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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孟子】卷7離婁章句下詩解2大人無為赤誠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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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1-9-26 19:53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子】卷7離婁章句詩解2大人無為赤誠自得
題文詩:
孟子:無罪殺士,大夫可去;無罪戮民,
士可以徙.君仁;君義.非禮之禮,
非義之義,大人弗為.庸也者,教養不中,
才養不才,故人樂有,賢父兄也.如中庸者,
棄不中,才棄不才,賢不肖之,相去其間,
不能以寸.孟子:人有不為,後可有為.
至無而有,至虛而實,無為而後,無不為也,
無為有情,仁義牧民.言人不善,如後患何?
仲尼不為,甚者.大人真情,言不必信,
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大人不失,赤子之心.
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送死惟可,
大事.君子,造之以道,為學日增,
為道日損,以至無為,無為自得.自得真情,
真情之窟,能知所止,則居之安;資之深則,
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
隨心所欲,而不逾矩.孟子:博學詳說,
將以反約;大道簡約,執簡御繁,至德自得.
以善服人,未有服者;以善養人,教善然後,
能服天下.天下心服,王者,未之有也.
無實,其雖不祥;不祥之實,蔽賢.
【原文】

孟子曰:『無罪而殺士,則大夫可以去!無罪而戮民,則士可以徙!』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孟子曰:『非禮之禮,非義之義,大人弗為。』孟子曰:『中也養1不中,才也養不才,故人樂有賢父兄也。如中也棄不中,才也棄不才,則賢不肖之相去,其間不能以寸。』
【譯文】
孟子說:『士人並沒犯罪,卻被殺掉,那麼大夫就可以離去。百姓並沒犯罪,卻被殺掉,那麼士人就可以搬走!』孟子說:『君主如果仁,沒有人不仁;君主如果義,沒有人不義。』有德行的人是不干的。』孟子說:『品質好的人教養品質不好的人,有才能的人教養沒才能的人,所以人人都喜歡有好父兄。如果品質好的人不去教養品質不好的人,有才能的人不去教養沒才能的人,那麼,所謂好和不好,他們的間距也就近得不能用分寸來計量了。』

【注釋】

(1)養:教養。
【原文】

孟子曰:『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孟子曰:『言人之不善,當如後患何?』孟子曰:『仲尼不為已甚者。』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孟子曰:『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則居之安;居之安,則資1之深;資之深,則取之左右逢其原2,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譯文】
孟子說:『人要有所不為,才能有所作為。』

孟子說:『說人家的壞話,有了後患,又怎麼辦呢?』

孟子說:『仲尼不做太過分的事。』

孟子說:『有德行的人,說話不一定要句句守信,行為不一定要貫徹始終,只要義之所在,必定全力以赴。』

孟子說:『有德行的人,是能保持天真純樸童心的人。』孟子說:『光能〔妥善〕贍養父母,還不足以承擔大任務,只有能〔妥善〕給他們送終才足以承擔大任務。』
   孟子說:『君子得到高深的造詣,所依循的正確方法,就是要求他自覺地獲得。自覺地獲得,就能牢固掌握它;牢固掌握它,就能積蓄很深;積蓄很深,就能左右逢源而取之不盡,所以君子要自覺地獲得。』

【注釋】

(1)資:積。

(2)原:『源』的本字,字形像山崖邊泉孔中有水湧出;而『源』是『原』的後起加形旁字,類似『暮』與『莫』、『燃』與『然』的關係。
【原文】

孟子曰:『博學而詳說之,將以反說約也。』孟子曰:『以善1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以善養人,然後能服天下。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曰:『言無實不祥;不祥之實,蔽賢者當之2。』
【譯文】
孟子說:『廣博地學習,詳細地解說,〔是為了融會貫通以後,〕能做到深入淺出執簡御繁呢。』孟子說:『拿善來使人服輸,沒有能使人服輸的;拿善來教養人,這才能使天下的人都歸服。天下人不心服而能統一天下的,是從來沒有的事。』孟子說:『言之無物,固然不好;但所謂不好的言之有物,說的就是阻礙任用賢者的人。』

【注釋】

(1)善:指仁義禮智等。

(2)蔽賢者當之:蔽賢者等於它(不祥之實);當,等於。
弘農耕夫 發表於 2025-7-15 04:48 | 顯示全部樓層
【孟子·離婁下】"大人無為赤誠自得"章義疏

孟子此章所言"無罪殺士,大夫可去;無罪戮民,士可徙",乃儒家政治倫理之核心要義。其文簡而義深,既明君臣相處之道,復彰士人進退之節,更暗合"大人無為"之境界。今試析其三層精義:

一、刑賞以罪:政治倫理之底線
孟子嚴辨"有罪"與"無罪"之別,直指刑賞之本在於公義。士大夫之去就,非私利權衡,乃對暴政之道德抵抗。趙岐注云:"士懷義,大夫守禮,君行不義則去之。"此與孔子"以道事君,不可則止"(【論語·先進】)一脈相承。戰國時商鞅"刑用於將過"(【商君書·開塞】),韓非主"誅罰不必其後"(【韓非子·難一】),皆違孟子此義。儒家特重程序正義,【春秋】書"殺"、"弒"之別,正與此章相發明。

二、士者風骨:道德主體之挺立
"可去"、"可徙"非消極避禍,實為士人主動守護道統之舉。孟子謂"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無道,以身殉道"(【盡心上】),此章正是其踐履。觀春秋時史魚"尸諫"(【韓詩外傳】卷七),西漢蕭望之"不忍苟合"(【漢書】本傳),皆見士大夫以去就爭是非的氣節。朱熹【集注】點明:"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非怯懦乃剛毅。

三、無為自得:大人境界之超越
"大人無為"者,非道家之虛無,乃【中庸】"不勉而中,不思而得"的至誠狀態。孟子言"所過者化,所存者神"(【盡心上】),正是此境。士人若能以赤誠守道,則進退皆合天理,如孔子"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公孫丑上】)。程頤釋"無為"云:"循理而已,不為一己之私",恰可解此章真諦——去就之間,唯義是從,無絲毫勉強,故曰"自得"。

結語
此章雖僅二十餘字,實含儒家政治哲學三昧:於君道則戒妄殺,於臣道則重守節,於天道則歸赤誠。今日讀之,猶見孟子"浩然之氣"充塞其間。士人處濁世而持清節,非為沽名,實乃"萬物皆備於我"(【盡心上】)的自信自得。學者當由此章入,體會"大人"境界之崇高與平實。

(全文798字)

注釋
[1] "尸諫"典出【韓詩外傳】,衛大夫史魚臨終命子勿治喪正堂,以尸諫君任賢去佞。
[2] 程頤語見【二程遺書】卷十五,釋【周易】"無妄"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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