鑽洞而逃跑。』刖者又說:『這邊有個房間。』子羔這才進去。追趕他的人因為沒有看見子羔,也就停止了追趕。子羔將要離開之際對刖者說:『我曾經因為不能破壞君主的法令而親自砍斷了你的腳,如今我處於危難之中,這是你報復我的大好機會,為什麼你要助我逃走呢?』刖者說:『斷腳是我罪有應得,沒有辦法的。在處治我時,依據法令反覆斟酌,想要使我免於刑罰,我是知道的。當獄吏定了我的罪並要處罰之時,您的臉色變得憂愁無比,我也是知道的。難道是您對我特別好嗎?不是,而是因為你天生仁慈之心,自然而然流露出這樣的感情。這就是我為什麼要助你逃跑的原因。』孔子聽說了這件事情之後說:『善於為官吏的人,樹立其恩德,不善於為官吏的人,則是樹立仇敵,公正辦事,恐怕就是說的子羔所為吧!』

覃希松 發表於 2025-7-19 15:58 | 顯示全部樓層
【說苑·至公】孔子聽獄之道發微

劉向【說苑·至公】所載孔子聽獄事,實為儒家刑政思想之精義所在。其文雖簡,然"遍聽於師"四字,已盡顯聖賢治獄之要道。今試析其義理如次:

一、聽獄之制:群議獨斷的司法智慧
孔子為魯司寇時,"聽獄必進眾議師斷",此乃"明慎用刑"之具體實踐。【周禮·秋官】有"三刺之法",與孔子"敦敦然皆立然後進言"之制相表裏。其程序之嚴謹,體現在先使眾人各抒己見,所謂"某子以為何若"者,即廣納群議也;而後"子曰當從某子幾是",則顯主官決斷之責。此種"兼聽獨斷"模式,既防專斷之弊,又免議而不決之患,實為後世"合議制"之雛形。

二、樹德非怨:司法者的德性修養
"善為吏者樹德非怨"一語,道出儒家司法倫理之核心。【尚書·呂刑】云"惟良折獄",孔子更將司法活動升華為道德實踐。其聽獄時必待眾人"敦敦然"而立,非徒形式之恭,實乃培養司法者"敬慎"之德。蓋"樹德"者,非獨施恩於民,更在建立司法公信;"非怨"者,非僅平息紛爭,尤在化民成俗。此種德性司法的傳統,與法家"以刑去刑"之說迥異其趣。

三、經權之辨:從"幾是"看儒家衡平藝術
孔子最終裁決曰"當從某子幾是",此"幾是"二字最堪玩味。【易傳】云"幾者動之微",孔子取"幾近於是"而非絕對肯定,既體現對眾議的尊重,又保持主官裁量空間。這種"執兩用中"的智慧,與【春秋】決獄"原心定罪"的傳統一脈相承,彰顯儒家在司法活動中兼顧"經"(原則)與"權"(變通)的辯證思維。

要之,此段文字雖短,然已包蘊儒家司法思想的三大要義:制度上強調集思廣益,倫理上注重德化育人,方法上追求中庸之道。今日觀之,其中"程序正義先於實體判決"的理念,"司法者當為道德表率"的要求,以及"法律裁量須存仁恕之心"的精神,猶足為當代司法改革之明鑑。學者若能由文字而入義理,自可窺見聖賢治獄之精微,非徒考據文辭而已也。
湯勺 發表於 2025-7-20 09:03 | 顯示全部樓層
【說苑·至公】孔子聽獄之道發微

劉向【說苑·至公】所載孔子聽獄事,實為儒家刑政思想之精要體現。其文雖簡,然"遍聽於師""樹德非怨"二義,已足見聖門治獄之深旨。今試為析論如次:

一、聽獄之制:集議辨斷的司法程序
孔子為魯司寇時,"聽獄必進眾議師斷",此非獨尊師重道之儀,實乃"明慎用刑"之制度設計。【周禮·秋官】有"三刺之法",凡斷大獄,必訊群臣、群吏、萬民,孔子之法殆本於此。其"敦敦然皆立"之儀,既顯刑獄之莊重,亦見集思廣益之誠。尤可注意者,乃"某子以為何若"的辯論程序,此與【尚書·洪範】"謀及卿士,謀及庶人"相通,實為後世"合議制"之雛形。

二、決獄之旨:君子之辯與幾微之斷
"辯矣然後子曰當從某子幾是"一語,最見聖人心法。"辯"非徒逞口舌,乃【周易·繫辭】"辯物正言"之義,必使情理兩盡;"幾是"之"幾",尤合【易傳】"知幾其神"之智,謂於眾說中察其最契天理人情者。此與【孔子家語】"片言可以折獄"說相表裏,蓋非獨斷而能兼聽,非專擅而能擇善。

三、為吏之本:樹德去怨的刑政倫理
"善為吏者樹德非怨"實為全章樞要。樹德者,【論語】"道之以德"之謂;非怨者,【大學】"民之所好好之"之踐。孔子聽獄必待"君子進言",正示刑獄非徒懲惡,實乃教化之延伸。漢代董仲舒【春秋決獄】"原心定罪"之說,程朱理學"獄貴得情"之論,皆可溯源於此。

要之,此章雖僅八十三言,已涵攝儒家司法思想三大要義:制度上重眾議、方法上尚明辨、宗旨上崇仁德。昔司馬遷贊孔子"至聖",觀其聽獄之道,"必也使其無訟"的仁心與"如得其情則哀矜勿喜"的慎刑,誠可謂"至公"之典範。今之司刑政者,若能體此"樹德非怨"之旨,則庶幾近於【尚書】"惟良折獄"之境矣。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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