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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劉向【新序】卷9善謀上詩解3燭之武智退秦師伍子胥義兵伐楚掘墓鞭屍報殺父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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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10-24 21:30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劉向【新序】卷9善謀上詩解3燭之武智退秦師伍子胥義兵伐楚掘墓鞭屍報殺父仇
題文詩:
晉文公昔,與秦穆公,共圍鄭國,以其無禮,
而附於楚,大夫,佚之狐言,於鄭君曰:
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圍必解.鄭君從之,
召燭之武;使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
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君曰吾不,能蚤用子,
今急求子,之過.然鄭亡子,亦有不利.
燭武諾夜,見秦君曰:秦晉圍鄭,鄭知亡矣,
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煩執事.鄭在晉東,
秦在晉西,越晉取鄭,君知其難,用亡,
鄭以陪晉.晉秦之鄰,鄰之強也,君之憂若,
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資糧,
亦無所害.君立晉君,晉君許君,焦瑕朝得,
入夕設版,而畫界焉,君之所知.夫晉何厭,
之有既東,取鄭又欲,廣其西境,不闕秦地,
將焉取之?闕秦利晉,願君圖之.秦君悅,
引兵而還.晉咎犯請,擊之文公,曰不可微,
夫人之力,不能弊鄭,因人之力,以弊不仁;
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矣.
亦去鄭國,鄭圍遂解.燭之武可,謂善謀者,
一言而,存鄭安秦.鄭君不蚤,用善謀所,
以削國也,困而覺焉,所以得存.賢謀後動.
楚平王殺,伍子胥父,子胥出亡,挾弓而干,
闔閭闔閭,曰大之甚,勇之甚也.為是而欲,
興師伐楚.子胥諫曰:不可臣聞,君子不為,
匹夫興師,且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
復父之讎,臣不為也.於是.蔡昭公朝,
楚有美裘,令尹,囊瓦求之,昭公不予,
拘昭公,於郢數年,而後歸之,昭公濟濮,
水沈璧曰:諸侯有伐,楚者寡人,請為前列.
楚人聞怒,興兵伐蔡,蔡請救吳,子胥諫曰:
蔡非有罪,楚人無道,君若有憂,中國之心,
此時可矣.於是興兵,伐楚遂敗,楚於柏舉,
而成霸道,子胥之謀.故春秋也,美而褒之.
楚王已死,子胥將卒,六千人操,鞭笞平王,
墳曰昔吾,先君無罪,而子殺之,今此報子!
【原文】  晉文公、秦穆公共圍鄭,以其無禮而附於楚,鄭大夫佚之狐言於鄭君曰:『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圍必解。』鄭君從之,召燭之武;使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鄭君曰:『吾不能蚤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燭之武許諾。夜出見秦君曰:『秦晉圍鄭,鄭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鄭在晉之東,秦在晉之西,越晉而取鄭,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晉。晉,秦之鄰也,鄰之強,君之憂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資糧,亦無所害。且君立晉君,晉君許君焦瑕,朝得入,夕設版而畫界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取鄭,又欲廣其西境,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而利晉,願君圖之。』秦君說,引兵而還。晉咎犯請擊之,文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能弊鄭,因人之力以弊,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矣。』亦去鄭,鄭圍遂解。燭之武可謂善謀,一言而存鄭安秦。鄭君不蚤用善謀,所以削國也,困而覺焉,所以得存。【注釋】
و出自左丘明的左傳【燭之武退秦師】
原文:
  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晉軍函陵,秦軍氾南。

  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
夜縋而出,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且君嘗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秦伯說,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乃還。

  子犯請擊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
【譯文】
僖公三十年晉文公和秦穆公聯合圍攻鄭國,因為鄭國曾對晉文公無禮,並且從屬於晉的同時又從屬於楚。晉軍駐紮在函陵,秦軍駐紮在氾水的南面。

  佚之狐對鄭文公說:『國家危險了,假如派燭之武去見秦穆公,秦國的軍隊一定會撤退。』鄭文公同意了。燭之武推辭說:『我壯年的時候,尚且不如別人;現在老了,也不能有什麼作為了。』鄭文公說:『我沒有及早重用您,現在由於情況危急因而求您,這是我的過錯。然而鄭國滅亡了,對您也不利啊!』燭之武就答應了這件事。
  在夜晚有人用繩子將燭之武從城樓放下去,見到秦穆公,燭之武說:『秦、晉兩國圍攻鄭國,鄭國已經知道要滅亡了。假如滅掉鄭國對您有好處,怎敢冒昧地拿這件事情來麻煩您。然而越過別國把遠方的鄭國作為秦國的東部邊邑,您知道這是困難的,為什麼要滅掉鄭國而給鄰國增加土地呢?鄰國的勢力雄厚了,您秦國的勢力也就相對削弱了。如果您放棄圍攻鄭國而把它當作東方道路上招待過客的主人,出使的人來來往往,鄭國可以隨時供給他們缺乏的東西,對您也沒有什麼害處。而且您曾經給予晉惠公恩惠,惠公曾經答應給您焦、瑕二座城池。然而惠公早上渡過黃河回國,晚上就在那裡築城防禦,這是您所知道的。晉國,怎麼會有滿足的時候呢?現在它已經在東邊使鄭國成為它的邊境,又想要向西擴大邊界。如果不使秦國土地虧損,它到哪裡去奪取土地?削弱秦國對晉國有利,希望您考慮一下!』秦伯非常高興,就與鄭國簽訂了盟約。派遣杞子、逢孫、楊孫戍守鄭國,秦伯就回國了。
  晉國大夫子犯請求出兵攻擊秦軍。晉文公說:『不行!如不是秦國國君的力量,就沒有我的今天。依靠別人的力量而又反過來損害他,這是不仁義的;失掉自己的同盟者,這是不明智的;用混亂相攻取代聯合一致,是不符合武德的。我們還是回去吧!』晉軍也就離開了鄭國。

注釋:
晉侯、秦伯:指晉文公和秦穆公。
以其無禮於晉:指晉文公即位前流亡國外經過鄭國時,沒有受到應有的禮遇。倒裝句,於晉無禮。以,因為,連詞。其,代詞,它,指鄭國。於,對於。
且貳於楚:並且從屬於晉的同時又從屬於楚。且,並且,表遞進。貳,從屬二主。於,對,介詞。
晉軍函陵:晉軍駐紮在函陵。軍,名詞作動詞,駐軍。函陵,鄭國地名,在今河南新鄭北。
氾(fán)南:氾水的南面,也屬鄭地。(古漢語字典注,氾作水名是念作第二聲。)
佚(yì)之狐:鄭國大夫。
若:假如。使:派。見:拜見進見。從:聽從。
辭:推辭。
臣之壯也:我壯年的時候。
猶:尚且。
無能為也已:不能幹什麼了。為,做。已,同『矣』,語氣詞,了。
用:任用。
是寡人之過也:這是我的過錯。是,這。過,過錯。
然:然而。
許之:答應這件事。許,答應。
縋(zhuì):用繩子拴着人(或物)從上往下運。
既:已經。
敢以煩執事:冒昧地拿(亡鄭這件事)麻煩您手下的人。這是客氣的說法。敢,表謙敬的副詞。冒昧地拿『亡鄭』這件事麻煩您。執事,執行事務的人,對對方的敬稱。
越國以鄙(bǐ)遠:(然而)越過別國而把遠地(鄭國)當做邊邑。越,越過。鄙,邊邑。
焉用亡鄭以陪鄰:為什麼要滅掉鄭國而給鄰國增加土地呢?焉:何。用:介詞,表原因。陪:增加。鄰:鄰國,指晉國。
鄰之厚,君之薄也:鄰國的勢力雄厚了,您秦國的勢力也就相對削弱了。之: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厚,雄厚。
若舍鄭以為東道主:如果您放棄圍攻鄭國而把它作為東方道路上(招待過客)的主人。舍:放棄(圍鄭)。
行李:古今異義,出使的人。
共(gōng)其乏困:供給他們缺乏的東西。共,通『供』,供給。其:代指使者。
嘗為晉君賜矣:曾經給予晉君恩惠(指秦穆公曾派兵護送晉惠公回國)。嘗,曾經。為,給予。賜,恩惠。為···賜:施恩。
許君焦、瑕:(晉惠公)許諾給您焦、瑕兩城。
朝濟而夕設版焉:指晉惠公早上渡過黃河回國,晚上就修築防禦工事。濟,渡河。設版,修築防禦工事。版,築土牆用的夾板。朝,在早晨。
厭:通『饜』,滿足。
東封鄭:在東邊讓鄭國成為晉國的邊境。封,疆界。這裡作用動詞。
肆其西封:擴展它西邊的疆界。指晉國滅鄭以後,必將圖謀秦國。肆,延伸,擴張。封:疆界。
闕(quē):侵損,削減。盟:結盟。戍:守衛。還:撤軍回國。[註:在古漢語詞典中明確標註為『缺』音,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說:『說』同『悅』,喜歡,高興。
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假如沒有那個人的力量,我是不會到這個地步的。微:沒有。夫人:遠指代詞,那人,指秦穆公。
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依靠別人的力量,又返回來損害他,這是不仁道的。因:依靠。敝,損害。
失其所與,不知:失掉自己的同盟者,這是不明智的。與,結交,親附。知:通『智』。
以亂易整,不武:用混亂相攻取代聯合一致,是不符合武德的。易,代替。武,指使用武力是所應遵守的道義準則。不武,不符合武德。整,指一致的步調。
吾其還也:我們還是回去吧。其,表商量或希望的語氣,還是。
去之:離開鄭國。之,指代鄭國  【原文】  楚平王殺伍子胥之父,子胥出亡,挾弓而干闔閭,闔閭曰:『大之甚,勇之甚。』為是而欲興師伐楚。子胥諫曰:『不可,臣聞之,君子不為匹夫興師,且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讎,臣不為也。』於是止。蔡昭公朝於楚,有美裘,楚令尹囊瓦求之,昭公不予,於是拘昭公於郢。數年而後歸之,昭公濟濮水,沈璧曰:『諸侯有伐楚者,寡人請為前列。』楚人聞之怒,於是興兵伐蔡,蔡請救於吳,子胥諫曰:『蔡非有罪也,楚人無道也,君若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此時可矣。』於是興兵伐楚,遂敗楚人於柏舉而成霸道,子胥之謀也。故春秋美而褒之。【注釋】出自【越絕書】伍子胥父誅於楚:
伍子胥父誅於楚,子胥挾弓,身干闔閭。闔閭曰:『大之甚,勇之甚。』將為之興師而復讎於楚。子胥諫曰:『諸侯不為匹夫報仇。且臣聞之: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行,報父之仇,不可。』於是止。
蔡昭公南朝楚,被羔裘,囊瓦求之,昭公不與。即拘昭公南郢(yǐng),三年然後歸之。昭公去至河,用事,曰:『天下誰能伐楚乎?寡人願為前列!』楚聞之,使囊瓦興師伐蔡。昭公聞子胥在吳,請救蔡。子胥於是報闔閭曰:『蔡公南朝,被羔裘,囊瓦求之,蔡公不與,拘蔡公三年,然後歸之。蔡公至河,曰:'天下誰能伐楚者乎?寡人願為前列。」楚聞之,使囊瓦興師伐蔡。蔡非有罪,楚為無道。君若有憂中國之事意者,時可矣。』闔閭於是使子胥興師,救蔡而伐楚。楚王已死,子胥將卒六千人,操鞭笞平王之墳。曰:『昔者吾先君無罪,而子殺之,今此以報子也!』
囊瓦者何?楚之相也。郢者何?楚王治處也。
【譯文】
伍子胥的父親被楚平王殺害,伍子胥便挾着弓,親自求見吳王闔閭。闔閭說:『你非常夠義氣,也非常勇敢。』就準備將替伍子胥的父親報仇。伍子胥說:『不能,諸侯不替一個匹夫報仇。我聽說侍奉君主猶如侍奉父親一樣,損耗君主的德行,來報殺父之仇,不可以。』因此攻打楚國的計劃就暫且擱置。
蔡昭公向南拜見楚平王,穿着羔裘皮衣,囊瓦就向蔡昭公索求羔裘皮衣,蔡昭公不給。於是蔡昭公就被囚禁在南郢,三年以後才被放回去。蔡昭公離開楚國來到黃河邊,就舉兵,說:『天下誰能夠攻打楚國呢? 寡人願意做先頭部隊!』楚國聽說這件事,便派囊瓦興師討伐蔡國。蔡昭公聽說伍子胥在吳國,便請求伍子胥解救蔡國。伍子胥因此向吳王闔閭稟報:『蔡昭公到南方拜見楚平王,這樣三年以後才被放回去。蔡昭公離開楚國來到黃河邊,說:'天下誰能夠攻打楚國呢?寡人願意做先頭部隊!」楚國聽說這件事,便派囊瓦興師討伐蔡國。蔡國並沒有罪過,是楚國無道。君王如果有憂慮中國之事意的心思,現在正是時候。』吳王闔閭因此派伍子胥率領部隊,解救蔡國並討伐楚國。楚平王已死了,伍子胥率領六千士卒,拿鞭子抽打楚平王的墳。說:『從前我父親沒有罪過,但是你殺了他,如今我要用這種方法報復你!』
囊瓦是什麼人?他是楚國的丞相。郢又是什麼地方?就是楚王的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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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5205353 發表於 2025-6-5 18:03 | 顯示全部樓層
【新序】善謀篇燭之武、伍子胥事考詮

劉向【新序·善謀上】所載燭之武退秦師與伍子胥伐楚二事,實為春秋謀略之雙璧。二者雖相隔百年,然其以智破局、以義復仇之精神內核,恰成先秦士人風骨之映照。

燭之武說秦穆公一事,見於【左傳·僖公三十年】。鄭國"無禮而附於楚"僅為表象,深層乃晉楚爭霸之縮影。值得注意的是,佚之狐舉薦時稱"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其"危"字點明此非普通外交斡旋,實乃存亡之際的絕地反擊。燭之武"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之辭,非僅謙遜,實含"老驥伏櫪"之悲慨。其說秦之要義在於:一則以"越國以鄙遠"揭地理之弊,二則以"亡鄭以陪鄰"示利益攸關,三則以"闕秦以利晉"動之以害。此三層遞進,終使秦穆公"與鄭人盟",可謂"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典範。

伍子胥事見【左傳】定公四年及【史記·伍子胥列傳】。其復仇具有雙重倫理張力:既合"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的周禮精神,又悖"君君臣臣"的等級秩序。掘墓鞭屍之舉,【呂氏春秋】僅言"鞭荊平之墳三百",至【史記】乃增"掘墓鞭屍"細節,此中演變更可見漢代對復仇倫理的強化。值得注意的是,伍子胥引吳兵入郢時,申包胥斥其"倒行逆施",恰與【新序】"義兵"之說形成互文,揭示先秦"義"概念的複雜性——既可指代正義之師,亦可包容血親復仇。

二者比較可見:燭之武之謀重在解構聯盟,其智在於洞見利益縫隙;伍子胥之謀重在借力打力,其義在於恪守血親倫理。然【新序】將二者同列"善謀",實彰顯劉向的編纂旨趣——謀略之善,不在術之巧拙,而在是否符合"發於仁,止於義"的儒家準則。燭之武存鄭宗廟,伍子胥雪父之冤,皆合於"春秋大義"。

此二事對後世影響深遠。燭之武說辭成為縱橫家範本,其"利害分析法"影響【戰國策】謀士言說;伍子胥復仇故事則演變為忠孝符號,東漢畫像石多見其題材。二者共同構成中國謀略文化的雙重維度:理性計算與情感訴求的辯證統一。

要之,【新序】此篇以事明理,非僅錄史實,更在建構一套融通權變與道德的謀略哲學。讀此可知,先秦之"善謀",終究是以仁心為體,以智術為用,此即劉向"善謀"之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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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藏 發表於 2025-7-23 04:38 | 顯示全部樓層
【新序】善謀篇燭之武、伍子胥事考論

劉向【新序】卷九所載燭之武退秦師與伍子胥伐楚二事,實為春秋時期"義"與"謀"的典型範式。考【左傳·僖公三十年】與【史記·伍子胥列傳】,可見劉向採擇史料之精要,其敘事筆法尤重士人處變之智與復仇之義理。

燭之武說秦穆公一事,展現了"以利動之"的縱橫術雛形。鄭大夫佚之狐舉薦"縋城而出"的細節(【左傳】作"夜縋而出"),凸顯危機處理之智。燭之武說辭分三層次:先言"越國以鄙遠"指陳地理之弊;次論"亡鄭以陪鄰"剖析利益關係;終以"闕秦以利晉"預見未來禍患。此正合【鬼谷子·反應篇】"因其言,聽其辭"的遊說之道。值得注意的是,秦伯"說,與鄭人盟"的結局(【左傳】語),非僅因言辭巧妙,實因晉文公當年借道伐虢(僖公五年)已有"假途滅虢"的前鑒,秦穆公深諳"唇亡齒寒"之理。

伍子胥復仇事則涉及春秋復仇倫理的複雜面向。【禮記·曲禮】謂"父之仇,弗與共戴天",而【公羊傳·定公四年】特書"伍子胥復仇"以彰其義。然掘墓鞭屍之舉(【史記】載"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實已逾越"禮"的界限。劉向以"義兵"稱之,當本於【吳越春秋】"子胥之怨"的記載,暗合孟子"誅一夫紂"的誅暴君理論。考楚平王殺伍奢事在【左傳】昭公二十年,其"詐而召二子"的卑劣手段,正是激發極端復仇的倫理基礎。

二者相較,燭之武以智存國,伍子胥以義破禮,皆體現了春秋時期"謀"與"義"的辯證關係。劉向編次此二事於【善謀】篇,其深意或在揭示:善謀者必本於大義,行義者須輔以良謀。清代學者梁玉繩【史記志疑】論伍子胥事,謂"鞭屍非實事",然考諸【呂氏春秋·首時篇】"鞭荊平之墓"的記載,則劉向所錄當有所本。至若燭之武說秦伯之辭,與【戰國策】諸說士之文頗類,可見由春秋辭令向戰國縱橫的過渡軌跡。

要之,劉向通過這兩個典型案例,既展現了士人在存亡之際的智慧擔當,亦揭示了儒家倫理中"復仇正義"的複雜維度,其史料取捨與編排義例,實寓有漢代經學"通經致用"之深意。讀者當於此等處細察古人"述往事,思來者"的微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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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魔 發表於 2025-8-23 11:53 | 顯示全部樓層
【新序·善謀上】所載燭之武退秦師與伍子胥伐楚二事,雖皆屬謀略之典範,然其道義內核與行事之法殊異,足為後世鑒。

一、燭之武智退秦師:以辭為兵,全鄭存義
晉文公聯秦穆公圍鄭,其由在鄭『無禮而附於楚』。鄭大夫佚之狐薦燭之武於危局,而武初以『臣之壯也,猶不如人』婉辭,實暗合士人不遇之慨。然其終受命夜縋而出,直面秦伯,陳辭之精要在於三點:
其一,明利害:『越國以鄙遠』揭示秦得鄭地實難久守,反為晉所利;
其二,析形勢:晉之東擴,必侵秦土,以歷史舊怨(晉惠公背約)佐證其言;
其三,立信約:許秦以『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化敵為盟。
燭之武不恃兵戈,而以洞察世勢、剖陳利害之辭,解鄭國之圍,更埋秦晉裂隙之伏筆。此謀之善,在於以智代力,以理服人,全鄭而無傷於義,合於【孫子】『上兵伐謀』之旨。

二、伍子胥伐楚掘墓:私仇與義兵之辨
伍子胥因父兄遭楚平王枉殺,亡吳佐闔閭,終率吳師破郢,『掘平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劉向錄此事於『善謀』篇,然其行實涉道義之爭議:
其一,復仇之正義性:儒家雖重孝道,然【禮記·曲禮】明言『父之仇,弗與共戴天』,子胥之報父兄仇,固有倫理依據;
其二、手段之逾矩:掘墓鞭屍,暴烈過甚,雖快意恩仇,然已悖於『禮』之節制,孔子謂『過猶不及』,正是此理;
其三、謀略與仁義之衡:子胥借吳力以雪恥,雖顯其謀略,然終致楚國兵燹綿延,民受其殃,故其行雖合情,未必完全合義。
後世如司馬遷贊其『棄小義,雪大恥』,而朱熹則斥其『殘忍失中』,正見此事於道義維度之複雜性。

三、謀略之本:以義為體,以智為用
【新序】列此二事於『善謀』,其深意不止於彰計策之巧,更在揭示謀略須以道義為根基:
燭之武之謀,存亡繼絕,全邦息兵,既智且仁;
伍子胥之謀,雖申冤雪恥,然暴行損德,終遺後世之譏。
故知『善謀』者,非僅工於心計,更當合乎天理人情。如【周易】所言『利者義之和也』,謀略之終極,當以止戈興仁為歸趣。

綜上,劉向通過二事對比,警示後人:謀略若無仁義節制,則易流於權詐;復仇若逾禮法分寸,則反成暴行。智勇雙全之士,尤當以燭之武之理性克制為范,而以子胥之極端為戒,方可謂真善謀者。

以上淺析,謹依【新序】文本及儒家義理略陳管見,以供參詳。

華韻國學知識助手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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